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单价、总价的说明
(一)秩序维护岗位服务外包单价限价: 13000元/月/岗(月度自然天数内每天24H有人在岗提供服务),外包服务费最高限价:5616000.00元/三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和最高限价。
(二)单价限价和最高限价均为包干价,包含人工、工具耗材、服务、管理、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具体以实际服务岗位数及出勤据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无。
三、技术规格:设备、工具及耗材需求(详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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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考 品牌 |
要求 数量 |
参考图片 |
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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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巡逻电动车 |
不限 |
1(辆) |
带巡逻灯 +物业巡逻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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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秩序维护 工具 |
秩序维护人员从事秩序维护工作所需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对讲机、强光手电筒、 防暴钢叉、锁腰钢叉、防刺背心、防暴盾牌、防暴头盔、电动车移车器、橡胶棍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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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秩序维护 耗材 |
秩序维护人员从事秩序维护工作所需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雨伞、雨靴、巡逻肩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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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设备、工具、耗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具体品种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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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责任区域内秩序维护、消防安全、交通管控、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2.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各类值班记录,发现可疑人员、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等,及时汇报和处理。
3.对所辖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4.实施监督住户、经营户装修施工,对于未按装修方案施工、占道经营、广告牌违规悬挂等现象督促整改。
5.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秩序维护相关服务。
(二)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定岗 12个(不含替休),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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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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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维护部 |
门岗(形象岗) |
4 |
年龄 18-40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2cm,五观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持保安员证,无犯罪前科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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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岗 |
5 |
年龄 18-40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持保安员证,无犯罪前科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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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控岗 |
3 |
年龄 18-45岁,男女不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及以上),无犯罪前科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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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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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外包单位需确保项目所有秩序维护岗位合同期内每天 24 小时均有人在岗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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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单位为派驻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入场前三天内将保单复印件递交甲方存档。
(四)服务单位派驻的秩序维护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服装。
二、秩序维护服务质量需求
秩序维护外包服务要求:
1.负责秩序维护人员进场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制定训练大纲,对保安员的训练和学习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专业素质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2.上岗人员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着印有采购人全称的秩序维护员服装并佩戴秩序维护服务标志。
3.所有岗位杜绝缺岗、脱岗、睡岗等严重不合格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巡逻签到表或电子签到记录),无早签、漏签、不签等现象。
4.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检查,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杂志、报纸、书刊、杂物等,设施设备状况良好;各岗亭、岗位内上墙的各项职责和管理制度张贴规范,无缺损、污渍等,各岗亭文件夹、记录表干净整洁,无变形、污渍、破损、脱落及涂污等现象。
5.如发现突发性事件及急性案件,应设法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遇雨雪天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在入口处放置警示牌。
6.交接班人员确保岗位的卫生情况,保持岗位地面、设备整洁完整;岗位物品和跟进事项交接清楚,表格记录完整规范;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集合点并着装整齐,交班前3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7.装修户巡查每班次不少于2次,按规定清场、巡检检查,检查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及佩戴,不得出现施工工人未办理出入证的情况;督促装修户按要求将建筑垃圾装袋堆放至指定地点。
8.各类井盖无损坏、空缺、松动,公共区域配电箱、强弱电井需上锁;防火卷帘门下禁止停车,堆放物品。
9.****楼梯及其它可借助攀爬的工具、物品须及时清理或采取有效措施管理;消防或安防报警时,巡逻岗值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
10.除规范设置的车辆停泊/放点外,车场通道、园林走道等公共区域不得有任何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园区非机动车需统一停放,统一管控。
11.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指令后应急人员在5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配合处理;消防手报、烟感报警、周界报警后,在3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有遮挡监控探头情形的,在5分钟内到场确认并处理;有相关突发事件的书面记录存档,记录规范。
12.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13.消防系统每个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操作测试,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及时存档备查。
14.确保消防管道及阀门标识明显,阀门启闭状态正常;消火栓、喷淋主管道压力正常;屋顶、室内、室外消火栓正常出水,消防电话、电梯对讲与消控室通话清晰;
15.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可以正常使用(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出口指示牌、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正常、消火栓配件齐全记录完整、消防喷淋、灭火器压力未失效外观完好、月检记录完整);消防设施设备外观洁净、完好;消防设备、设施操作面有《简易使用说明》或《温馨提示》;
16.车辆出入管理需按工作顺序:敬礼→询问→核实→登记→放行→跟进;对可疑车辆必须落实专人跟进、核对与持续关注,直至离开为止(有特殊要求的提供开车门、打伞等服务);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记录完整、齐全,不得有遗漏或涂改;。
17.确保车场收费、车辆录像、记录存储、道闸系统功能齐全,运行正常,异常情况须记录并上报;收费岗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章操作;
18.关键监控探头出现可疑人物或非常态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在5分钟内通知巡逻岗处理;监控室值班、维修保养记录完整无误;值班人员能及时调阅出监控记录,调阅流程、调阅记录完善可控。
1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和采购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信息登记、测温查码、配合社区核酸检测、异常情况上报处理等疫情防控工作。
20.能制定重大或大型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并有效实施,能根据方案需要抽调50人以内的临时保安队伍进场。
1 . 验收方式: 一般 验收方式。
2 . 项目 按月考核验收,考核 不合格 ,由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整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支付方式
1. 外包服务费以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岗位数据 按 实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每月外 包服务费 ÷12岗÷30天为准。
2. 乙方 按 实结算取得的承包服务费不足中标承包服务费标准的,乙方承诺不以该事项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
3.本项目 执行 按 实结算 ,按 实结算 的 总承包服务费包含人工费用、保险 费用 、员工服装费、工具材料费、 管理费、 税费等所有费用 。
4. 承包费用按月度结算,每月 5日前甲方根据上月外包服务人员月度《考勤明细表》、及经甲方评核的《秩序维护质量考核表》等据实核算上一个月度外包服务费用,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 秩序维护 服务外包费用。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 . 新冠疫情期间,供应商应 拟定 完善的防控措施及条例,并遵守长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防疫规定, 秩序维护人员 的健康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此承诺,否则, 视为 符合性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按 投标无效处理。
2 .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 , 未列明的 费用 ,在项目 实施 过程中采购人 有权 不予认可。
3.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4.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本项目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项目所在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若勘探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干部“三零”公开承诺办法(试行)》(长经开工发〔2015〕9号)的有关规定,管委会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全资和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直系和旁系亲属实施投标回避制度,杜绝以任何方式组织参与园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接受举报人提供证据的质疑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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