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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疗保障局2026全国医学模拟人和健康传感器智能感知大赛项目承办服务合同公告

2026-06-27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据内部控制程序与规范对项目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50****8862 温帅 182****6662 饶女士 151****2891 更多联系方式(11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2026全国医学模拟人和健康传感器智能感知大赛项目承办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60422002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路****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全国医学模拟人和健康传感器智能感知大赛项目承办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6全国医学模拟人和健康传感器智能感知大赛项目承办服务 大型会议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487990
合计金额小写: 448799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肆拾捌万柒仟玖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同上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其他要求

(1)乙方为履行本项目而制作的所有成果、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任何成果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人保证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因乙方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权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乙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信息能处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项目履行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开展本项目的实际活动,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消防、人身、财产、食品、用餐、住宿(如有)等一切安全,若因乙方原因给采购人、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639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0日内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639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初赛完成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9519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采购内容全部完成后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888801490000394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25 —— 2026-09-3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根据内部控制程序与规范对项目进行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组织验收。 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为项目验收主体,自行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根据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启动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一次性整体验收。乙方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执行清单、项目成果等材料,客观反映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验收小组成员出具个人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和评价,形成政府彩购项目履约验收书。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需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由该部门认定,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文件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因乙方提交的成果有任何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任何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款项以及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符合招标文件内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力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力。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如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或遭受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配合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筹办服务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监督,要求 乙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提交本服务合同最终成果,并对服务最终成果进行验收。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如因甲方财政审批程序原因或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可顺延支付,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支付合同项下款项。

5、乙方应共同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2026全国医学模拟人和健康传感器智能感知大赛项目会务执行服务,乙方应承担场地安全责任,负责提供必要的电源及消防设备、安保服务,并协调场地内技术设备安装调试、赛项区域划分等工作,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标准和技术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服务成果,并对提交成果的质量负责。

7、乙方应按照甲方反馈的意见,对各阶段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交对应修改的书面报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

8、如乙方已经按照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开始执行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的修改已超出双方确认的活动方案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修改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9、乙方对甲方委托的服务内容不明确或不理解的,有权随时向甲方提请解释,甲方应及时进行回复。

10、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出现延迟配送,或配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未及时响应甲方需求等情形,须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

4.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甲方要求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6.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等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7.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甲方不另行承担其他任何额外支出。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上级主管部门、非乙方原因及因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和损失赔偿责任,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该等情形包括:

(1)乙方要求且预先通知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版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

(2)因机线设备原因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

(3)由于黑客攻击、相关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由于系统问题、***网络连线问题等因素,造成乙方服务短时间 内无法提供。

(5)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中止、终止的,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减轻该事件负面影响。一方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救济措施,放任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文件或服务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非归责于合同甲、乙双方的原因,服务项目取消的;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政府工作安排的调整与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 无必要。

3、合同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 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 天内按照对方要求:

(1)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涉全部财务、业务结算;

(2)归还其拥有或控制的属于对方的全部财产;

(3)归还其拥有的对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副本;

(4)对其拥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文件及其他材料、保密信息进行销毁。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同上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何惠风 法定代表人: 程伟
委托代理人: 陈金霞 委托代理人: 余光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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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i-CEB58BLRKCxEZfeR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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