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1051001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儿科(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0510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标的: 儿科(PICU)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金额:小写:1546000.00 元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陆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总日历天数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进口产品 90 天内) 3.2 履行地点: 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指 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进口产品 90 天内)交货完毕。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北辰支行(湖南中邦恒盛医药有限公司:7319080318110001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68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人员培 训到位,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 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73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余款 5%作为质保金在所有产品质保期满后(无 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 律纠纷等)一周内无息付清。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二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 2.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供应商向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提交验收单,经签字确认后,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中心再组织核实及验收(如货物属于医用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须向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并通过检定检测或校准,出具合格证后才能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设备如不是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供应商需接受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新设备,如更换新设备,验收工作需再顺延1-3个月。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2.乙方: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此合同条款与线下合同不一致时,以线下合同纸质版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
附件列表 :
- 合同明细.xls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SMUFn3oBDWqq9z7rOlr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