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20919012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九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梅花分院(含传染病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91901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一。 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2022-2025年项目,三年服务项目总金额为4758858.75元,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税金、设备及材料、工具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12-09 —— 2025-12-08
3.2 履行地点: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梅花分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乙方为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梅花分院现场提供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北辰支行(湖南向往环境管理有限公司:4305011112910000034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按月支付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物业服务标准:五级服务标准(详细内容见5.3.2中服务内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 [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3.1项目人员要求 梅花分院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
传染病房物业人员配置表
5.3.2服务内容: ( 1)保安服务工作内容:设岗布防、各岗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需要配置人数及装备、强调服务时间和服务频率及监控室管理等。 ( 2)保洁服务工作内容:室内室外科室日常保洁工作(含病人饭菜转运、分发、餐具清洁)、日常消毒消杀工作、灭鼠杀蚊工作、设备设施抹擦工作、沟渠清掏定期工作、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区域、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医疗垃圾收集、员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等工作。 ( 3)绿化养护工作内容:绿化修剪维护、浇水防涝、施肥除杂草、打药病虫害防治(含白蚁防治)及院区内果树修剪、施肥养护等。 ( 4)水电运行及零星维修服务工作内容有:24小时高低压配电运行、零星维修养护、水电设施设备更换维护(含厕所堵塞)、设备设施日常巡检维护等,该项维修服务工作不含括材料费等。 ( 5)交通指挥、车辆行驶的停靠管理。 ( 6)物业及物业档案收集、管理。 ( 7)各类中小型公共活动的协助。 ( 8)24小时保安门卫、巡逻、公共和消防管理。 ( 9)水电的节能管理、电梯安全维护管理。 ( 10)甲方临时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5.3.3服务工作标准和要求: 5.3.3.1项目经理1名。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5.3.3.2保洁服务要求(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6人。) 日常保洁人员及范围:主管 +保洁人员最少配备18人、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后方能上岗。服务范围为:室内室外科室日常保洁工作(含病人病人餐饮工作及餐具清洁)、病房标本 送检、病房药物领取、日常消毒消杀工作、灭鼠杀蚊工作、设备设施抹擦工作、沟渠清掏定期工作、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区域、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医疗垃圾收集、员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等工作。 服务标准: ( 1)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网,大理石地面每月定期一次清洗、保证没有污渍; ( 2)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 3)楼梯扶手、室内外休息座椅、标示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 4)公共地面每天打扫、消毒水拖地板、扫脚、门窗每天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每天清扫病房等所有房间的卫生,擦洗病床、床头柜、玻璃门窗、卫生间不得有异味、餐厅。听从护士长安排随时保洁、消毒; ( 5)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灯具、***网出现; ( 6)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如遇冰灾、极端恶劣天气物业无条件配合医院抢险); ( 7)及时清理绿化带和草坪,树枝落叶随时清理; ( 8)公共垃圾桶及时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 9)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 10)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堆乱、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不含垃圾外运); ( 11)公共卫生间的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必要的耗材,如卫生球、清洁剂等易耗品费用分担:用于物业管理的清洁用品、用具及共用部位的日耗品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并承担费用。公用部位用具(如垃圾筒、废纸筒、茶叶篓、消毒药水)由业主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 12)公共区域的垃圾桶的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 13)负责医院内部沟渠清掏每月定期工作; ( 14)按医院要求做好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及医疗收集工作、垃圾站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必须要有台账可查; ( 15)病房保洁员需负责每天去食堂给病人打饭、检验标本送检及协助护士拿药,准备饮用水等。 5.3.3.3绿化及果树养护要求 服务人员:要求有 4人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绿化修剪维护、浇水防涝、施肥除杂草、打药病虫害防治及院区内果树修剪、施肥养护等。 服务标准: ( 1)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每月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叉及病虫害及无杂草现象; ( 2)每月定期进行苗木修剪,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公共区域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 (3)有专人对院区内果树进行除草、修剪、施肥养护及白蚁防治,保证果树完好率98%。 5.3.3.4保安服务要求(保卫队长1名,保安11名) 保安队长要求身高 170CM以上;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保安队长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医院保安队长工作经验;能进行保安专业培训;对突发事件有良好的处理协调能力。 保安人员 (含保安队长):12人,保安员年龄20-55周岁之间,身高168以上,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含),均具有保安资格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工作热情、责任心强,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受过治安处罚、被取消过保安员资格证,监控人员需执《建构物消防员证》等情况。 服务范围:负责公共区域、消防设施每月一次的检查和维护,停车场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楼、****中心、传染病房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 24小时巡逻,严禁消防通****大楼的夜间守护;电视监控室值班;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消防设备运行管理,公共秩序治安维护,防火防盗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服务标准: ( 1)建立各种保安规章制度、预案和工作计划及台账。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门卫、消防电视监控24小时值班; ( 2)安保人员严格配备夏、秋、冬季保安服装、警棍及必要的警务器械、头盔、对讲机并统一着装; ( 3)严格验证、等级,****大楼,确保办公秩序良好,遇到老年人、失智****楼****楼时多加过问,严防人员走失;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大型物件出门实施确认制度并记录在册; (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5分钟到达现场并取证,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 5)严格控制车辆出入,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确保财产安全; ( 6)每2小时对院内进行巡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安全隐患和处理突发事件; (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 8)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经保卫科进行上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中标人必须负责完成院内大型活动、接待、会议等车辆秩序、人员安全、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 5.3.3.5水电运行及零星维修服务要求(水电维修工4人) 服务人员:要求有 4人从事零星维修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 24小时高低压配电运行、零星维修养护、水电设施设备更换维护(含厕所堵塞)、设备设施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该项维修服务工作不含括材料费等。 服务标准: ( 1)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污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空气热水机组、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内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和水箱 (含厕所堵塞排除)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按规定定期检查水泵房各种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定期对机电检查维修,保证管道的完好、畅通、无跑冒滴漏。每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零星维修合格率 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 2)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全院电气照明装置、配电设施、弱电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合格率 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院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 3)消防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每月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及时报修。 服务标准: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启动灵活;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提高人防技能。 ( 4)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路灯、门锁、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疏通、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 5)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销、开焊、小五金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 100%。 房屋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维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元器件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或另行安排。 5.3.3.6前期管理 乙方在履行服务前,必须认真清点院内各项设备、物品等,做好物业接管验收各项工作,以明确各方的债、权、利的关系。 5.3.3.7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 1)物业管理办公场所:甲方提供乙方50平米房子作为物业用房及办公场所。 ( 2)物资准备:乙方介入前期管理后,要求准备用于管理的设备、工具、用品、检测仪器、仪表等。 5.3.3.8内部管理 乙方负责根据及周边单位(包括居委会、公安局等)的衔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的配置,财务制度、内部奖惩措施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全面物业管理工作。 6.3甲方按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6.4依照本协议约定,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款项。 6.5未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 6.6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6.7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8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合理的工作,乙方有权按时向甲方支取管理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若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除按照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且乙方应进行整改完善;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甲方享有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 7.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得收取费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首付款,已经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书面核定的内容为准,并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7.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擅自转包、分包,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合同额5%的违约金。在此期间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7.7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按照质量考核及其他条款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部分,甲方有权在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按月支付合同款,甲方每月15日前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上个月款项;依据《长沙市第九医院物业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每月支付费用时将考核评分表附后作为支付依据。 (3)资金来源:市三福利院梅花分院运行经费、市救助站临时安置点物业管理费、市三福利院自有资金。 11.2其他要求 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食宿、服装等由乙方承担,签订合同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出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微调,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执行。 11.3其他约定事项 ( 1)乙方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 ( 2)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失火,采购方有权按照单位规定予以处罚。 ( 3)乙方病房保洁由护理部负责监督、室外园林绿化和保洁由总务科负责监督、保安由保卫科负责监督,其服务质量必须接受采购人相应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如有违反操作流程或违反各项制度,甲方相应部门有权按质量考核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 4)乙方所有从业人员需有健康证,所有人员异动情况,均必须在甲方保卫科登记备案,接受保卫科监管。 ( 5)大院内岗亭、道阁、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垃圾箱等原有设施设备外,乙方在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乙方投资,乙方必须实施。 ( 6)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治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 7)甲方不负责中标方工作人员食宿,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按合同中标人数收取,按20元/人/月收取水电费用。 11.4 本合同一式 四 份,采购人执 两 份,供应商执 两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合同订立时间: 2022 年 12 月 9 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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