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DY-20220215004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本部放射科GE16排CT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215004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内容:16排螺旋CT机36个月含人工及配件的全保修服务(含定期维护保养、开机保障及紧急零配件供应),除高压注射器和图像打印机外,包含探测器、球管、高压、AW工作站等该设备的所有附属设备、部件及配件均在保修范围之内。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04-05 —— 2025-04-04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本部放射科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医院要求提供。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如下规定时间将当期款项以电汇或支票方式付至乙方账号。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专业发票、双方签字的服务记录单、付款申请函等付款资料,甲方在乙方付款资料齐全后,依据审批程序向乙方支付当期款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杨支行(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3100157791405000342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2年6月底前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2年12月底前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3年6月底前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3年12月底前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2024年6月底前支付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2024年12月底前支付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开机保证率96%;每超过一天保修时间顺延三天。 2、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3、球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 3、质量担保: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球管,符合 GE 公司全球生产工艺方面的要求和产品在生产地装运时的产品说明书和 / 或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没有任何材料和使用上的缺陷。 4、维修承接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48小时排除故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球管为GE原厂制造商,乙方所提供的备件为原厂合格的产品。安装完毕后达到厂家的技术参数与满足临床应用要求及运行标准。维修工程师为经GE认证取得维修资格工程师。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GE16排CT(OPTIMA-540)3年维保服务(全保,含整机保修及探测器保修); 2、甲方按约 定时间向乙方付款。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于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其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则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同时也可拒绝承担非原厂认证配置部分的维修担保责任。 如届时甲乙双方不能对前述费用补偿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乙方有权取消合同。 2) 若续签保修合同时已超过上一次保修结束日期 3 个月以上,该设备需完成乙方的质量检测后方可进保。 3) 甲方应按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中的要求,保证设备所需电源、水源、有活性的辐射源(适用于 PET/CT 等核医学设备)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无法提供维修或保养,乙方不承担维修或保养责任。 4) 在乙方贴加识别追踪标签的设备保修期间,甲方应对保修状态下的设备、零备件及零备件识别追踪标签进行妥善监管,如有未经乙方授权的零备件的更换或 GE 识别追踪标签被破坏,乙方不承担相关备件的维修责任。 5) 本次合同服务相关的化学品(如酒精,高压油等)以及产生的相关废物,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6) 甲方接受以电子签名方式对乙方服务予以确认。 7) 若本合同包含保养服务,为确保维护保养效果,甲方须提供相应的保养时间,即每次保养不少于4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 8:00am – 18:00pm )。其所用保养时间不计入停机时间。 8)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 9) 在 紧急人工和优质保养服务 (ELA+SPM) 合同 与 限次备件人工服务 (LAP) 合同中超出限次备件范围零备件,甲方应保证设备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备件需向乙方购买。若甲方使用非 GE 原厂认证备件,则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乙方人工服务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同时也可拒绝承担非原厂认证备件部分的维修担保责任。 如届时甲乙双方不能对前述费用补偿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乙方有权取消合同。甲方应在新备件更换后三日之内把旧备件退还给乙方,乙方授权的快递人员会上门提取旧备件,如果无特殊理由因甲方原因不能退还备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不超过该备件购买价的 30% 作为补偿。 10) 数据保护及使用: 双方应共同遵守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如果 GE 在对设备进行远程 / 现场维护或故障诊断的过程中,或者在被授予数据访问权限期间接触或接收到与患者、医疗专业人员、用户人员或其他使用设备或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人员相关的个人信息(以下合称 “个人信息”), GE 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处理、保存和传输该等个人信息。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有所要求,用户应在向 GE 提供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或者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等安全举措。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之目的, GE 可以依法收集和处理设备在运行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不包含个人信息的数据,包括设备的维护记录和日志报告等信息(以下合称 “设备数据”),并将设备数据用于提供维修支持、提高运行效率、以及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改进和培训等合法用途。 乙方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备件必须是原厂合格的产品,安装完毕后达到厂家的技术参数与满足临床应用要求及运行标准。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维护保养报告,维护保养报告必须有甲方使用科室签字确认。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协议项下的义务,该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双方应当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协议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的义务。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使受影响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合同项下义务(金钱给付义务除外)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罢工、战争、暴乱、恐怖袭击、法律变化、政府命令或行为、贸易制裁、禁运、供应链中断,以及其他重大或突发事件。但乙方要积极帮助甲方处理并协助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费用另外计算。 4、 乙方每年提供定期维护,乙方工程师向甲方提供一份计划性的定期维护报告。乙方在预期保养时间之前一周内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执行保养,乙方原则上将不对此承担责任。如甲方确有合理原因导致不能执行保养,甲方可在预期保养时间之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约定保养时间;如乙方确因甲方的时间调整而产生额外成本,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原厂标准定期维护服务检测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其它维护。此项定期维护服务间隔进行。 5、 乙方提供现场措施( Field Action )。 6、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线支持、现场检修、零备件更换。 6.1) 在线支持 : 协助甲方的工程师分析和维修有关设备。在甲方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电话支援: 400****188 维修热线,乙方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乙方资深工程师即时诊断设备故障,制定维修方案。 6.2) 现场检修 :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派遣工程师前往维修有关设备。工程师最多不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或原厂培训的特约维修队伍将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 6.3) 常用零备件更换: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 6.4) 深度保养 :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 IGS 设备提供每年壹次的深度保养 ( 具体保养时间及内容以乙方标准为准 ) ,该次保养包含在年度保养次数之内。保养所发生的费用(更换深度保养耗材、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 7) 国内保税库零备件优先使用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更换零备件,可以具有优先使用乙方国内保税库的备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需求申请后,优先处理其诉求。 8) 开机保证:开机保证率承诺为 96% ,计算公式如下:开机保证率承诺为 96% ,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 365 天 * ( 100%-96% ) =14.6 天。达不到开机保证率的情况下 , 对于超出开机率保证的停机时间,每超出一天保修时间顺延三天。凡不在服务范围之内的系统部件损坏而导致停机,不包括在此条款之内。乙方工程师会配合保养计划,针对产品的外部环境、主要参数与性能做质量评估,为设备潜在的问题提供预测性提示,以期减少设备非正常停机的风险,提高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率,帮助医院实现高质量、低风险的医疗服务,确保最佳投资的回报率。 9) 服务报告:每次保养、维修后,乙方工程师以邮件或 Email 或现场汇报的形式为甲方提供服务报告。 10)Insite 远程数字化服务(如果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 10.1) 远程监测以及维护:甲方( 1 )提供接入设备的宽带设施或( 2 )***网络连接设施,将设备与 GE 医疗 InSite ***平台连接,以便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为设备提供 24 小时远程检测以及每年提供贰次远程预防性保养,从而帮助医院有效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10.2) 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拨打维修服务电话后,与甲方协商安排时间,为甲方提供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服务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提供应用指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 甲方应负责为设备的正***网络环境。如果甲方选择禁用 InSite ***网络设施不支持设备的远程接入,导致乙方无法提供上述远程数字化服务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甲方同意将设备与 GE 医疗 InSite ***平台连接(如果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甲方应在设备与 GE 医疗 InSite ***平台连接安装过程中予以配合支持)允许乙方远程访问设备,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如温湿度等 ) ,以便乙方在甲方因设备故障而发生有偿服务需求时进行快速响应。甲方应负责为设备的正***网络环境。甲乙双方可以随时书面沟通以取消设备的远程连接,一经取消,***网络连接设备,甲方应予配合支持。在甲方并非设备最终用户的情况下,甲方应将本条规定的内容告知最终用户,并取得最终用户关于设备远程连接的同意。 11) 关键手术原厂 FE 现场待命:乙方为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血管机提供关键手术原厂 FE 现场待命服务,每年不超过四次,每次不超过四小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预约。 12) 乙方在服务期内所提供保修更换的球管,需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机整机注册证要求,必须是设备主机生产厂家同规格同型号的全新球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现有库存中有上述球管,并且库存球管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提供海关清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球管与CT整机匹配的认证报告。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 / 协议项下的义 务,该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双方应当根据 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 /协议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的义务。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使受影响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合同项下义务(金钱给付义务除外)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罢工、战争、暴乱、恐怖袭击、法律变化、政府命令或行为、贸易制裁、禁运、供应链中断,以及其他重大或突发事件。 2) 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不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至合同解除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外,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而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 3)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 4)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期限 30天内还未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所有中止或解除日前已到期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违约金按每7天以合同总价格的0.3%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中止或解除合同之前,乙方将书面通知甲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PZi_2X8BwzyEEwGYnhh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