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采购一批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耗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路****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25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YHCG-202012280151
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试剂耗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229754元
最高限价:229754元
合同履行期限:3个工作日内交货
采购需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核酸提取试剂盒 | 1.样本类型:血清、血浆、鼻咽拭子、组织液、尿液和分泌物等液体样本。 2.样品量:100μl-200μl。 3.规格:能提供8人份/板、16人份/板、32人份/板、96人份/板的核酸提取试剂,能满足各种标本量的提取任务,减少试剂的损耗,可与常规的仪器配套使用。 4.快速提取,一步洗涤,4分钟内完成细胞裂解和核酸吸附。 5.核酸回收率>90%。 6.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冷藏2--8度,常温保存12个月。 7.无酚/氯仿抽提。 8.可同时提取高质量的DNA和RNA,用于后续多项检测项目。 | 53 | 盒 | 2688 | 142464 |
| 2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移液器枪头 | 1.样品量:1000μl 2.导电枪头 | 178 | 盒 | 185 | 32930 |
| 3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移液器枪头 | 1.样品量:200μL 2.导电枪头 | 58 | 盒 | 170 | 9860 |
| 4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 | 1.预期用途:用于临床新型冠状病毒、流感、禽流感(如H7N9)、手足口病毒、麻疹等病毒标本以及衣原体、支原体、脲原体等标本的采集及保存。 2.规格:灭活型、保存液6ml、拭子10支 3.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使用前,储存条件:4~30℃;有效期:12个月。4.试管外径:14.8±0.2mm:试管长100.5±0.4mm;管帽外径:20.8±0.15mm管帽高:16±0.15mm | 2000 | 个 | 20 | 40000 |
| 5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圆孔深孔板 | 2.0ml | 20 | 包 | 225 | 45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 2020年10、11、12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 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2020年10、11、12月份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 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 3)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2020年10、11、12月份社会保险的证明。
( 4)其他说明:
① 非法人组织参与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②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01-22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路****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1-25 14: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长沙****中心(****大院内)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1-25 14:00
2、开启地点: 长沙****中心(****大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 2021-01-12 起至 2021-01-15 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 1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3 递交地点: 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 376 号融科三万英尺 4 栋 1603 室 )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长沙****中心 |
| 联系人: 杨欣霖 |
| 电 话: 0731-****0856 |
| 地 址: 长沙市****路****号(****大楼)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湖南铭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王先生 |
| 电 话: 153****0880 |
| 地 址: ****路****号融科三万英尺4栋1603室 |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 采购需求.docx
- 附 件.docx
2021 年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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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cRCu9XYBM0bhRG35XSz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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