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11112009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112009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01-17 —— 2023-01-16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现有五个园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长沙市教育局五个园区提供优质的保洁、绿化、维修物业服务 , 具体内容如下: 1、保洁服务:负责幼儿园运动场、道路以及所有建筑物、厕所和公共区域的保洁; 2、 绿化维护服务:负责幼儿园内栽种的所有植被、绿化带、树木的养护,以及补栽、防虫、修剪等; 3、 泥木工维修服务:负责幼儿园木工、泥工维修服务等; 4、 水电维修服务:负责幼儿园水电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3028880130008111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23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23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23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23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岗位 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总人数不少于 19人,具体岗位如下:
服务管理目标:服务 满意率达 85%以上;合同履约率达100%;上岗培训合格率达100%;有责投诉解决率达100%;特殊岗位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附:《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标准》) 经考核,物业服务公司如达不到上述服务管理目标,幼儿园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6.1.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6.1.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 6.1.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工具等。 6.1.5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1.6因园方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6.1.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6.2.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2.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2.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6.2.7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6.2.8开展意见调查,乙方定期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学校的意见,了解对物业管理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6.2.9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7.4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定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因物业服务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因物业服务公司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提请法律制裁; 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物业服务公司招聘的员工上岗前须提供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非涉毒检测报告,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予上岗; 对所有在岗人员每年须定期进行 健康 检查 和涉毒检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上岗。 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死亡保险的办理及费用,物业服务公司 人员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工 伤或意外伤害,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保洁员、绿化维护人员须在 55周岁以下; 水电工须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持《电工证》上岗,从事水电工作 2年以上,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物业服务公司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物业服务公司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发放意见调查表,征求幼儿园与教职员工的意见,了解对物业服务的需求,确保服务到位; 物业服务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幼儿园有保密要求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园名誉,和我园教职员工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园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幼儿园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如垃圾桶、垃圾推车、****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绿化所需农药化肥等; 物业服务用房与员工宿舍由幼儿园提供,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 如遇幼儿园重大活动,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密切配合幼儿园工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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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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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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