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1、医院概况
长沙市第四医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岳麓院区开放床位 1050 张,****城院区暂未完全开业,以不高于包干价格进行报价。
2、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长沙市第四医院新老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3、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参照(长发改价服审【 2017】416号)执行。岳麓院设1050张床位,包干价105万元/年。新院区按20万元/年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将被拒绝。服务期限为 1年。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
1、投标方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方可投标。
2、投标方必须保证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场所是环保部门特许,且具备先进的处置设备和烟气净化系统的规范化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其处置技术和排放标准均应达到国家标准。
3、投标方向院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周转箱,使用专用车辆和周转箱收集院方的医疗废物。周转箱每次使用后清洗消毒,再进行交换使用。运送车辆专用,并符合“医疗废物运送车技术要求”。
4、投标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按时上报环保部门存档,资料存档时间至少5年。
5、投标方指定专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院方的医疗废物暂存仓库 接收 医疗废物。转运周期为 1天1次,根据院方要求投标方应及时响应院方需求。
6、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子),定期体检。若发生感染性疾病由投标方负责。
7、投标方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在运输中,若发生事故,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方工作人员在院方工作区内文明作业,并遵守院方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9、投标方在从事医疗废物处置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大小事故及人员伤亡概由投标方 全权 负责,如给院方或第三方造成财产、人员的损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方 全权 承担。
10、收费标准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市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长发改价服审【2017】416号),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实际开放使用床位数计算,收费标准为2.7元/床/日。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 每月 按实际天数结算一次;乙方于结算前 10日向甲方提供处置费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费交付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处置费,乙方有权发函告知5日内停止收运、处置甲方的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无法规范处置的事实,视同甲方违约,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相关标准:详见功能与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功能与要求
五、服务标准:详见功能与要求
六、验收标准:详见功能与要求
七、其他要求:详见功能与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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