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
1 |
特殊教育服务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采购 |
对在浏阳市范围内涉嫌相关违法犯罪且已满 12 周岁未满 18 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矫治期限(每学期) 6 个月,学费 20000 元; |
1 |
人 |
20000 |
按实际数量结算 |
|
2 |
特殊教育服务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采购 |
保险费(年缴): 2000 元 / 人; |
1 |
人 |
2000 |
|
|
3 |
特殊教育服务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采购 |
对于已经过 6 个月矫治期后再次被送入的,或者(学校、政府部门等)认为未达到矫治要求的,按照延长学习期限的收费标准,支付 800 元 / 人 / 月的生活费,不再另交学费。 |
1 |
人 |
800 |
1、本项目须指定专人或项目服务小组负责处理采购人的咨询和服务,确保采购人能及时找到服务项目的指定专人或小组。本项目服务小组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具体人员数量及计划安排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并就服务品质对采购人负责;
3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对于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及组织与措施方案;
4 、服务时间承诺: 7*24 服务响应;
5 、本项目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属于采购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秘密和公民信息泄露的,采购方有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
6 、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送教对象完成 6 个月的教育矫治期限 ;
三、技术规格:(一)矫治学习内容
1 、法律常识的自我认知;
2、 爱国主义情感培养;
3、 礼仪、亲情与感恩的提升;
4、 吃苦耐劳的人格教育;
5、 自信心与意志力的锻炼;
6、 自理能力的提高;
7、 提高自我主体性,正确认识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8、 通过对某一项技能的培养,引导形成学习钻研精神和稳定的专注力;
9、 自控、自律和健康情绪的心理引导;
10、 自我职业规划认知;
(二)矫治学习要求
1、 送读未成年人须完成矫治学习内容;
2、 送读未成年人监护人须与工读学校签订《学生就读协议》;
3、 送读未成年人需要达到学校规定的结业标准;
4、 工读学校需要做好结业学生的后续跟踪随访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本项目须指定专人或项目服务小组负责处理采购人的咨询和服务,确保采购人能及时找到服务项目的指定专人或小组。本项目服务小组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具体人员数量及计划安排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并就服务品质对采购人负责;
3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对于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及组织与措施方案;
4 、服务时间承诺: 7*24 服务响应;
5 、本项目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属于采购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秘密和公民信息泄露的,采购方有权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
6 、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送教对象完成 6 个月的教育矫治期限 ;
六、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的验收标准。
七、其他要求:未成年人所就读的专门学校须按照签订的《学生就读协议》提供入学方面、教育方面、经费方面、安全方面等的保障。《学生就读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学生就读协议
甲方:(某某工读学校)
乙方:(监护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9]20 号文件)精神,结合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为达到管理好、教育好、挽救好未成年人的目标,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把孩子(姓名) 送往甲方接受 个月的封闭式教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由乙方送读接受教育的人员为在浏阳市范围内涉嫌相关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12 岁至 18 周岁)。
第二条:入学方面,按照双方约定的流程保障学生入学,入校后学生监护责任即转移给甲方负责。同时由甲方协助监护人办理未成年人原在读学校保留学籍或将学籍转入本学校的相关手续。学生经审批入校学习中途擅自逃离的,学校要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其下落敦促入学,并及时与送读的办案单位进行联系。
第三条:教育方面,甲方应该按照乙方要求,保障专业教师队伍、教学场地、改善住宿条件,科学设置相关法制教育等课程,以达到教学目标。
第四条:经费方面,学生就读经费由浏阳市财政全额保障,根据学习期限据实结算,且甲方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经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学期( 6 个月) 元(包含学费、服装费、生活费、医疗费用)和每人每年人身意外保险费约 元的标准支付,学习期满后由浏阳市负责安排结算,学校负责派车护送学生回家。学生学满 6 个月回家后因再犯案需要返校学习的,每个月除收取 元生活费外,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在校期间,如发生学生自伤、自残、逃跑、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的,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安全方面,学校应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给学生购买保险,人防、物防、技防均按照乙方要求配备到位,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殴打、虐待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学生自伤、自残、逃跑、意外伤害、非正常死亡等情况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六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依照相关法律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浏阳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校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nRs_Ln4BTPJGZLOXRwI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