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服务范围: 每年春、秋两季全市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的集中强制免疫以及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养殖业生产统计、疫情监测和采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非洲猪瘟防控等相关业务工作。
2 、服务要求 :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 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以上;要求村级防疫员按时完成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及相关统计监测任务,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3 、服务期限: 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春防 3 月上旬至 5 月上旬、秋防 9 月上旬至 12 月上旬,如需调整时间则以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准。
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实施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 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春防3月上旬至5月上旬、秋防9月上旬至12月上旬,如需调整时间则以浏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统一部署为准。
五、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要求三大病种的应免免疫率、免疫标识(耳标)佩戴率、免疫档案记档率和免疫台账提交率均达到 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以上;要求村级防疫员按时完成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及相关统计监测任务,确保全年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
六、验收标准:简易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服务费用及要求
1 、服务费用包括: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费、中标公司管理费,总计 161 万元整。中标人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设定职数、条件和要求选拔村级动物防疫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按浏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
2 、村级动物防疫员选拔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有相关业务知识,有动物防疫工作经验者优先。
3 、村级动物防疫员职数:根据 2024 年村级动物防疫要求,需村级动物防疫员 100 名(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 投标人必须承诺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足额劳务人员。
4 、费用构成和支付方式
4.1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按 3000 元 / 人 / 月、 100 人、 5 个月计算,合计 150 万元,从上级财政拨付和本级财政预算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支付方式:春、秋防结束后,由浏阳市农业农村局对中标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进行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检查情况测算应拨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按程序报批后,拨付至村级动物防疫员一卡通账户。
4.2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费:雇主责任险按 40 元 / 人 / 月(按 5 个月计算)、意外保险费按 150 元 / 人 / 年、 100 人计算,合计 3.5 万元。
支付方式:中标人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务合同后,购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提供有效凭证及保险费发票交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账后拨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
4.3 管理费:管理费的综合单价预算为: 150 元 / 月 / 人,按 100 人、 5 个月计算,合计 7.5 万元。
支付方式:中标人按财务要求提供管理费发票交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账后拨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
注: 4.1 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 4.2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保险费为不可竞价费,投标人报价时对这两部分内容不予优惠。所有费用均包含税费,不再另外计算。
结算时以实际人数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项目特别说明
1 、实施地点: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2 、服务人数: 100 人(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
3 、结算方法
3.1 付款人: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3.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平时检查情况支付相应款项。
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6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自行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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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fI236Y0B1Yy6UPFwz_o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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