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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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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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长沙县医健建设投资有****中心、 PICU 、 RICU 、 CCU 、卒中监护病房、层流病房、血透病房、产房净化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
1 项 |
24274249.05 |
二、 项目概况 及范围
1 、本项目****楼特殊科室 装饰装修和设备采购项目 ,包括以下特殊科室:
1 )****楼二层 PICU :设 10 张床位,其中包括 1 间隔离单间。
2 )****中心:设 30 张床位,其中包括 2 间单间、 4 间隔离单间。
3 )****中心:设 52 张床位,其中包括 2 间 VIP 单间、 1 间乙肝病区、 1 间丙肝病区等。
4 )****楼四层产科:设 1 间万级剖宫产手术室、单人产房 1 间、双人产房 1 间、隔离产房 1 间、清宫室等。
5 )****楼七层 CCU :设 9 张床位,其中 1 间隔离单间。
6 )****楼九层卒中监护,设 8 张床位,其中 1 间隔离单间。
7 )****楼十二层 RICU :设 7 张床位,其中 1 间隔离单间。
8 )****楼十七层层流病房:设 1 间百级层流病房、 3 间千级层流病房、万级净化走廊及辅助用房等。
2 、本专项含无影灯、吊塔、手术床、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冷热源一体机、净化空调机组、新风空调机组、自控系统、钢质门、水处理设备、集中供液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楼顶空调机组的吊装。
3 、****中心、 PICU 、 RICU 、 CCU 、卒中监护病房、层流病房、血透病房、产房净化区域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暖通、电气、医用气体、给排水等项目设备及相关材料附件的采购及安装服务。 施工界面 以甲方与各参建单位划定的界面为准(施工界面详见附件)。
4 、 本专项含各 ICU 的探视系统终端设备。 智能化系统在原“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范围之外(原智能化招标图纸见附件),需满足 本专项交钥匙工程的深化补充部分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5 、本专项含护士工作站、输液导轨、窗帘盒及轨道、窗台板以及范围内门窗收口、洗手盆、面盆台面、马桶、蹲便器、冲水箱、开水间台面、污洗暂存间、器械预清洗、清洁间图中所指池盆等 洁具和配件的采购及安装。
6 、本项目特殊科室范围内的建筑地面找平、空调机组和冷热源大型设备的吊装、地台砌筑、楼板开孔及加固修复等土建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7 、本项目为验收合格的交钥匙项目,中标人应负责完成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运输、设备安装、系统测试、现场调试、有效可靠的试运行、系统完善、培训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验收等内容。
三、主要设计施工依据
总体原则是:洁污分明,配套设施完善,功能与设施先进完备。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工艺、设备及材料的选择都应具有先进性,满足现代化三级综合医院的使用要求。设备及工艺的安排应具有先进性、高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与合理性。全部技术指标,包括设备、材料、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等各项目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及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及标准,如与最新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2021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空气过滤器》 GB14295-2019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13554-2008
《洁净手术室用空气调节机组》 GB19569-2004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室内管道支架及吊架》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1348-201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4-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钢管、配件及焊材料标准》 GB11618-89
《****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7-1994
《****中心吸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YY/T0186-1994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四、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一)主要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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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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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 ICU |
套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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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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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臂外科塔 |
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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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CU |
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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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卒中监护 |
套 |
8 |
|
|
5 |
RICU |
套 |
7 |
|
|
6 |
产科 |
普通单头无影灯 |
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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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臂麻醉塔 |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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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子母无影灯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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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端电动液压手术床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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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心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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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设备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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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透析液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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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调机组 |
见附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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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用吊塔技术要求
1. 产品需通过 4 倍承重测试(提供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书面测试证明);
2. 投标产品必须通过 CE 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 证书中必须包括 “ 吊塔 ” 产品);
3. 各回转机构旋转角度 ≥340° ,转动范围应能够覆盖病人所需区域,并配备旋转限位装置;
4. 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所采用的材料必须防腐蚀,便于清洗,设备表面喷塑采用优质环保抗菌粉末,其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提供证明材料);
5. 吊塔在最大工作承重时,终端箱底部沿垂直方向的位移不大于 25mm ,终端箱倾斜角度应小于 1 ° ( 须 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送 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6. 各个旋转关节均采用机械摩擦刹车系统;
7. 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 电终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提供实物照片证明);
8. 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且吊塔箱体内氧化性医用气体、麻醉气体净化系统的终端,距离在正常工作状态或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元件应不小于 20cm ,以便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 ( 须 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送 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 ;
9. 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 IP20 ,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10. 吊塔电源输入端的地线端子到等电位柱之间、到各个保护接地的外壳(罩)和螺丝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0.1 Ω ( 须 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送 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 ;
11. 吊塔电源为单相 220V 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 220V/10A ;
12. 知名品牌整体气体终端,颜色和形状不同,防误插,具有 Standby ( 原位待接通状态 ) 功能,插拔次数 ≥20000 次;
13. 电源可采用模块化设计,装机后仍可根据临床需求不拆卸吊塔随时增加插座数量,也可随时灵活调节插座高度位置( 须 提供证明文件);
14. 吊塔采用医用气体管路系统,气体终端符合 ENISO9170-1 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 ENISO 5359 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
配置要求
1 、单臂机械麻醉塔
1.1 、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 340 °;
1.2 、单旋转臂,单臂臂长不小于: 500mm /750 mm /1000mm ,可根据需求定制;
1.3 、竖式供应柱长度≥ 800mm ;
1.4 、最大标称工作承重≥ 300Kg ,出具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5 、附件配置:标准气体插座( 2 氧气, 2 空气, 2 负压吸引, 1 麻醉废气);输液杆 1 套,网篮 1 套;
1.6 、国标电源插座 10 个;
1.7 、***网络接口 2 个,等电位端子 2 个;
1.8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 80KG ,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 15KG 。
2 、单臂机械外科塔
2.1 、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 340 °;
2.2 、单旋转臂,单臂臂长不小于: 500mm /750 mm /1000mm ,可根据需求定制;
2.3 、竖式供应柱长度≥ 800mm ;
2.4 、最大标称工作承重≥ 300Kg ,出具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5 、附件配置:标准气体插座( 2 氧气, 2 空气, 2 负压吸引);输液杆 1 套,网篮 1 套;
2.6 、国标电源插座 12 个;
2.7 、***网络接口 2 个,等电位端子 2 个;
2.8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 80KG ,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 15KG 。
(三)医用吊桥技术要求
1. 投标生产企业除能提供工程师免费热线服务以外,还应在本地设有常驻分公司及人员,确保服务及时到位 或提供相应承诺 (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并提供投标生产企业售后工程师在湖南缴纳社保证明 或提供相应承诺 )。
2. 桥式吊桥配置要求:
2.1 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保证吊桥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2.2 吊塔是横梁式设计,横梁长度 2200mm-5000mm 可供选择(具体长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置,灵活选择);
2.3 横梁为封闭式设计,底部无开孔,不采用折叠窗或其他形式封闭,容易藏灰,不易擦拭,引发感染风险(提供横梁底部照片);
2.4 符合气电分离要求,确保吊桥使用安全性;
2.5 底板具有排气系统设计,在模拟氧气泄露流量为 1L/min 时,腔体内部的氧气浓度不超过 25% ;符合《 11197-2019 医用供气装置》要求(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6 知名品牌整体气体终端,颜色和形状不同,防误插,具有 Standby ( 原位待接通状态 ) 功能,插拔次数≥ 20000 次;
2.7 所有气管为医用气体管路,医用气体柔性管内部直径应≥ 5mm ,负压吸引的管道内部直径应≥ 6.3mm (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8 吊桥设备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外观采用橘纹处理,美观时尚、更易清洁(须提供 SGS 抗菌粉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
2.9 设备架在横梁上移动距离≥ 410mm ;
2.10 所有气电端口必须安装于气电箱上,禁止安装于横梁上,可根据需要安装通讯接口、视频接口、网络接口等设备;
2.11 所有气管为原装进口医用气体管路( 须 提供近 1 年内进口报关单);
2.12 符合欧盟吊桥四倍承重系数安全负载要求(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3 吊桥防护等级应符合 GB4208-2008 中 IP20 的规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4 吊桥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 UL94-V1 级(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5 干、湿分区
2.16.1 干区
2.16.1.1 干区承重负载能力≥ 300Kg (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1.2 吊柱式箱体,长度≥ 800mm ,为多边形(多边形≥ 5 )设计,可安装电源与气源的面板≥ 3 ,保证气、垫分离的同时,要求强电和弱电分离,确保使用安全并不影响接口的同时使用;
2.16.1.3 终端箱承重≥ 80KG 时, 满载后倾斜角度≤ 1 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1.4 滑车标配气动刹车,便于滑车定位与移动;
2.16.1.5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 2 个,负压吸引 1 个,氧气 2 个),含所有插头;
2.16.1.6 电源插座 8 个;
2.16.1.7 网络接口 2 个;
2.16.1.8 等电位住 2 个;
2.16.1.9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
2.16.1.10 托盘必须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无螺钉,抽屉使用内藏式自吸合导轨;
2.16.1.11 折叠式托盘,节约 ICU 空间,便于急救护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盖章的宣传彩页证明);
2.16.1.12 配置一键解锁式营养泵输液系统(须提供证明文件);
2.16.1.13 提供导联线、电源线以及气体管道整体集线收纳方案(提供方案说明);
2.16.1.14 可选配备用呼吸球囊收纳装置(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盖章的宣传彩页证明);
2.16.1.15 配备免维护氧浓度监测系统,具备声光报警功能(提供说明书或监测报告);
2.16.2 湿区
2.16.2.1 湿区承重负载能力≥ 300Kg (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2 箱体采用≥ 5 面以上设计,具备分区功能,箱体排气系统设计满足《 11197-2019 医用供气装置》要求,气电箱长度≥ 800MM ;
2.16.2.3 满载后倾斜角度≤ 1 度(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4 湿区滑车标配气动刹车,便于滑车定位与移动;
2.16.2.5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 1 个,负压吸引 2 个,氧气 1 个);
2.16.2.6 湿区选配一键式解锁系统的双关节伸展臂,输液袋挂钩与泵安装杆错位安装,以防止滴液损坏泵体,承重≥ 30Kg (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16.2.7 电源插座 8 个;
2.16.2.8 二层托盘,托盘必须为铝合金材质,表面无螺钉,抽屉使用内藏式自吸合导轨,抽屉具有分格及标识功能;
2.16.2.9 提供电源线集线收纳方案。
(四) LED 双头无影灯的技术要求
1. 采用 LED 冷光源。
2. 采用原装进口弹簧臂,灯臂关节数≥ 6 个,关节灵活度大,稳定性好,定位准确。
3. 无影灯控制面板位于关节臂连接处,使用效果更佳。
4. 无影灯控制面板具备照度指示和十级亮度调节功能,满足不同手术的需求。
5. 灯头为超薄设计,灯头整体厚度小于 10CM 。
6. 无影灯具有优秀的工艺设计,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 DIN1946-4 层流手术室要求。 ( 紊流度≤ 37.5%) 。
8. 母灯灯盘直径≥ 600mm, 子灯灯盘直径≥ 600mm 。
9. 母灯 LED 灯泡小于 40 个,子灯 LED 灯泡小于 30 个;每个 LED 光源可单独更换,降低售后维护成本,灯泡的使用寿命不低于 50000 小时。
10. ****中心照度不小于 160,000lx ,****中心照度不小于 130,000lx 。
11. 光斑直径可以调节,且照度不随光斑大小改变而变化,保证术野获得稳定的照明 .
12. 子母灯光柱深度检测结果不小于 1250mm 。
13. 显色指数( Ra )检测结果不小于 95 。
14. 母灯的深腔无影率实际检测值不小于 98% ,单遮板深腔无影率检测值不小于 70% 。
15. 子灯的深腔无影率实际检测值不小于 99% ,单遮板深腔无影率检测值不小于 70% 。
16. 母灯光斑分布直径 d50 检测结果不低于 65% ,子灯光斑分布直径 d50 检测结果不低于 64% 。
17. 具有明亮照明模式、普通照明模式和环境光照明模式,一键切换。明亮照明模式和普通照明模式下照度至少十级可调。
(五) LED 单头无影灯的技术要求
1. 采用 LED 冷光源。
2. 采用原装进口弹簧臂,灯臂关节数≥ 6 个,关节灵活度大,稳定性好,定位准确。
3. 无影灯控制面板位于关节臂连接处,使用效果更加。
4. 无影灯控制面板具备照度指示和十级亮度调节功能,满足不同外科手术的需求。
5. 灯头为超薄设计,灯头整体厚度小于 10CM 。
6. 无影灯具有优秀的工艺设计,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 DIN1946-4 层流手术室要求 ( 紊流度≤ 37.5%) 。
8. 灯盘直径≥ 600mm 。
9. 无影灯 LED 灯泡小于 40 个,每个 LED 光源可单独更换,降低售后维护成本,灯泡的使用寿命不低于 50000 小时。
10. ****中心照度不小于 160,000lx 。
11. 光斑直径可以调节,且照度不随光斑大小改变而变化,保证术野获得稳定的照明。
12. 显色指数( Ra )检测结果不小于 95 。
13. 无影灯深腔无影率实际检测值不小于 98% ,单遮板深腔无影率检测值不小于 70% 。
14. 光斑分布直径 d50 检测结果不低于 65% 。
15. 具有明亮照明模式、普通照明模式和环境光照明模式,一键切换。明亮照明模式和普通照明模式下照度至少十级可调。
(六)手术床技术要求
1. 满足外科、妇科、泌尿科、骨关节外科、脊柱外科、整形科、产科等手术需要。
2. 手术床为电动液压驱动机制 ,可实现 床面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升降、刹车 5 个主要动作组 。
3. 手术床配有高性能充电电池,可满足约 1 周手术需要,且充电电池无需保养和维护 , 可长时间使用。同时具有交流电源供电功能。(提供原厂手册说明)
4. 手术床控制必须满足两种控制方式,包括手持有线控制器和台柱应急控制面板,且两套控制方式相互独立。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5. 手术床承重≥ 300kg 。(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检测证明)
6. 手术床台面框架、边轨和立柱采用优质不锈钢制成。
7. 手术床床垫由质地柔软的双层记忆海绵整体制成,厚度≥ 70mm 。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洗,防静电,软硬度始终,减少长时间手术患者产生压疮风险。
8. 分段式手术床,床板由头板、背板、臀板及可分开式腿板等五部分组成。
9. 头板和腿板可前后互换。
10. 独立电动液压控制的刹车,可以轻松将手术床固定、移动,确保手术床稳定性。
11. ▲ 同时 具有一键形成屈曲、反屈曲体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
12. ▲ 手术床台面最低高度≤ 610mm 。 (提供证明文件)
13. ▲ 手术床出厂前经过油路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提供证明文件)
14. 手术床腿板采用一键拆卸,无需拧任何螺母,方便快捷。
15. 技术参数:
l 手术床长度≥ 2000 mm
l 手术床宽度≥ 520 mm
l 手术床升降行程≥ 340mm
l 台面前后倾角度范围不小于± 24 °
l 台面左右倾角度范围不小于± 20 °
l 背板折转角度范围不小于 +70 ° /-40 °
l 腿板折转角度范围不小于 +20 ° /-90 °,外折角度≥ 90 °
l 头板折转角度范围不小于 +40 ° /-80 °
(七)纯水系统(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壹套)
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
1 、工作条件与电气参数(提供检验报告)适用于环境温度 5-40 ℃,相对湿度 30-80% ;工作电压:三相 380V ± 10% ,三相五线制, 50Hz 连续工作;
2、 产水量:≥ 2400 L/h ( 25 ℃),至少满足 60 床透析用水使用需求;
3、 产水水质:符合 YY0572-2015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水》标准,承诺装机后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血液透析用水检验合格报告;
4、 脱盐率:≥ 98% ;
5、 细菌、微生物去除率:≥ 99% ;
6、 系统回收率:≥ 60 %(可调);
7、 运行控制:采用进口品牌 PLC+ 触摸屏 + 菜单式中文操作系统;
9、 电器性能:符合 GB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 1 部分:通用要求》;符合 GB/T18268.1 - 201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10、 供水水源:必须符合 GB5749 水质标准,压力 0.15 ? 0.45Mpa ,水温 5-40 ℃;
11、 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值守,定时制水,自由设定每日开关机时间;
12、 自动清洁功能:启动制水和停止制水时自动执行反渗膜冲洗清洁功能,大量的水快速的冲刷膜表面,及压力容器内部,快速清洁系统内部环境(提供相关技术图纸或技术说明文件);
13、 脉动冲洗:设备待机期间,间断定时启动制水,以防止主机及管路中的水因长期静止沉淀而滋生微生物;
14、 自动化学消毒:一键启动消毒程序,消毒环节任意时长可设置,自动冲洗及电导检测,消毒过程无需人工干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证书复印件)
15、 应急制水:紧急或检修的情况下,可实现单独一级或单独二级制水,以及手动单、双级制水,保证透析用水不被中断;
16、 系统软件:自主研发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控制软件,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证书复印件);
17、 诊断监控:具有缺水、高压、过载、过流报警和保护功能;
18、 ▲预处理控制:智能调控预处理再生时间,集成于主机触摸屏上进行设置,兼容于水处理的操作系统。避免预处理冲洗、再生与主机运行相冲突(提供相关证明);
19、 ▲纯水养护:停机后纯水填满整个系统,防止微生物滋生(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20、 大弧形弯头:减小水流阻力,噪音小,快速水流通过,细菌难以附着和生长(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及实物图片);
21、 预处理系统:包含原水变频增压(变频器、卧式水泵)、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碳过滤器,软化器过滤器;
22、 反渗透高压水泵:采用进口品牌立式多级离心泵;
23、 反渗透膜:进口品牌反渗透膜, 8040 型反渗膜 5 支;
24、 反渗透压力容器:卫生级 304 以上不锈钢材质,采用底端固定方式,上端进出水无死腔结构(提供技术图纸);
25、 主机连接管路及主机机架:主机管路采用卫生级不锈钢管件和阀门,内外惰性气体保护全自动环缝工艺焊接,快装卡箍式连接;机架采用 304 不锈钢方管焊接成形,表面拉丝处理,方管壁厚≥ 1.5mm ;
26、 ▲纯水循环管路:循环管件材质采用不锈钢管路,符合 GB/T17219 - 1998 标准,有相关涉水批件,管路安装形成大循环全系统无死腔(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证书)。
热消毒装置技术参数及功能
1 、▲热消毒装置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注册证;(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证复印件)
2 、运行控制:采用进口品牌 PLC+ 触摸屏 + 菜单式中文操作系统,可以自动或应急手动控制;
3 、电源要求: 380V ± 10% ,三相五线制,频率: 50-60HZ ;
4 、一键热消毒:与水处理设备联动,启动热消毒时,电动阀门自动切换。热消毒装置可控制水处理设备的制水与停止,自动为热消毒装置提供消毒用纯水;
5 、加热方式:非接触式外加热器,发热部件与水不接触。水循环升温,温度自动校准,可在 85 ℃至 128 ℃范围内设置;(须提供结构图纸复印件及外观图片)
6 、定时消毒:可预置周一至周日的任意时段进行热消毒;消毒记录可查阅并打印;
7 、系统软件:自主研发热力消毒控制应用软件软件,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证书复印件)
8 、声光报警:热消毒提示报警与设备故障报警,采用两种不同的报警形进行区分,并有中文提示。
其他要求
1 、质保期:整机≥ 3 年;
2 、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如需维修保证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工程师须提供本品牌总部培训合格证明,持培训合格证明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服务;
3 、投标时提供纯水系统专用耗材的分项报价。
4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
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集中供液(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壹套)
1 、产品设计参照标准:符合 YY0598 - 2015 《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相关要求;
2 、电器性能:符合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 1 部分:通用要求》;以及 YY 0505 - 2012 《医用电器设备第 1-2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实验》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 、▲产品构成:由独立的 A 液配供系统和独立的 B 液配供系统组合构成多功能血液透析用浓缩液集中配液系统(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4 、▲工艺特点:全自动配液、供液、清洗、消毒一体化系统;(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证书复印件);
5 、控制方式: PLC 可编程控制器,触摸式人机界面,可手动、自动运行;
6 、消毒方式: A 液化学消毒, B 液化学消毒、热消毒;
7 、配供能力:可满足 60 床配供液需求;
8 、配液精准控制进水,进水误差≤ 0.2 %;
9 、配液温度补偿,水温控制在 20 - 30 ℃之间,提高透析粉溶解效率;
10 、强力水流搅拌,快溶解透析粉;
11 、配液在线电导、密度双重检测,时刻了解配液进度,便于校对配液质量,确保合格后推送至储液罐;
12 、配液人份数可选择,减少浪费;
13 、推液排空,自动计算推进量,有效排出供液管路中的空气与残余清洗水;
14 、 B 液热消毒,循环加热,末端回水温度≥ 85 ℃,升温、循环、冷却、排放自动完成;
15 、自动脉冲循环,储液桶有储液的情况下,待机时自动进入脉冲循环状态,防止透析液沉淀结晶;
16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集中配供液系统,可支持远程连接和监控(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证书复印件);
17 、自我诊断及报警,系统应有声光报警功能,中文提示故障原因,报警状态等信息,方便诊断,同时还应有完善的液位,压力,电源及电导超标报警功能;
18 、供液多重过滤, A 液采用 PP 材质过滤器内装三重微孔折叠滤芯, B 液采用 316 不锈钢过滤器,内装微孔过滤芯和双重细菌过滤器;
19 、自适应供液模式 , 可进行自流供液、变频供液、脉动供液,根据现场管路铺设情况调整供液模式;
20 、配液罐及储液罐: A 液采用卫生级 PP 材质; B 液采用卫生级 316 不锈钢材质,储液罐配有紫外线灭菌器和呼吸器;
21 、 A 液管件及阀门: A 液主机部分采用 UPVC 电动阀门及管件连接,具有优良的耐化学腐蚀性;
22 、 B 液管件及阀门: B 液主机部分采用卫生级 316 不锈钢电动阀门及管件连接,具有耐腐蚀性及耐高温消毒;
23 、加热装置:非接触式外加热器,发热部件与水不接触。水循环升温,温度自动校准;
24 、供液管路:医用级红、蓝硅胶管,每个透析单元配有 U 形小循环,减少管路盲端;
25 、配液泵、供液泵:品牌水泵,卫生级 316 不锈钢泵体,耐高温、耐腐蚀;
26 、质保期:整机≥ 3 年;
27 、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如需维修保证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工程师须提供本品牌总部培训合格证明,持培训合格证明为招标人提供维修服务;
28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
(九)、洁净空调机组招标要求
1 、合格的制造商资格:
▲ 1.1 、设备制造商必须同时取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须在投标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1.2 、制造商获得 TUV 认证,同时洁净手术室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均通过 CRAA 国家产品认证(须在投标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1.3 、制造商具有医用洁净空调系统控制管理软件、内冷式双冷源新风机组控制软件的著作权(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证);
▲ 1.4 、组合式空调机组制造商已通过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为证)。
2 、洁净手术室用空调机组的技术要求
▲ 2.1 、制造商具有空调机组选型设计软件的著作权证书(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证);
2.2 、空调机组箱体要求采用铝合金框架结构;
2.3 、机组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及防冷桥措施。依据 EN1886-2007 标准检测,机组箱体机械强度不低于 D1 级,且同时冷桥因子不低于 TB1 级;(须提供对应标准****中心检验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为证);
2.4 、空调机组采用双面保温箱板结构。外板采用彩色镀锌钢板,内板采用锌铝板或 304# 不锈钢板。外壁板厚度≥ 0.6mm ,内壁板厚度≥ 0.5mm ;
2.5 、空调制造商须通过依据 GB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国家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箱板燃烧性能不低于 B1 级;
▲ 2.6 、机组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依据 GB/T19569-2004 标准检测,机组在静压 1000Pa 条件下,机组的最大漏风率不大于 0.011% 。(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压缩机****中心或国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7 、机组依据 GB/T19569-2004 标准检测,机组在静压 1500Pa 条件下,机组的最大漏风率不大于 0.05% 。(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压缩机****中心或国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8 、过滤器要求:新风机组采用“初效 + 中效 + 亚高效”三级过滤方案,循环机组采用“初效 + 中效”两级过滤方案;
2.9 、依据 EN1886-2007 检测标准,机组在 +400pa 的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 0.005% ;在 -400pa 条件下过滤器旁通漏风率≤ 0.105% (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国家压缩机****中心或国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10 、空调机组表冷器滑槽、接水盘底板材质均为 SUS304 不锈钢,厚度δ≥ 1.0mm 。凝结水盘底部需带厚度不小于 25mm 的聚氨脂发泡材料进行保温,确保在环境温度不超过 40 ℃,相对湿度不超过 95% 的条件下机组箱体面板外表面不结露,凝结水盘为相应功能段整体发泡下沉式结构底盘结构;
▲ 2.11 、医用净化机组采用的专用水盘具有杀菌功能,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鼠伤寒沙门氏菌的抗菌率均达到 99.9% 以上(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证);
▲ 2.12 、新风机组采用具有节能效果的制冷系统冷凝热无极热回收装置及制冷系统,无需电加热辅助下可设定出风口温度,当冷冻水温度较高时仍能保证除湿功能,并有效节省循环机组抽湿及再热的能耗。新风机组根据除湿需要配置压缩机冷量,保证冷凝后送风温度由 12-18 ℃无极可调(须提供详细的方案说明,提供国家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证);
2.13 、空调机组结构用密封胶为食品级专用密封材料,符合 FDA 认证标准,综合落菌总数不大于 10CFU/g 、粪大肠菌群测试结果 <3.0 MPN/g (提供 TUV 检测报告复印件为证)。
五、其他系统要求
本专项****楼二层 PICU 、****中心、三层 ICU 、四层产科、七层 CCU 、九层卒中监护、十二层 RICU 、十七层层流病房共计 8 个区域。
(一)装饰装修部分
1 、总体要求
1.1 招标范围每个区域中装饰用材要求详见装饰设备、装饰材料一览表和材料分布图。
1.2 招标范围每个区域内的吊顶高度分别以各区域图纸为准。图中所示相对地面标高均以电梯出口处完成贴面为基准点测量。
1.3 招标范围每个区域内的墙体与吊顶、墙体与墙体转弯处采用圆弧过渡。
1.4 招标范围每个区域内地板卷材拼缝均热焊熔接,平整无缝,地板踢脚与地面交界处做成小圆弧过渡,所有踢脚高度均为 100mm 。
1.5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病床的输液导轨应做成吸顶式 U 型,位于病床正上方顶棚上,配可升降挂钩 2 个。剖宫产手术床的输液导轨应做成吸顶式直线型,位于手术床正上方顶棚上,与手术床侧边平行,长度 2.6m ,配可升降挂钩 4 个。
1.6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所有无机预涂板墙面阳角处设置 PVC 防撞护角,直通到顶。
1.7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湿区墙面和地面基层上均需要做防水处理,墙面防水翻高 1.8 米,施工一步到位。地面找平均向排水口找坡,坡度不小于 0.5% ,以保证排水。墙面和地面采用涂 1.5 厚聚氨酯涂膜涂层作防水处理后,再辅贴面砖。
1.8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中位于管井内的上下水管和风管等管道,均采用同相邻墙面材料进行包封。
1.9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中不同墙体材料相接处应预留 3mmx3mm 的槽口,采用弹性防霉密封胶缝隙。
1.10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土建墙体要封至建筑顶,吊顶以上土建墙体穿越管道线管等应进行防火封堵,耐火极限不少于 1 小时。
1.11 招标范围内层流病房和剖宫产手术室与洁净走廊之间设置微压计,微压计设于层流病房或剖宫产手术室入口门外墙上可视高度位置。
1.12 招标范围内的每个区域消防联动门火灾时自动开启且保持常开,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2 、土建要求
2.1 地面要求:
2.1.1 招标范围内铺橡胶或 PVC 地板的区域,地面基层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压光,偏差不超过 5mm(2m*2m) 。
2.1.2 招标范围内铺橡胶或 PVC 地板的区域,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20mm 。混凝土标号不低于 C20 。
2.1.3 招标范围内铺橡胶或 PVC 地板的区域,水泥砂浆面层的体积比(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体积比应为 1 : 2 ,强度等级不小于 M15 。
2.1.4 招标范围内铺橡胶或 PVC 地板的区域,面层表面应洁净,无空鼓、裂纹、麻面、起砂等缺陷。
2.2 墙面要求:
2.2.1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应按图砌筑土建隔墙,面层需抹灰,达到高级水平。
2.2.2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土建隔墙面层表面应洁净,无空鼓、裂纹、麻面、起砂等缺陷。
2.3 其它要求
2.3.1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土建墙体砌筑、施工范围内的防火门安装、****楼板和墙面的开孔、扩孔及该项目完工后的修复工程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
2.3.2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空调机房内装修、空调设备基础含在本专项招标范围,空调设备机房地面需进行防水处理,楼面面层需进行环氧或地砖处理,防尘。
2.3.3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空调机房为了防冻,需要对机房进行必要的采暖处理,确保机房在冬季温度不底于 5℃ 。
3 、门窗装饰工程选材详细说明
3.1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门窗大小、位置、尺寸详见设计平面图。施工范围内除了谈话间窗为移窗外,其余窗均为固定玻璃窗。
3.2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要求采用电动悬挂式自动移门的,根据图纸要求配置观察窗,采用感应开门,断电后可手动开启。
3.3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手动平开气密门,应设有观察窗,门锁为不锈钢门锁。
3.4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的固定窗或推拉窗应采用 8mm 钢化玻璃。
3.5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消防联动门:火灾时自动开启处于常开状态,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3.6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电动启闭门:火灾时自动开启,并处于开启状态,断电时能手动开启。
3.7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中常开防火门: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二)净化空调部分
1 、空调系统设计和施工说明
1.1 空调系统设计参数
1.1.1 室外设计参数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33.5℃
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6.4℃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9.9℃ 相对湿度: 44%
2 、空气处理方式
2.1 招标范围内 PICU 、****中心、 ICU 、产科(剖宫产手术室除外)、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 4 间层流病房及辅助用房净化区除外)区域采用新风机组 + 风机盘管形式。新风机组配置初、中效过滤器,保证室内的洁净度。
2.2 招标范围内层流病房及辅助用房净化区和剖宫产手术室采用净化空调机组,气流组织为顶送侧回;净化区辅房气流组织为顶送顶回。
3 、冷热源
3.1 招标范围内层流病房空调冷热源采用独立冷热源,****楼冷热源作为备用冷热源。(数量及要求详细见设计图纸和清单)。其****大楼空调冷热源,****大楼的冷热水供回水管预留接口及阀门到空调机房内。
3.2 ****楼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 7℃/14℃ ;热水供回水温度为 60℃/45℃ 。
3.3 冷热源具备分区控制。
3.4 未尽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4 、抗菌保洁措施
净化空调为避免系统二次污染,首先在各空气处理机组盘管前加初中效过滤器;其次在机组结构上将盘管设置在正压段,以利于冷凝水顺利的排出,彻底杜绝因积水而滋生细菌,污染和臭气问题;盘管翅片采用亲水膜平翅片,有效减少系统中的水滴,平翅片也不易积尘积菌;将过滤器设在风机与盘管之间,使过滤器既满足处于机组正压段的要求,又能保护盘管,减少盘管上的积尘积菌。
5 、通风设计
5.1 ***网;新风入口风管上设置电动密闭阀。
5.2 循环空气机组的送回排风管上均设置的风阀、防火阀和微穿孔型消声器。
5.3 有污染的房间均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机与房间门及空调机组联动;排风系统内设置中效过滤器、消声器、风阀和止回阀等,***网。
5.4 每个空调机房内,空调冷冻水管和热水管上均需要安装水管温度传感器。
5.5 通风设备进出口均安装 150mm-300mm 长的柔性短管,短管采用不产尘材料制作。与组合式净化机组、排风机相连的风管,均需设置软接,软接头采用双层不产尘难燃材料制作,里层光面朝里,外层光面朝外。
6 、主要设备与材料要求
6.1 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及附件均采用优质热镀锌钢板制作。所有法兰密封条为不小于 5mm 闭孔海绵橡胶板。
6.2 风管应按洁净等级,在咬口缝、铆钉缝以及法兰翻边四角等缝隙处采取涂密封胶或其他密封措施。
6.3 空调冷、热水供回水干管的敷设坡度一般为 i=0.003 ;空气处理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的坡度:支管不小于 0.01 ,干管不应小于 0.008 。各系统最高处设自动排气阀,最低处设放水阀。
6.4 空调供回水管及蒸汽管道:公称直径 ≤DN50 的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公称直径> DN50 的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连接方式:镀锌钢管,丝接;无缝钢管,焊接。所有表冷器冷凝水管用镀锌钢管,要有 U 形存水弯。蒸汽管用无缝钢管。所有镀锌钢管、管件应选用镀锌成品,切割镀锌管材时应注意保护镀锌层。
6.5 空调水系统管道阀门:直径 ≥65mm 均采用蝶阀,直径< 65mm 均采用闸阀。蒸汽管道阀门采用铸钢截止阀。
6.6 空调冷、热水管采用难燃 B1 级橡塑管保温, DN≤50mm ,保温管壳厚度为 25mm ; 70mm≤DN≤150mm ,保温管壳厚度 28mm ; 200mm≤DN ,保温管壳厚度 32mm ;空调冷凝水管采用 9mm 厚闭孔橡塑管保温。保温层外均包 0.5mm 铝板保护层。
6.7 净化空调蒸汽管保温材料采用铝箔玻璃棉管壳 40mm ,密度 32kg/m3, 外层包 0.5mm 铝板保护层。
6.8 保温、保冷****楼板时,保温、保冷层不能间断,****楼板的两侧,应设置夹板、套管。夹板之间的缝隙,应以松散保温材料填充。在夹板和套管内的风管和水管不得有接缝。
6.9 各种水管在与空调机组连接前必须冲洗排污直至水管流出的水中不带污物为止。
6.10 风管加固材料、法兰及连接螺栓、铆钉等碳素钢材料,均应做防锈处理,且不得采用抽芯铆钉。法兰铆钉孔间距和法兰螺栓孔间距不能超出规范要求,以保证连接的严密。
6.11 风管的制作场地必须是已做好墙壁、地面和门窗且经常清扫的清洁房间。
6.12 风管板材加工前应去除表面油污及积尘,并应选用中性清洁剂清洗。
6.13 板材应减少拼接,矩形风管底边宽度小于或等于 900mm 时,不应有拼接缝,大于 900mm 时,应减少纵向接缝,且不得有横向拼接缝。
7 、支架
7.1 所有水平或垂直的风管、水管,必须设置必要的支、吊或托架,在保证牢固、可靠的原则下根据现场情况选定,详见国标《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2 水管支吊架与空调供回水管间安装时须垫入与保温层同厚的并经防腐处理的硬木管托或管夹,以防冷桥,****楼板及墙体的洞口待管道安装完毕后需用耐火材料填死,同时应避免在法兰、测量孔、调节阀等零部件处设置支、吊、托架。
7.3 水管、风管****楼板或墙体固定,风管支吊架间距不大于 2.5 ~ 3.0m ,水管支吊架间距为:
|
公称直径 DN ( mm )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100 |
125 |
150 |
|
保温管道 |
1.2 |
2 |
2 |
2.5 |
3 |
3 |
4 |
4.5 |
5 |
6 |
|
不保温管道 |
2.5 |
3 |
3.5 |
4 |
5 |
5 |
6 |
6.5 |
7 |
8 |
7.4 风管安装时应根据调试要求在适当部位设置测量孔。
7.5 系统安装之后,在保温之前应进行漏风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保温施工。
7.6 空调机组应安装在平整的基础上,基础应高于机房地平面。机组设置减振垫、排风机设置减振吊架。机组段与段之间的连接处,应用密封垫密封;机组整体应平直,检查门开启灵活。机组下部的冷凝水排放管,必须设置水封,排放管不能直接与下水管道连接。
8 、风阀和防火阀
8.1 安装调节阀、蝶阀等调节配件时,必须注意将操作手柄配置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8.2 ****楼时必须设置防火阀。防火阀必须单独配置支吊架,并预留足够的维修空间。在安装防火阀前,应先对其外观质量和动作的灵活性与可靠性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再行安装。安装防火阀时,气流方向必须与阀体标志的箭头相一致,严禁反向。
9 、风系统的漏风要求
9.1 百级层流病房送风天花采用阻漏型垂直流高效送风罩。
9.2 招标范围内每个区域空调系统与排风系统,从制作到施工安装环节均需采取密封防漏措施,整个系统安装完毕后,其整个系统漏风率应符合要求。
10 、水管
10.1 除有特殊注明外,空调供回水干管的敷设坡度一般为 i=0.0025 ,空调箱及风机盘管凝结水排水管的坡度:支管不小于 0.01 ,干管不应小于 0.007 。
10.2 管道安装时,应将管道内垃圾严格清理干净,各种水管在与空调机组、冷水机组连接前必须冲洗排污直至水管流出的水中不带污物为止。对已安装好的管道开口处,须包扎封口,以免建筑垃圾进入管内。
10.3 冷冻水管、冷却水管及热水管必须在适当位置标出流向箭头,所有阀门均应用红漆表明 ‘ 开、关 ’ 的方向、位置。
11 、其他
11.1 施工图中所注风管道标高,均为管底标高;水平管段上,直管与异径管保持底平;垂直管段上,直径和异径管应保持同心。
11.2 施工图中所注水管道和蒸汽标高,****中心标高;所有冷冻水管系统中高点应设排气阀,低点应设排污阀,压力表接旋塞阀。
11.3 所有管道需经试压合格后方可涂装和保温。
11.4 空调水系统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1.1MPa ,系统试运行前必须反复充水,放水进行冲洗,直至系统中无垃圾,无杂质,水色清澈为止。系统冲洗时,需将全部阀门开启,并打开送回水干管的排污阀,然后进行系统冲洗。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小于 1.6MPa 。
11.5 投标人在后期实施时选材及施工须符合本项目施工图关于节能要求并通过后期节能评价评估。
11.6 未尽事宜必须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气系统部分(强电)
1 、负荷等级
本招标范围内包括医疗用电负荷中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用电为一级负荷用电。其中 ICU (包括 PICU 、、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不同的医疗场所自动恢复供电时间应满足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2 、照明要求
2.1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应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合理选择现行照度、功率密度值及有关指标,未做规定的其他房间或场所,应参考规范按相近房间或场所的要求确定;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规范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内剖宫产手术室采用光源显色指数( Ra )不小于 90 光源;招标范围内其他区域场所统一眩光值不应大于 22 。
2.3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光源色温为 3300K-5300K 。
2.4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选择光源和光色病与室内装修相互协调。
2.5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均采用节能 LED 光源。
2.6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超过 16A ,所接光源数不超过 25 个;组合灯具回路电流不超过 25A ,光源数不超过 60 个。插座不应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
2.7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分组控制方式。
3 、配电要求
3.1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照明、插座均由不同的支路供电;除治疗插座外的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为 30mA, 动作时间不应大于 0.1S 。产科为 1 类医疗场所, PICU 、****中心、 ICU 、剖宫产手术室、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为 2 类医疗场所。
3.2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配电线路切断故障回路时间不应大于 5S 。
3.3 、 .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照明配电与控制的要求,参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4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照明采用 LED 低压的Ⅲ类照明灯具,无需接地。
3.5 、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用房 UPS 电源时间要求:应急电源为柴油发电机组时, UPS 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 15min 。有生命支持电气设备, PICU 、****中心、 ICU 、卒中监护、 RICU 必须设置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工作时间不小于 30min 。
3.6 、除《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第 8.3.3 条第 2 宽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 2 类医疗场所中招标范围内的 PICU 、 ICU 、 CCU 、、卒中监护、 RICU 维持患者生命采用医用 IT 系统。具体要求为:多个功能相同的毗邻房间,应至少安装 1 个独立的 IT 系统。 IT 系统必须配置绝缘监护器。每个医用 IT 系统,应设置显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声光警报装置,声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永久性监视场所。隔离变压器应设置过负荷和高温的监控。 IT 系统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4 、其它要求:
4.1 、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4.2 、本项目所选设备、材料,****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 3C 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网许可证。
(四)医用气体系统部分
招标范围内的 PICU 、****中心、 ICU 、产科、 CCU 、、卒中监护、 RICU 、层流病房区域分别设置氧气、真空吸引和压缩空气三种医用气体,具体参数和要求如下:
1 、医用气体设计参数和设计压力
|
气体种类 |
终端压力( MPa ) |
终端流量( L/min ) |
同时使用率( % ) |
|
0.40-0.45 |
10-80 |
50-100 |
|
|
负压(真空)吸引 |
-0.03-0.07 |
15-80 |
100 |
|
压缩空气 |
0.40-0.45 |
20-60 |
80 |
2 、医用供气终端配置表
|
气体种类 |
终端配置 |
要求 |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德标 |
|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
|
真空吸引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
|
压缩空气 |
每个床位墙上设一组或吊桥吊塔设一组 |
|
|
抢救室每床设二组 |
3 、吸引气体管道吊支架间距如下
|
管径 mm |
≤20 |
>20-25 |
>25-32 |
>32-40 |
>40-50 |
>50-80 |
>80 |
|
支承最大间距 m |
2 |
3 |
3.5 |
4 |
5 |
6 |
7 |
4 、除吸引外的其他气体管道吊支架间距如下
|
管径 mm |
1-4 |
4-8 |
8-12 |
12-20 |
20-25 |
>25 |
|
支承最大间距 m |
1 |
1.5 |
2 |
2.5 |
3 |
4 |
5 、医用气体无缝不锈钢管的最小壁厚如下
|
管径 mm |
6-12 |
15-18 |
22-28 |
35-42 |
54-89 |
108-133 |
|
管材最小壁厚 m |
0.8 |
1.0 |
1.2 |
1.5 |
2.0 |
2.5 |
6 、管道测试
6.1 压力试验:医气管道必须做强度试验,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等于或大于 1.5 倍的最高工作压力;或抽取 5% 焊接口进行探伤检查,检查结果应 100% 合格。不合格可补焊但不超过 2 次,补焊后应扩大 1 倍的数量重新进行检查,直到 100% 合格为止。
6.2 泄露率测试:对管路及接通得设备施与正常工作压力得 1.5 倍,保证压力 24 小时,供氧系统每小时泄露率不大于 0.15% ,吸引系统小时增压率不大于 1.8% ,压缩空气每小时泄露率小于等于 0.2 ,笑气每小时泄露率小于等于 0.15 。
7 、施工安装要求 :设备基础均待设备到货后,核对尺寸,再进行施工。
7.1 、****中心标高,标高以米计 , 其余尺寸以毫米计。
7.2 、氧****大楼中心气体站,由甲方****楼医气管井或净化区域。
7.3 、楼层医气阀门箱具备稳压和报警功能。各区均设有气体报警装置。
7.4 、每层氧气干管上,设手动关闭阀,当发生火灾时,****中心通知关闭手动切断阀。
7.5 、所有管道在施工前必须进行检查,清除杂物,防止杂物进入管内。严禁油类进入管道系统。
7.6 、医用气体的管道、管件、仪表、阀门和其它一切接触医气的附件,在安装前都必须清洗内部并进行脱脂处理,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净。
7.7 、医用气体横管敷设在走廊吊顶内,当管道与混凝土柱,梁相遇时,一律绕梁、柱安装。
7.8 、所有气体管道均需 i=0.003 坡度,支管坡向主管,横管坡向立管。吸引立管底部应安装三通丝堵。
7.9 、管道穿墙、楼板时须加套管,套管直径比被套管大二档,上口高出地面 50mm, ****楼板平。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用防火材料填实。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和接头。氧气管道不允许和导电线路、电缆交叉接触,防止漏电火花击穿管道造成事故。
7.10 、各种医用气体管道应有可靠接地装置 , 接地电阻< 10Ω 。
7.11 、医气管道上应标明气体流向,并做好分段标识,一般氧气管刷绿色,吸引管刷白色,压缩空气管刷黄色。
8 、清洗与试压
8.1 管道安装完毕并清洗合格后,方可试压。
8.2 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8.2.1 氧气管道系统:用气体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检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 10 分钟后无压降,一小时泄漏率应小于 0.15% 为合格。氧气管道安装前必须进行酸洗,除去有机杂质等。
8.2.2 吸引管道系统:用气体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 0.2Mpa , 10 分钟后无压降为合格。用气体进行分层及全系统气密性试验,分层试验压力为 0.07Mpa 持压 24 小时,平均小时增压率小于 1% ;全系统气密性试验负压为 持压 0.07Mpa24 小时,平均小时增压率小于 1.8% 。
8.2.3 压缩空气管道系统:用气体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检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 10 分钟后无压降,一小时泄漏率应小于 0.2% 为合格。
8.2.4 医用气体管道探伤抽查比例不低于 5% 。
9 、调试与验收
9.1 系统调试前 , 应让各设备单机运行 , 合格后进行综合测试,让系统连续运行 24 小时以上,并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调整,考核各项指标。调试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五)给排水工程部分
1 、给排水用材
1.1 、室内给水管选用阻氧型铝合金衬 PE-RT 管材 ( 外层为白色铝合金阻氧层 ), 执行标准《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 CJ/T321-2010 》;
1.2 、直饮水管、纯水供应管选用卫生级 304 薄壁不锈钢管道 , 管材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12771-2008 的要求 ; 嵌墙暗埋部分采用外覆 PVC 防腐。
1.3 、室内重力流排水管立管选用超静音聚乙烯 HDPE 单叶片螺旋管排水管
1.4 、室内重力流排水管横支管选用聚乙烯 HDPE 三层复合静音管。
2 、给排水施工及安装要求
2.1 ****楼板的孔洞和管道墙槽,应配合土建施工预留。
2.2 各种管道的敷设应遵循原则:小管让大管;可弯曲管道让不能弯曲管道;压力管道让自流管道;水管让风管;冷水管道让热水管道;冷水管道与热水管道在梁下敷设,尽量避免穿梁与承重墙,若与其他专业的管道发生交叉时应经双方专业人员协调认可后方可。管道安装时应注意平直美观,尽量靠柱、靠梁、贴板或墙。
2.3 管道穿防水墙体应做防水套管,给排水设备的水管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其余均采用刚性防水套管。
2.4 ****楼板应做钢套管,套管直径比管道大 2 号,套管顶部高出地面 20mm ,****楼板底面平,套管与管间填密封膏。
2.5 排水管道应用 45° 斜三通或四通,拐弯应用两个 45° 弯头,严禁使用 T 型三通或四通。
2.6 所有地漏均采用高水封地漏 , 水封高度不小于 50mm 。
2.7 冷热水管道安装坡度为:热水管道 i=0.003 、冷水管道 i=0.002 。
2.8 排水管道安装坡度为:
|
序号 |
管径( mm ) |
通用坡度 |
最小坡度 |
|
1 |
50 |
0.035 |
0.025 |
|
2 |
75 |
0.025 |
0.015 |
|
3 |
100 |
0.020 |
0.012 |
3 、防腐及保温
3.1 管道刷漆前必须严格按有关施工规程要求进行管道表面除锈等清理工作 , 此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刷漆作业。
3.2 热水、热水回水管要求保温,保温材料为橡塑,厚度如下:
|
公称直径 |
DN15-DN40 |
DN50-DN100 |
DN>100 |
|
保温厚度 |
30mm |
35mm |
40mm |
六、项目建设要求
1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装调试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 、安装
2.1 安装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
2.2 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 、测试验收(具体验收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3.1 本项目试运行 3 个月后进行正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 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本项目装修部分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为依据,质量保修未进行约定的范围按 80 号令执行,已明确质量保修的按约定的执行。
★ 5 、厂家免费进行设备安装、调式等工作,根据需求负责免费接入医院信息系统(包含信息系统接口费用),终身免费软件升级。
6 、凡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和设备所选用及做法均必须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图纸及本技术说明未详之处,均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处理。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主要设备手术灯、吊桥 / 吊塔、手术床、空调机组、纯水设备、集中供液等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及效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 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 3 年(含所有设备),防水要求质保 5 年。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配件), 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 、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5 、免费对采购单位管理、操作人员培训。
6 、售后服务
6.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 技术支持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 6.3 故障响应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 )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 6.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如有过滤器等相关设备的耗材属于质保范围,如需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 95% ,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 7 日的,供应商按 1 : 7 的比例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八、其他要求:
▲ 1 、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英文原版 DATA SHEET 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报告 为准。
★ 4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投标总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施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含施工转运防护费,楼层及电梯等)、装卸费(含吊装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保险、税金、工程配套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项目设计图见附件,投标人需根据招标要求和设计图纸,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清单》和《装饰设备材料清单》完善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材料、附件、配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内容、数量和功能需求等)必须全部满足项目“交钥匙”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分项清单及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采购人不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所提交的清单需要经造价师签章,审核后加盖造价公司公章。 (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并按承诺要求实施,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 、工程配套费:指本次中标的专项分包单位利用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专项分包单位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并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在本专项分包费用中单独列项。
6 、中标人不得拒收采购人所发出的联系单、质量整改通知单等文件,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
7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并对各工序进行样板制,即各工序施工前先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经采购人、业主、监理、设计各单位部门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施工质量不能低于样板工程的质量。
8 、中标人必须在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交材料设备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9 、中标人须自行核对图纸与现场的尺寸,按现场尺寸进行施工。
10 、中标人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措施,自备工人食宿设备。
11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要求有周计划、月计划、总体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12 、中标人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采购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3 、中标人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采购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4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采购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5 、采购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中标人配合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6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二次进场费及现场工作人员所需防疫措施物资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7 、项目完成后退场前的建筑垃圾外运由中标人清运并承担费用。
18 、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证书申领、相关特种设备的办证事宜、手续办理事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9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0 、项目建设周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日算起, 120 日历天内(并同时满足整个项目的工期推进要求)。
21 、 付款方式:
( 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提供甲方确认的深化施工图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 ;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项目相关手续齐全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 ;余款 5% 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 无经济、法律纠纷,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在质保期满 3 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 2 ) 乙方项目清单中主要设备,设备到场须同时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全新原厂产品,否则不予验收和支付合同款项。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本项目的图纸、清单另附。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通知进场日算起, 120 日历天内(并同时满足整个项目的工期推进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主要设备手术灯、吊桥 / 吊塔、手术床、空调机组、纯水设备、集中供液等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及效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 2 、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 3 年(含所有设备),防水要求质保 5 年。
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配件), 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 、免费为采购人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5 、免费对采购单位管理、操作人员培训。
6 、售后服务
6.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 技术支持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 6.3 故障响应
1 )提供 7 × 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 )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 48 小时。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 )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 6.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如有过滤器等相关设备的耗材属于质保范围,如需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质保期内保证开机率≥ 95% ,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 7 日的,供应商按 1 : 7 的比例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 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八、其他要求:
▲ 1 、优惠折扣声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3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英文原版 DATA SHEET 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报告 为准。
★ 4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投标总价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施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含施工转运防护费,楼层及电梯等)、装卸费(含吊装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保险、税金、工程配套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项目设计图见附件,投标人需根据招标要求和设计图纸,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清单》和《装饰设备材料清单》完善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各种设备、材料、附件、配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内容、数量和功能需求等)必须全部满足项目“交钥匙”施工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分项清单及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有任何遗漏,均视为投标人承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采购人不在投标总价之外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所提交的清单需要经造价师签章,审核后加盖造价公司公章。 (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并按承诺要求实施,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 、工程配套费:指本次中标的专项分包单位利用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专项分包单位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并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在本专项分包费用中单独列项。
6 、中标人不得拒收采购人所发出的联系单、质量整改通知单等文件,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
7 、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并对各工序进行样板制,即各工序施工前先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经采购人、业主、监理、设计各单位部门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施工质量不能低于样板工程的质量。
8 、中标人必须在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场。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交材料设备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9 、中标人须自行核对图纸与现场的尺寸,按现场尺寸进行施工。
10 、中标人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措施,自备工人食宿设备。
11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要求有周计划、月计划、总体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12 、中标人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采购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3 、中标人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采购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4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采购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5 、采购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中标人配合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6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二次进场费及现场工作人员所需防疫措施物资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7 、项目完成后退场前的建筑垃圾外运由中标人清运并承担费用。
18 、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证书申领、相关特种设备的办证事宜、手续办理事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9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0 、项目建设周期:以甲方通知进场日算起, 120 日历天内(并同时满足整个项目的工期推进要求)。
21 、 付款方式:
( 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提供甲方确认的深化施工图纸,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50% ;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项目相关手续齐全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 ;余款 5% 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 无经济、法律纠纷,期内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在质保期满 3 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 2 ) 乙方项目清单中主要设备,设备到场须同时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全新原厂产品,否则不予验收和支付合同款项。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六、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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