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采购食品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肉类、水产类、禽蛋类、粮油类、蔬菜类、豆制品类、干货类 、 调味品类 及易耗品类 。
二、相关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一)肉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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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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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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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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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1)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 成交供应商 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 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 GB18406.3-2001)
5 ) 鲜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
6 )鲜片猪肉( GB 9959.1-2001)
7 )分割鲜猪瘦肉( GB 9959.2-2001)
8 )《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二)水产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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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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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 ,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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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 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 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4 )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三)禽蛋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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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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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条鸡、鸭、鹅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 GB16869-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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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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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四)粮油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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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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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米 |
符合 GB1354-2009、: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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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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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面、面粉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 )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五)蔬菜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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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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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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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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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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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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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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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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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 、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 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的要求 。
5 )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 2005 】第 7}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6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六)豆制品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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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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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 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4 ) 《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七)干货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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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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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紫菜、黄豆、绿豆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八)调味品 类 、易耗品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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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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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味品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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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易耗品类 |
食堂用其他低值易耗品(一次性餐具及 其他 厨房用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 调味品 等应是正规厂家出品的正品, 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 成交 资格。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九) 少量未列入需求中的鲜活类食材、水产,由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通知供应商提供,结算单价由双方参照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超市( 或其他大型超市 )调研的同期价格 平均价 ,结合投标报价中的同类下浮率计算确认。
(十) 权益保护:
1、 采购人 在服务期间内不得向 成交供应商 以外的其它供应商购买 食材 。 采购人 应当维护 成交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2、 成交供应商 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本项目的服务。
3、 成交供应商 配送肉禽类食材的,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过程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确保食品不被污染,不变质。
4、 成交供应商 配送蔬菜、水果类食材的,必须是新鲜 “绿色食品”,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报告 ( 如有 ), 运输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食品的新鲜及卫生。
5、 成交供应商 配送大米、豆制品、面粉、调料品、干货等食材的,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
6、 成交供应商 配送食用油等的,必须是经过国家食品安全部门检测合格的品牌,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成交供应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 采购 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 合同 ,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 成交供应商 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 成交供应商 在 供货 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以一个年度为准);
2.1 采购人 投诉超过 5例并经调查属实的或 采购人 基本满意度达不到 70%的;
2.2 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2.3 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
2.4 因 成交供应商 原因导致 就餐人 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 发生 的;
2.5 违反采购人对供应商相关考核制度的;
2. 6 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2. 7 因 成交供应商 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2. 8 弄虚作假获得 成交 资格的;
2. 9 向 采购人 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3 . 0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两年,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下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服务要求:严格按使用 采购人 的要求提供食品供应,并确保不发生 食品 安全事故。
五、服务标准:(一)肉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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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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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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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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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1)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3)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4) 成交供应商 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 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 GB18406.3-2001)
5 ) 鲜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
6 )鲜片猪肉( GB 9959.1-2001)
7 )分割鲜猪瘦肉( GB 9959.2-2001)
8 )《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二)水产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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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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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 ,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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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1)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 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 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4 )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三)禽蛋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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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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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条鸡、鸭、鹅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 GB16869-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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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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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
1)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四)粮油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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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大米 |
符合 GB1354-2009、: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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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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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面、面粉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米、面、食用油及面粉,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 )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五)蔬菜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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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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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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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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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 、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 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1)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3)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的要求 。
5 )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 2005 】第 7}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6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六)豆制品类
1、要求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
1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 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4 ) 《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七)干货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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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紫菜、黄豆、绿豆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干货物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 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八)调味品 类 、易耗品类
1、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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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1 |
调味品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 GB 2763-201 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
2 |
易耗品类 |
食堂用其他低值易耗品(一次性餐具及 其他 厨房用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 调味品 等应是正规厂家出品的正品, 如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的,供应商在承担经济赔偿的同时将取消其 成交 资格。
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调味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 成交供应商 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 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 成交供应商 自备,招标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九) 少量未列入需求中的鲜活类食材、水产,由采购人按实际需要通知供应商提供,结算单价由双方参照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超市( 或其他大型超市 )调研的同期价格 平均价 ,结合投标报价中的同类下浮率计算确认。
(十) 权益保护:
1、 采购人 在服务期间内不得向 成交供应商 以外的其它供应商购买 食材 。 采购人 应当维护 成交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2、 成交供应商 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本项目的服务。
3、 成交供应商 配送肉禽类食材的,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过程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确保食品不被污染,不变质。
4、 成交供应商 配送蔬菜、水果类食材的,必须是新鲜 “绿色食品”,并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报告 ( 如有 ), 运输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食品的新鲜及卫生。
5、 成交供应商 配送大米、豆制品、面粉、调料品、干货等食材的,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
6、 成交供应商 配送食用油等的,必须是经过国家食品安全部门检测合格的品牌,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成交供应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 采购 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 合同 ,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 成交供应商 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 成交供应商 在 供货 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以一个年度为准);
2.1 采购人 投诉超过 5例并经调查属实的或 采购人 基本满意度达不到 70%的;
2.2 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2.3 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
2.4 因 成交供应商 原因导致 就餐人 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 发生 的;
2.5 违反采购人对供应商相关考核制度的;
2. 6 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2. 7 因 成交供应商 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2. 8 弄虚作假获得 成交 资格的;
2. 9 向 采购人 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3 . 0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六、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 [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该项目 采用 简易程序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 1 报价方式
本次采购 成交 设报价 下 浮率取值范围 ,基期获取的零售价格以当月采购人在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 或其他大型超市 )中任选三家超市调研的同期价格 平均价 作为基准价 。
结算价 = 基期获取的 零售 基价 * ( 1 - 成交 下 浮费率),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且经使用方验收合格的 物资 数量)为准。
1.2 付款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库集中支付)
1.3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相关科室核定后支付, 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蔬菜、肉类、禽蛋、水产、豆制品类按当日送货价格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调味品、粮油、干货、易耗品类 按每批次送货价格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1.4 采购人所需部分类别 在麦德龙、家乐福、沃尔玛超市(或其他大型超市) 未查询到价格的,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结算。
1.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2、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成交供应商 在服务期内发生 食品 安全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 成交 资格。
4、 成交供应商 在合同期内 遵守 采购 人 的 考核制度 , 考核制度在合同中约定, 具体考核制度以采购人制定为准 。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 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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