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工作,本项目建设是贯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目标,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两库两预警两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的重要途径。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网点监测设施覆盖不足的风险,同时考虑到整个长沙市地质灾害隐患复杂多样的特点,***网点各类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必要的在线监测设施可以起到关键、及时的信息采集和传输,发挥专业化监测数据的核心价值作用,对整个灾害防治体系而言,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影响到了整个系统的功能实现,因此完善监测点的在线监测能力、扩大监测预警的覆盖范围是关键。本次拟对全市范围内166处在册隐患点(其中宁乡市82处、浏阳市76处、长沙县8处)进行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设备建设工作,主要包括监测预警设备建设及安装服务、监测预警运行保障等第三方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监测点位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长沙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勘查设计》及相关变更设计成果为准)。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技术参数等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颁布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讯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规范》、湖南省地灾视频监控(28181协议)对接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出于对前端在线监测设施和视频监控设计需要以及安全性因素考量,需要在物联设备的汇聚端增加视频准入设备的部署,保障安全可靠,防止非法入侵。具体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监测预警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实现功能 |
单位 |
数量 |
|||
|
宁乡市 |
浏阳市 |
长沙县 |
总数 |
||||
|
GNSS 自动地表位移监测站 |
(1)测量精度:静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5mm+1ppm RMS;垂直:10mm+1ppm RMS;(2)动态相对定位精度,水平:10mm+1ppm RMS;垂直:20mm+1ppm RMS;(3)采样间隔:0s~24h,按需求设定;(4)上传间隔,0s~72h,按需求设定;(5)通信方式:移动通信/***网/高低轨卫星通信;(6)通信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计划号:201912007);(7)输出参数:位移、倾角、振动加速度等 RTCM32 原始数据(静态模式)、动态位移(动态模式);(8)输出信号 NB-IOT/ LoRa/α/4/5G (9)数据格式 支持 RTCM32 原始数据及实时动态结果数据上传 (10)星频要求及工作模式:单北斗模式,支持内置MEMS 传感器动态触发调整监测频率;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检测报告上须具有 CMA 或CNAS 的认证章)(11)功耗:在采样间隔不低于15s且上传间隔不低于15s情况下,接收机正常工作的平均功耗 <2W; (12)工作温度:-20~+65℃;(13)防护等级:IP67 以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检测报告上须具有 CMA 或CNAS 的认证章)(14)仪器可靠性:MTBF 指标不低于60000 小时;(15)安装方式: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墩、钢结构等;(16)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30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本次建设拟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12V/100W,胶体电池不低于100AH。(17)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8)立杆直径≥140mm,材质为镀锌钢管,管壁厚度≥3mm,并加装防雷设施。按需搭配地笼。安装护栏和挂标识牌。 |
对地表变形位移、速率进行监测,满足自然资源部监测预警设备要求。 |
台套 |
26 |
16 |
4 |
46 |
|
翻斗式雨量计(符合气象标准,配显示屏) |
(1)基本要求:雨量计具有中国气象局颁发有效《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技术性能指标需满足符合中国气象局《功能规格需求书》要求。 (2)数据传输符合《自动气象站数据无线传输技术规范》要求,能无缝接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数据接收系统。 (3)测量范围:0~4mm/min(毫米/分)(允许通过最大雨强8mm/min);(4)测量精度:准确度±0.4毫米(≤10毫米),±4%(>10毫米);(5)分辨力:0.1mm;(6)采集方式:实时采集,采样频率1次/分钟; (7)通讯间隔控制:可设通讯间隔 1~60 分(整数);(8)通信方式:4G全网通;SIM卡:物联卡/数据卡; (9)存储容量:1GB(可存储 31 天的每分钟测量数据);(10)工作温度:-40℃~+60℃(电气部分); (11)工作湿度:0%~100%RH;(12)通信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计划号:201912007)(符合气象标准);(13)防护等级:IP65以上;(14)安装方式:立杆胀杆固定、一体化基座安装箱、浇筑基础等;(15)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30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本次建设拟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12V/50W,蓄电池不低于40AH。(16)带电子显示屏,单色,能显示实时降雨量及1小时,3小时,6小时统计时间段雨量,规格不小于100*60*14,材质LED;(17)含结构供电。(18电子显示屏室内悬挂安装。雨量传感器不锈钢材质,传感器支架铁喷塑或不锈钢,高度不低于2米;(19)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0)立杆安装,立杆材质为镀锌钢管,立杆直径≥110mm,管壁厚度≥3mm,立杆高度不低于1.5米,并加装防雷设施。按需搭配地笼。安装护栏和挂标识牌。 |
1、对降雨量进行监测。 2、***平台模块,查看实时降雨强度及1小时、3小时、6小时等不同统计时段降雨量,智能化预警,发送预警短信息、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推送预警信息。 3、建立语音调度系统,***平台在后台与雨量站所在地进行语音实时对讲。 4、带电子显示屏,单色,能显示实时降雨量及1小时,3小时,6小时统计时间段雨量,规格不小于100*60*14,材质LED。 |
台套 |
4 |
17 |
0 |
21 |
|
普适型裂缝监测站 |
(1)测量范围:0~50/100/200/500cm;(2)测量精度:±0. 1%F · S;(3)采样间隔:0s~24h,按需求设定;(4)上传间隔:0s~72h,按需求设定;(5)通信方式:移动通信/***网/高低轨卫星通信;(6)通信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计划号:201912007);(7)输出信号 RS485/NB-IOT/ LoRa/α/2/4/5G;(8)输出参数 裂缝宽度、振动加速度、倾角等;(9)工作温度:-20℃~+65℃,高寒地区定制;(10)防护等级:IP66;(11)安装方式: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墩、钢结构等;(12)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 30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太阳能供电采用供电、设备集成设计,如需采用外接供电,则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8V/50W,蓄电池不低于30AH;(13)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4)均需安装保护笼和挂标识牌,不锈钢材质,具体大小参照安装设备而定。 |
对裂缝变形幅度、速率进行监测,满足自然资源部监测预警设备要求。 |
台套 |
11 |
9 |
0 |
20 |
|
地表倾斜加速度监测站(倾角、加速度 二合一) |
(1)测量范围:倾角:±30°; 加速度:±2g; (2)测量精度:倾角:±0.05°; 加速度:±1mg; (3)采样间隔:0s~24h,按需求设定;(4)上传间隔:0s~72h,按需求设定;(5)通信方式:移动通信/***网/高低轨卫星通信;(6)通信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 (计划号:201912007);(7)输出信号 RS485/NB-IOT/ LoRa/α/2/4/5G(8)工作温度:-20℃~+65℃,高寒地区定制;(9)防护等级:IP67; (10)安装方式:标准观测墩、现浇混凝土墩、钢结构等;(11)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30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太阳能供电采用供电、设备集成设计,如需采用外接供电,则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8V/50W,蓄电池不低于30AH;(12)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3)均需安装保护笼和挂标识牌,不锈钢材质,具体大小参照安装设备而定 |
对灾害体倾斜变形幅度及速率进行监测,满足自然资源部监测预警设备要求。 |
台套 |
148 |
120 |
17 |
285 |
|
无线预警广播站(100W 野外无人值守) |
(1)上传间隔:0s~72h; (2)对讲功能:支持使用对讲机进行指挥调度; (3)通信标准:符合《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计划号:201912007);(4)报警来源:本地人工播报;本地自主判断;远程系统发送等;(5)报警方式:报警音;警示灯光;语音播报;(6)通信方式:移动通信/***网/高低轨卫星通信;(7)工作温度:-20℃~+65℃;(8)输出功率:室外100W以上/室内2W;(9)防护等级:室外IP65 以上/室内IP44;(10)安装方式:室外立杆胀杆固定、一体化基座安 装箱、浇筑基础、钢结构等/室内以壁挂式为主;(11)供电方式:室外按需供电方式,满足连续 30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室内市电及内置备用电池,支持断电自动切换,电池待机时间大于24小时;(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本次建设拟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12V/100W,胶体电池不低于100AH。(12)现场存储:***平台存储;(13)控制方式:***平台控制,本地控制需提供误报消除按键;(14)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5)立杆安装,立杆材质为镀锌钢管,立杆直径≥140mm,管壁厚度≥3mm,立杆高度不低于3米,并加装防雷设施。按需搭配地笼; (16)安装护栏和挂标识牌。 |
高音喇叭及高亮闪光,用于现场预警提醒,可设置短信息接收人,同步后台发送预警短信息至接收人。 |
台套 |
83 |
77 |
8 |
168 |
|
视屏监测站 |
(1)摄像模式:采用全景、细节双摄像头一体化设计,具备区域布防和目标识别能力; (2)分辨率:视频分辨率不小于400万像素;具备智能感应雨刷,可对镜头进行清洁。(3)靶面尺寸:不小于1/1.8靶面尺寸,全景视频图像和细节视频图像;(4)焦距:支持不小于32倍光学变倍,镜头最大焦距不小于156mm,细节视频图像;(5)云台:水平旋转范围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20°~90°:(6)声光警戒:闪光报警、声音报警:可通过IE浏览器设置音频类型、报警次数;设置闪光灯闪烁时间,闪烁频率,亮度;(7)通讯方式:移动通信/***网/高低轨卫星通信;(8)夜视功能:在补光灯关闭情况下,视频画面应为全彩画面;支持低实时功耗运行模式,进行低码流录像。(9)通讯标准:符合GB/28181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讯技术要求》:(10)防护等级:IP66以上;(11)安装方式:立杆胀杆固定、一体化基座安装箱、浇筑基础等;(12)其他:遵循长沙市智慧视觉技术规范要求:(13)建立视频语音调度系统,在后台可通过视频与监测点现场进行视频语音对话。(14)输出参数:原始数据:图片、视频;配置512g存储卡。(15)供电方式:按需供电方式,满足 30 个阴雨日正常工作,具备过压及欠压保护;(本次建设拟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300W,胶体电池不低于300AH;(16)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7)立杆需采用Q233热镀锌钢管,长度需满足现场监控需求。加装避雷装置,按需搭配地笼。安装护栏和挂标识牌。 |
1、可根据需要在后台通过电脑实时查看监测点视频。 2、建立视频语音调度系统,在后台可通过视频与监测点现场进行视频语音对话。 |
台套 |
84 |
78 |
9 |
171 |
|
标志牌 |
(1)参考《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设置标识警示牌,标识牌宜采用醒目标识及警告内容。地质环境监测徽标以“地球之眼”为主题,整体取蓝、白、绿三种颜色,中英文字体均为黑体,标识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2)“国家地质环境监测”文字;(3)警示语内容:分别为警示语一“地质环境监测受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质环境监测设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及警示语二“严禁毁坏或移动”;(4)地质环境监测站名称、建设单位和建设日期、设施代码;(5)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运维单位及联系电话、运行时间;(6)地质环境监测二维码标志:应能够链接至监测设施数据库,数据库内容包含设备名称、位置、设施代码、监测对象、监测设备分布位置平面示意图等;二维码标志设置可采用附着式、地柱式、柱式、地台式等安装方式中的一种; (7)标识牌采用不锈钢材质,标识、文字、二维码等采用刻蚀、印刷或张贴;要求整体美观、文字不易脱落。a.规格1:宽×高:600mm×400mm,适用于GNSS、雨量计、视频监测站、预警广播等安装保护栅栏的立杆类设备,标识牌固定于保护栅栏上;b.规格2:宽×高:450mm×300mm,须进行包边(折边)处理,以免边角锋利存在安全隐患,适用于倾角(加速度)计、裂缝计等非立杆类设备,安装于已混凝土浇筑固定的警示牌立杆上,警示牌立杆钢管直径50mm为宜,立杆高度1800mm(300mm地下+1500mm地上)为宜; (8)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宣传栏:不锈钢管双立柱焊接不锈钢质背板;宽×高:1500mm×900mm;双立杆高度2200mm(300mm地下+1900mm地上)为宜,立柱使用混凝土浇筑基础。 |
信息齐全具有明显标识作用 |
个 |
82 |
76 |
8 |
166 |
|
护栏 |
(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8 米,长度不少于1.2米,四面围合,需开一道小门(宽0.6米)必须使用不锈钢材质合页。每个护栏需设置锁具防雨装置,并安装通开锁。(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 4-6 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 0.1米—0.2米,上杆离地高度不低于1米,立杆间距不宜大于 0.2 米。(3)***网,***网自上而下封闭设置。(4)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需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硬度,且使用材料应耐腐蚀,耐风化,确保经久耐用。 |
对监测设备起保护作用,防止损毁 |
个 |
356 |
317 |
38 |
711 |
|
重点说明: 1.在线监测设施的技术参数均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检测技术要求》(DZ/T 0439-2023)拟定,需满足标准技术要求。 2.本次项目建设的所有在线监测设施供电采用太阳能方式供电。 3.本次项目建设的所有在线监测设施需要支持IPV4和IPV6协议,能够无缝切换至IPV4和IPV6网络后正常运行;所有用到卫星的设备要求是单北斗模式,相关设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上须具有 CMA 或CNAS 的认证章); 4.设备质保期均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
|||||||
二、隐患点监测设施安装要求
(1)基础施工要求:
①对采用地埋件安装立杆的监测设备,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上端为地脚螺栓螺纹,下端为防拔结构;在保障稳定性需求前提下,可采用预埋箱、地插胀杆等新型绿色安装方式。地埋件应保持水平,上端与监控立杆法兰盘应可靠配合。
②对采用混凝土浇筑安装立杆的监测设备,立杆长 2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 500mm*500mm*600mm,立杆长 3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600mm*600mm*800mm,立杆长5~6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800mm*800mm*1000mm。
③对于地插胀杆式的新型安装方法,应保证钻孔直径不小于胀杆直径,地插部分长度不小于 600mm,地插深度不小于 600mm。并采用原位土和泥浆填充空隙,保证仪器安装稳定。
④***平台长、宽不小于400mm,露出地面高度不小于200mm。
⑤采用悬挂安装的仪器设备,应配备仪器安装背板,并安装不少于3颗φ6mm的膨胀螺钉固定。
⑥对需要采取避雷措施的监测仪器设备,基础施工时应预先埋入接地电极。
⑦电子显示屏室内悬挂安装。雨量传感器不锈钢材质,传感器支架铁喷塑或不锈钢,高度不低于2米。
⑧太阳能供电系统功率不低于8V/50W,蓄电池不低于30AH。
⑨视频站立杆需采用Q233热镀锌钢管,长度需满足现场监控需求。需提供通话对讲附带硬件设备。
(2)设备安装要求:
①根据方案定位要求,将对应类型的传感器安装在指定位置。
②雨量计安装时,应用水平尺校正,使承雨器口处于水平状态,且安装高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历年降雨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降雨记录的可比性。连接雨量计的信号线屏蔽层应悬空。雨量计引出的信号线一般应采用线管保护后入地,尽量避免架空。基座的设计应考虑排水管和电缆通道。
③GNSS 立杆直径≥140mm,管壁厚度≥3mm,并加装防雷设施。
④裂缝计在灾害体主裂缝位置应尽可能垂直穿过裂缝安装,拉绳必须通过保护管进行保护,激光式裂缝计标靶必须固定,且标靶面积不小于500mm×500mm 。
⑤倾角计、加速度计等应将传感器埋入浅层或固定在灾害体表面及水泥台上,以便准确反映灾害体变化。
⑥需配备太阳能电池板的仪器设备,应将太阳能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并确保太阳能板受力均匀,朝向为南向。
⑦采用外置传输天线的设备应通过机箱预留开孔固定在机箱外侧。
⑧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整理接线,收纳美观。对安装的所有监测仪器支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达到防雷设计规范。
⑨设备安装完成后,现场应统一安装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仪器标识牌及设备二维码,***平台可识别设备信息和监测数据。
(3)其他要求:
①根据《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警点建设与运维预算标准(试行)》(2022年11月)文件说明,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包括了监测点建设(设备)和监测点建设(安装)两部分主要内容,其中的具体内容如下:
②设备及材料(含监测设备、SIM卡、围栏等)采购、包装、运输、保险费、保管、设备检测检验、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联调联试、监测点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以及实施过程中所需采取的安全文明措施等,土地占用协调及青苗补偿,内业资料整理,编制报告。其中,立杆高度、管径、厚度及仪器性能参数满足《地质灾害普适型仪器监测预警规范》中相关要求;监测站标识牌满足《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0309-2017)标识警示牌要求;监测站宣传栏指的是介绍灾害基本情况、监测设备布设情况、群测群防员等防灾责任人、避险撤离等情况的警示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设备交付时间
2026年11月30日之前所有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上线运行。
二、服务周期
供应商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提供3年或以上的监测设备通讯、维护和数据服务。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中标人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设备安装后所有设备安装情况需反馈给采购人并列举验收货物表,待采购人确认,并通过验收。
(4)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导致设备损坏以及非正常情况下损坏由中标人提供维修或更换。
(5)投标人应结合项目背景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平台对接、录入、核销等情况;2.项目整体目标与执行思路;3.具体工作内容分解及人员与资源配置;4.实施进度安排与质量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中,整体目标与执行思路要求清晰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分解细致完整,人员与资源配置匹配合理;实施进度安排科学严谨、切实可行,以全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第三方服务内容
(1)预警响应:隐患点预警信息的准确性需要进行必要的核实,因此在系统运营过程中需要实施必要的第三方预警响应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接受隐患点预警信息,野外应急调查,野外值守,数据整理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编写应急调查报告;常规监测数据整理分析;编制专报、月报、季报、年报、成果报告等。
(2)监测点设备迁改:对于已建设完成监测的隐患点,由于地质灾害的状态可能会有新的发展变化,原监测点位的设计可能不再合理,需要经过地质专家巡查分析,现场勘查测量后,进行评估,必要情况下需要对原隐患点的监测设备的具体安装点位进行重新设计、移位和安装,匹配现场环境的发展变化(本项目总预算已包含按每年约25%比例的点位需要进行重设计、安装进行预估的费用,但项目最终需按照实际重装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3)设备运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运维,保障设备、系统功能正常使用。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运维服务目标与范围;2.日常运维流程与规范;3.故障响应与问题处理;4.后续服务保障措施;5.人员组织与资源配置。要求运维流程规范、操作性强,故障响应机制健全,人员配置与资源保障充分合理,整体方案能全面、有效地支撑项目稳定运行。
4.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1)定期维护计划,列举相关维护方案。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小时内排除故障,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中标人应以低于维修时配件市场价格的80%优价供应,不得任意提价,并派专业人士进行更换、维护。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的要求:供应商应将清单中的产品需免费提供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列明清单,在交货时一并提交。质保期内,产品维修所需零备件,由供应商免费提供。质保期后,当采购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更换任何零配件时,供应商应及时优惠的提供给采购人,并派专业人士进行更换、维护。
(6)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的保修期及保修措施;2.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制度;3.设备受损后的修复措施;4.故障设备的检查及零配件更换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确保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完备,具备可实施性。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阶段包括初步验收、试运行(12个月)和竣工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档案和资料管理要求
涉及本项目的资料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归档管理,过程资料应齐全,成果资料的整理、提交和归档和使用应符合市资规局、市数据局和其他相关单位对项目管理的要求。
3.具体验收程序
供应商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时间为12个月。试运行阶段结束后设备能正常运行,则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长智慧办发【2022】9号)的规定,报长沙市数据资源局进行竣工验收。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中标人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项目建设费用的50%)、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分别支付其项目建设费用的50%)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5%,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
(3)合同签订:本项目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分别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四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比例分阶段付款。
2.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方式为在单价固定的基础上,按各区县实际设备建设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第三方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lBYn-J4Bni4p5U9XKIs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