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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北辰、马栏山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5-03-11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91****6668 贺伟毅 0731-****8230 魏浪 0731-****9346 更多联系方式(4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见正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北辰、马栏山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GK-202409110016-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楼****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688号长沙总部基地1-A栋1717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北辰、马栏山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GB21976.7-2012《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标准,****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火灾时可有效防护有毒烟雾、CO、HCN对人体的伤害,并具有阻燃隔热性能; 2.2有效防护时间:≥30min; 2.3吸气阻力最大值:≤800Pa,呼气阻力最大值:≤300Pa; 2.4微粒过滤性能:≥95%; 2.5重量:≤600g; 2.6此款呼吸器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就能快速打开呼吸器过滤装置的密封;佩戴迅速简便;系带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 130 11050
2 折叠式担架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用于运送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具有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方便; 1.2配有2个支腿 和2个脚轮,靠背可调。 2.技术要求 2.1展开尺寸 (长×宽×高):≥2000×550×130mm; 2.2折叠尺寸 (长×宽×高):≤1100×200×100mm; 2.3承重≥150kg; 2.4采用高强度铝合金,牛筋面料制成。 6 4860
3 伤员固定抬板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固定抬板采用“滚塑”一次成型工艺,坚固耐用,周边开有提手口,可供多人同时抬。可与头部固定器、颈托配合使用,避免伤员颈椎,胸椎及腰椎再次受到伤害。 1.2可以漂浮于水面,抗碰撞性能强,抬板颜色为黄色; 1.3自重≤10kg; 1.4承重:≥150kg; 1.5每副抬板配有固定绑带4根,劲托1个、头部固定器1个,并能够与抬板配套使用。 4 3520
4 多功能担架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用于灾害事故现场救援。用于运送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2.性能参数 2.1多功能担架,可水平抬运、可垂直或水平吊运、可在光滑地面拖拉。担架材质为ABS工程塑料,可在-20℃~45℃温度下工作不发生硬化或软化。具有体积小,重量极轻,便于携带,应用范围广,可单人操作。 2.2多功能担架载重>150Kg。 2.3高强度复合材料,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方便。 2.4拉伸强度≥6000N/5CM,撕裂强度≥2000N。 2.5垂直吊绳断裂强力6980N,平行吊带断裂强力7165N。 2.6耐温:-20℃~45℃ ,重量:5kg ,尺寸:2440×920 mm 3. 其他 3.1每件多功能担架配备一个可背的防水包装袋。 1 1650
5 消防救生气垫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XF631-2006《消防救生气垫》标准,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材质:面料选用特制的防火布,由坚韧的乙烯基纤维做内层,外涂进口防火阻燃剂打磨组合制成;气垫顶部有明显的靶心图案,方便逃生者对准目标; 2.3规格≥780cm(长)×580cm(宽)×1600cm(安全救生高度); 2.4展开面面积≥45㎡; 2.5正压式排烟机数量≥1个; 2.6充至施救状态的充气时间≤60s; 2.7救生高度≥16m。 2 41600
6 救生缓降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GB21976.2-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标准要求,****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2配备安全吊带,符合GA949-2004标准的5.2.2条的要求; 2.技术要求 2.1工作高度:≥30m。 2.2使用负荷重量≥20-100kg;每次限载人数:1 个; 2.3缓降速度:0.16-1.5m/s。 8 8400
7 医药急救箱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用于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技术要求 2.1常用诊断用具、急救药品、器械器材等。外箱材质:铝合金/铝板。款式:手提/肩背式; 2.2急救箱包括以下急救用品:防水创可贴18个、医用酒精棉片10片、弹性绷带1条、医用胶带1卷、烧伤敷料3块、安全别针4个、三角巾1条、无菌纱布片11片、乳胶止血带2个、高分子急救夹板1个、医用剪刀1把、消毒喷雾1瓶、医用镊子1把、烧伤膏1瓶、一次性乳胶手套2双、带单向阀的人工呼吸面罩1个、应急手电筒1把、急救毯1条、急救产品说明书1本、急救手册1本。 4 3200
8 球形起重气垫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 规格:具有小型球形起重气垫1个,中型球形起重气垫2个以及配套附件。 2.2 球型垫块工作压力≥12Pa。 2.3 小型球形起重气垫最大顶升力≥25T,中型球形起重气垫最大顶升力≥68T,安全系数≥4:1。 2.4 小型球形起重气垫重量≤8kg,中型球形起重气垫重量≤18kg。 2.5 小型球形起重气垫最大顶升高度≥270mm,中型球形起重气垫最大顶升高度≥430mm。 2.6 配件必须满足三种型号连接后同时使用,配套气垫保护罩或保护箱3套、调压阀1个、手持式控制器1个、金属连接装置2个、连接工具1套、带安全阀的截流管3根、≥8米输气管3根、配件箱至少1个 2.7 配备配套使用的支撑垫块1批,长方形垫块≥4个;梯形垫块≥4个;厚正方形垫块≥8个;薄正方形垫块≥8个;三角形垫块≥2个;连接锁片≥10片;垫块储存箱≥2个;滑块≥4个,垫块应有防滑设计,坡面上分布有倒齿或内嵌有联接锁凹槽 3.其他要求 3.1 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2 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中文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3.3 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1 167000
9 救援支架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用于在事故救援现场快速搭建救援支架。 1.2由主体和电动绞盘两部分组成。 2.性能要求 2.1三脚架能适应所有地形和架设困难场所,腿的长度和角度可调节。 2.2主体 2.2.1材质:高强度铝合金材质,配备合金锻造平支脚。 2.2.2展开高度:≥2.7m,收拢长度:≤1.5m。 2.2.3三角架重量:≤15.6kg(不含绞盘)。 2.2.4工作负荷:≥280kg。 2.3电动绞盘 2.3.1采用双刹车系统,双重保护,安全可靠。 2.3.2采用高强度的合金镀锌钢丝绳,耐磨,安全系数高。 2.3.3齿轮采用优质的合金钢制造,极高的表面硬度。 2.3.4钢丝绳规格(直径*长度):≥4mm*30m。 2 18500
10 救生抛投器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GB/T27906-2011《救生抛投器》标准,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压缩空气工作压力≥8MPa;产品总体重量<25KG(抛设器材本体),抛投质量≥1.7KG。 2.2水用时抛射救生圈距离≥150m,陆用抛射距离≥230m; 2.3浮具充气时间≤5s,浮力≥8Kg; 2.4抛绳尺寸:陆用φ3mm(抛绳拉力≥2000N),水用φ3mm(抛绳拉力≥2000N),绳长不低于额定抛绳距离的1.15倍。 2.5抛投器应有安全阀,当充气压力超过额定工作压力时,应能够自动泄压。 2.6远距离抛投器标准配置为:抛投器主体一套(碳纤维气瓶1.5L一个)、底座一个、陆用弹体2个(含绳)、水用弹体2个(含救生圈,绳)、训练弹一个、穿绳器减压阀一个,穿绳器一个、救援弹发射导管一根、训练弹发射导管一根、绳桶一个(含绳)、16克CO2气瓶4个、触发剂4个、水用保护套2套、常用密封圈一套、箱体包装。 1 18500
11 橡皮艇(含30P舷外机)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城市内涝或平静水域救援。 1.2符合符合国标GB/T20897.1-2007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2.1通过中国船级社(CCS)合格评定,具有中国船级社(CCS)出具的试验(检验)证书或报告; 1.2.2橡皮艇耐压性、气密性等符合《防汛物资储备标准》SL297-2004中技术指标要求并出具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采用不低于1.3mm***网pvc材质,内底材质为铝合金拼装甲板。 2.2充气后规格≥4200mm*1800mm*450mm;气室≥5个。带自动泄压装置(安全阀)。 2.3可乘坐为员≥6人,净重小于110Kg,最大安全载重:≥1000Kg。 2.4采用品牌二冲程发动机,发动机动力≥30马力,短轴。 2.5船体为双尾锥充气式,船体材质具有防老化、防紫外线性能;具有排水阀门(或排水引流装置),材质不会因泡水而腐蚀;气囊侧面与底座加装坚固耐磨的橡胶保护层,具有耐磨防穿刺性能;配备带泄压阀(充满自动泄压)的充气接口和连接线,可直接接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充气;船底部有充气舷梁,有水刀设计。手划浆固定底座可拆卸(设置在艇内侧);艇身带吊钩,方便直升机调运,边绳坚固耐用。 2.6艇底和艇头结构:艇底和艇头呈深V型设计,水阻小; 2.7配件:提供1个具有耐磨、防水性能的舟体包装袋;含有充气管路和接头且坚固耐用的充气脚踏泵2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充气管路和连接接头(含有压力表和安全保护阀);可固定于气囊或者舷板的折叠支架(用于安装手提式照明灯);2个原装油箱和油管;5个补漏垫、2瓶胶水、滑石粉1包、船体骨架、4个手划浆(具有浮力)、4个救生圈;2套保险钥匙;2根底板固定定条和8个定条胶套;伸缩探杆1根。 3.其他要求 3.1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操作教学光盘一份、产品品牌、生产厂家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及代理商的详细地址和售后服务联络方式。 3.2保修期三年。 3.3艇体主体颜色为橙色,两侧印制均有反光的“**消防”字样。 1 40600
12 救生软梯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符合国家GB21976.2-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标准要求,用于高空作业,垂直上下登高救援; 2.技术要求 2.1横档:圆型树脂管,粗20mm、长330mm; 2.2梯档间距:≤450mm; 2.3边绳:高强丙纶,直径≥20mm; 2.4破断拉力:≥18KN。长度:≥20m; 2.5软梯当头有铁环保护,防止挂点磨损。 1 1150
13 割绳刀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 钛合金材质。 2.2钝头设计,带有刀鞘,集成了刀面、锯齿面、割绳钩,一面无刃设计,钝头设计。 2.3刀鞘和刀身设置保险链接,水下刀身不易分离滑落,刀鞘一键式按压,便于单手操作。 2.4整刀刀体长度≤20cm,刀刃长≥7cm。 2.5刀体尾端设置破窗锥。 2.6 刀体尾端设置穿孔绳,可系手绳防止刀掉落。 3.其他要求 3.1 该产品必须进行中文名牌标注,并提供专用包装,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2 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中文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3.3 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90 7200
14 漂浮救援板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 2.技术要求: 2.1救援浆板采用充气拉丝材料,尺寸≥320*82*15CM 2.2配备EVA防滑垫 2.3不少于8个救援把手及4个金属固定环; 2.4静态承载力≥260千克。 2.5材料撕裂强度:纵向≥189kN/m,横向≥220kN/m; 2.6拉伸强度:纵向≥2460n/50mm ,横向≥1790n/50mm, 2.7断裂延伸率:纵向≥70%,横向≥45%; 2.8剥离强度:≥480N/25mm; 2.9耐-30℃性及中性盐雾试验:无裂缝,不分层; 2 10200
15 绳索保护垫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于救援时,铺垫于地?,有效隔离器材与地?的直接磨擦; 2.技术要求 2.1 耐?温棉帆,双层16安加密?料?缝结构坚固耐磨; 2.2 6个304不锈钢17mm孔径?眼,可直接挂主锁固定,实现快速多个垫拼接; 2.3尺?:≥140×80cm。 6 246
16 水域救援抛绳包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便携式抛绳包,激流应急作业中使用,结构紧凑,重量轻,适用于快速水上救援; 1.2绳包采用耐磨尼龙面料制成;主色调为红色和黄色组合而成; 1.3内部带有浮力棉,绳包在水上可以漂浮起来,并含有两条反光带,具备警示作用; 1.4绳包顶端有收紧用的拉绳,可以轻松打开,填充绳索和收紧; 1.5绳包侧面提供魔术贴挂点,可以挂置闪光棒或荧光棒,在夜晚或者大雾天依然保持良好可视性; 1.6***网眼,便于快速干燥; 1.7包内含专用水面救援漂浮绳:长≥15m、直径≥8mm、破断强度≥15KN,绳索可漂浮在水面,颜色醒目。 10 1650
17 手动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手动破拆工具组是集凿、切、砸、撬等工作方式于一体的破拆工具;无须动力源,高强度工具钢制造,可破门撬锁,凿穿砖石及混凝土结构墙壁;可在狭窄空间破拆救援作业; 2.技术要求 2.1单人即可操作,整套工具包括:冲杆、凿子、钎子等八件套; 2.2伸缩冲击撬杆:调整长度,与其它构件组合,作为杠杆手柄、冲击拷打之用 ,伸缩长度≥600cm ,冲击行程≥260mm ; 2.3撬锁拔钉器:撬掉挂锁,拔起钢钉等用,长度≥300mm ; 2.4金属切割器:撕开铁皮(汽车、飞机)等用,长度≥300mm ; 2.5平凿:冲击凿开坚硬物体等用,长度≥460mm ; 2.6尖凿:冲凿混凝土及砖石墙体等用,长度≥380mm。 4 20000
18 液压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所投产品符合GB/T17906-2021《消防应急救援装备-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中全部性能要求,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2工具组由机动液压泵、手动液压泵、扩张器、剪切器、剪扩器、液压顶杆六部分组成。 2.性能要求 2.1 液压软管 2.1.1 采用单接口技术; 2.1.2 快速接头具备自锁功能,接头可带压插拨; 2.1.3 配备10m液压油管2条。 2.2 机动液压泵 2.2.1 汽油发动机提供动力,可同时接驳两件液压破拆工具同时工作2小时以上。 2.2.2 质量(包括液压油、机油、汽油):≤24kg。 2.2.3 发动机功率≥2.2KW。 2.2.4 汽油箱容量:≥0.7L。 2.2.5 工作压力:≥72MPa。 2.3 手动液压泵 2.3.1 单接口工作原理,可在-20℃~55℃环境温度下工作,操作无噪音。 2.3.1 工作压力:≥72MPa。 2.3.2 液压油缸容量≥1.6L。 2.3.3 质量: ≤11kg。 2.4 液压剪切器 2.4.1 U型挤压式钳口,更适合在狭小的空间使用,单接口工作原理、可带压操作。 2.4.2 最大剪切力:≥650 kN。 2.4.3 剪刀端部开口距离:≥160 mm。 2.4.4 剪切能力:≥35 mm圆钢(Q235材料)。 2.4.5 质量:≤15kg。 2.5 液压扩张器 2.5.1单接口可带压操作,具备自锁功能,扩张在任何位置不回缩。 2.5.2手柄方便左右手操作,活动部件设有保护套,保护套必须具备防高温性能,不变形,保证操作者安全。 2.5.3 最大扩张力:≥280 kN,最大扩张距离:≥720 mm; 2.5.4 最大挤压力:≥58kN; 2.5.5 最大牵引力:≥46 kN,最大牵引距离:≥550 mm; 2.5.6 质量:≤17kg。 2.6 液压剪扩器 2.6.1 单接口工作原理、可带压操作,手控阀操作可使刀片的张开闭合处于任何位置,具备自锁功能,镶嵌螺栓结构、更容易在狭小空间使用。 2.6.2 剪扩器活动部件应有保护套,保护套必须具备防高温性能,不变形,保证操作者安全。 2.6.2 最大剪切力≥380 kN。 2.6.3 最大剪断能力(Q235材料):≥32 mm(圆钢)。 2.6.4 最大扩张力:≥120 kN,最大扩张距离≥360 mm。 2.6.5 最大牵引力:≥50kN,最大牵引距离≥380 mm。 2.6.6 质量:≤15kg 2.7 液压顶杆 2.7.1 单接口工作原理、可带压操作,中型多级顶杆。 2.7.2 最大支撑力:≥216 kN,总支撑高度:≥720 mm。 2.7.3 原始长度:≤600 mm。 2.7.3 一级撑顶行程:≥290 mm,二级撑顶行程:≥280 mm。 2.7.4 质量:≤19kg。 2.8 产品必须提供永久性铭牌,铭牌内容符合国标8.11相关要求。 2.9 配备:火花塞2个,起动拉盘1个、空滤1个、维修工具1套、1L润滑油2瓶,1L液压油2瓶。 3.其他要求 3.1 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3.2 提供硬质抗摔、防潮、防震专用器材箱,器材箱表面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3 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4 402000
19 电动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整套电动破拆工具组含电动液压剪切器、电动液压扩张器、电动液压救援顶杆、电动一体式突入工具,电动破拆工具组系列产品为同一品牌供应商; 1.2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技术要求 2.1电动液压剪切器 2.1.1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2.1.2防滑刀片,开关处带有方便夜间救援的LED; 2.1.3含电量显示功能的高性能锂电池,可在使用过程中查看电池电量,电池固定可靠,避免在任何复杂作业工况下电池意外脱落; 2.1.4工具手柄可调,救援时可根据需要调整至任何位置; 2.1.5开口距离:≥160mm; 2.1.6剪切圆钢直径:≥35mm(Q235A圆钢);剪切钢板厚度:≥20mm(Q235A板材); 2.1.7重量(不含电池):≤20kg; 2.1.8标配不低于5Ah电池2块、电池充电器1件。 2.2电动液压扩张器 2.2.1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2.2.2防滑扩张头,开关处带有方便夜间救援的LED; 2.2.3含电量显示功能的高性能锂电池,可在使用过程中查看电池电量,电池固定可靠,避免在任何复杂作业工况下电池意外脱落; 2.2.4工具手柄可调,救援时可根据需要调整至任何位置; 2.2.5扩张力:≥80KN;扩张距离:≥600mm; 2.2.6牵拉力:≥50KN;牵拉距离:≥440mm; 2.2.7重量(不含电池):≤20kg; 2.2.8标配不低于5Ah电池2块、电池充电器1件。 2.3电动液压救援顶杆 2.3.1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2.3.2含电量显示功能的高性能锂电池,可在使用过程中查看电池电量,电池固定可靠,避免在任何复杂作业工况下电池意外脱落; 2.3.3工具手柄可调,救援时可根据需要调整至任何位置; 2.3.4一键式开关启动,开关处带有方便夜间救援的LED; 2.3.5顶杆两端的防滑齿可自由旋转; 2.3.6一级撑顶长度:≥900mm,二级撑顶长度:≥1300mm; 2.3.7一级撑顶力:≥125KN,二级撑顶力:≥60KN; 2.3.8收拢长度:≤600mm; 2.3.9重量(不含电池):≤20kg; 2.3.10标配不低于5Ah电池2块、电池充电器1件。 2.4电动一体式突入工具 2.4.1集剪切和扩张功能于一体,可实现剪切、扩张、破门、撬拔和抬升等功能;工具手控阀安全性高,在带手套时手柄操作也灵活安全,方便手指操作;一键式开关启动;高性能锂电池含电量显示功能,可在使用过程中查看电池电量; 2.4.2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2.4.3采用通用的导轨,导轨可快速轻松插拔连接各种工具头,配有多功能钳工具头和破门工具头; 2.4.4工具手柄360°可调,救援时可根据需要调整至任何位置; 2.4.5多功能钳工具头剪切圆钢直径:≥20mm(Q235A圆钢),剪切钢板厚度:≥10mm(Q235A板材),扩张力:≥30KN,扩张距离:≥200mm; 2.4.6破门工具头插入最小缝隙:≤5mm,开启最大行程:≥180mm; 2.4.7重量(不含工具头及电池):≤10kg,;多功能钳工具头:≤1.5kg;破门工具头:≤2.5kg; 2.4.8工具配不低于3.5Ah电池2块、电池充电器1件。 1 130000
20 双轮异向切割锯 消防设备 1.整体要求 1.1 所投产品符合GB32460-2015《消防应急救援装备-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提供由国家级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 1.2双锯片异向转动,能快速切割硬度较高的金属薄片、塑料、电缆等。 2.性能要求 2.1 汽缸排量(cm3)≥70.7;标准怠速(rpm):≥2700; 2.2 无负荷最大转速(rpm):≥10000,功率(kw)≥4.1; 2.3 缸径(mm):≥50,活塞行程(mm):≥36; 2.3 燃油箱体积(L);≥0.77,机油箱容积(L) ≥ 0.42。 2.4 机油泵供油:自动供油; 2.5 质量(kg,无燃油、润滑油、锯片):≤15.5; 2.5 锯片规格(mm):≥ ?315,切割深度(mm):≥115。 2.6 驱动方式:汽油单缸风冷二冲程发动机。 2.7 产品必须提供永久性铭牌,铭牌内容符合国标8.1相关要求。 3.其他要求 3.1 配件要求:?315mm锯片2付、专用工具箱1个、护目镜1个、防护手套1副、专用工具1套、比例加油桶1个、原装活塞1套,原装化油器1套、原装火花塞2个、20米启动绳索和2个手柄。 3.2二维码信息要求:扫码后显示产品详细说明书(非图片格式)和操作视频,说明书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3.3 提供硬质抗摔、防潮、防震专用器材箱,器材箱表面标注永久性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供应厂商、生产日期和二维码等。 3.4 交付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可编辑说明书及操作演示U盘。 1 13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005666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零伍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设备

TZL30

130

85

11050

2

折叠式担架

消防设备

KALN-ZA150

6

810

4860

3

伤员固定抬板

消防设备

KALN-STB120

4

880

3520

4

多功能担架

消防设备

KALN-SD2000

1

1650

1650

5

消防救生气垫

消防设备

XJD-P-6×8×16

2

20800

41600

6

救生缓降器

消防设备

TH-30

8

1050

8400

7

医药急救箱

消防设备

KALN-YX120

4

800

3200

8

球形起重气垫

消防设备

NT2、NT4

1

167000

167000

9

救援支架

消防设备

EN795-3A

2

9250

18500

10

救生抛投器

消防设备

PTQ7-Y250S210

1

18500

18500

11

橡皮艇(含30P舷外机)

消防设备

HR430

1

40600

40600

12

救生软梯

消防设备

KALN-RT30

1

1150

1150

13

割绳刀

消防设备

JJSY180

90

80

7200

14

漂浮救援板

消防设备

JYJB-XRS

2

5100

10200

15

绳索保护垫

消防设备

BS307

6

41

246

16

水域救援抛绳包

消防设备

KALN-PS15

10

165

1650

17

手动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PCJ-320QG-1205

4

5000

20000

18

液压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液压机动泵:

BJQ-72/0.65

手动液压泵:

ZYBS-72(X313)

液压剪切器:

GYJQ72-36(18)/210M

液压扩张器:GYKZ72-50/745M

液压剪扩器:

GYJK72-54/36(25)H

液压顶杆:GYCD72-272/990-122/1350M

4

100500

402000

19

电动破拆工具组

消防设备

电动液压剪切器:GYJQD-38(20)/215

电动液压扩张器:GYKZD-80/740

电动液压救援顶杆:GYCD-160/1350-D

电动一体式突入工具:G-100XP

1

130000

130000

20

双轮异向切割锯

消防设备

PJRS/115-J(CDE2530XP)

1

13000

13000

21

机动链锯

消防设备

450II

4

3700

14800

22

多功能挠钩

消防设备

XY-NG10

4

1800

7200

23

绝缘剪断钳

消防设备

KALN-JYJ24

4

370

1480

24

移动照明灯组

消防设备

YZH0.06-1.38CA/Fw6125

4

13500

54000

25

移动发电机

消防设备

LP3300i

2

5400

10800

26

金属堵漏套管

消防设备

DLF-YY

1

4300

4300

27

注入式堵漏工具

消防设备

DLF-ZR

1

4300

4300

28

木制堵漏楔

消防设备

DLF-YY

2

880

1760

29

无火花工具

消防设备

WHH-21

2

1350

2700

合计金额小写:1005666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万零伍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1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操作使用中文说明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二份。纸质版的印制精美,装订成册:电子版复制保存到U盘。

2.2乙方所有产品外包装箱、单个产品包装盒及装备上具有下列基本信息:产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厂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联系人、联系方式。

2.3乙方承诺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装备物资基础 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具体中标后联系甲方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在交付装备时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 并提供承诺函。

2.4乙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使用单位。

3.质量要求

3.1项目整体质保期限为三年,参数有具体要求的以参数为准,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

3.2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

4.售后服务

4.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2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乙方予以免费整体更换相应设备,以保证甲方最终用户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在甲方最终用户单位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乙方予以免费整体更换该设备。

4.3乙方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安装前技术指导和系统调试时的现场指导,按甲方要求进行调试和验收。按要求每个下属支队免费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其他一切所必须的技术支持。

4.4产品交付使用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深入产品使用单位开展巡检服务。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包括送检费、另外补充送检装备费用)、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2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169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货物交付初验合格后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169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终验合格后:第二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0169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三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56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四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火星支行(湖南博尼祥安防设备有限公司:43050175463600000331)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我公司一次性将全部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主体:初验由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自行验收。终验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

验收时间:初验:交货完成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初验。

终验:初验合格后,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时间安排为准。

(1)、初验:

1.启动初验程序:交货完成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

2.成立验收小组:由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派遣3位成员,由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派遣2位成员,邀请2位专家,共7人组建验收小组。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验收内容:验收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进行验收,核对型号参数、品牌等按采购清单进行逐项验收。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甲方应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第三点、第四点严格执行。

6.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甲方和乙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2)、终验

初验合格后,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终验。

(3)、验收异议

1.对验收产品意见不统一的,甲方可将交货装备送国家****中心(或甲方指定检验机构)检验,送检合格的检验费用甲方承担,送检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送检产品数量由乙方后续按同等型号免费补充(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价格)。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现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行为的,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进行验收,核对型号参数、品牌等按采购清单进行逐项验收。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甲方应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主体:初验由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自行验收。终验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

验收时间:初验:交货完成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初验。

终验:初验合格后,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时间安排为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6.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1权利瑕疵担保

7.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7.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7.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2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8.1权利瑕疵担保

8.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8.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知识产权保护

8.2.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2.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2.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8.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9.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9.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9.3 质量违约责任

9.3.1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复验合格,但申请复验时间已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

9.3.2乙方标的物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复验不合格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4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9.4.1乙方申请验收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或整改完毕申请复验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的(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标的物总金额的0.0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待付货款中扣除)。

9.4.2乙方未在验收情况告知函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且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整改完毕并申请复验,甲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未申请复验标的物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其他违约责任

9.5.1乙方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30个日历日(由甲方组织验收期间的时间不计算在交货期限内,申请延迟交货的以延迟交货时间计算)未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含整改后复验),甲方、乙方双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2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3因中乙方原因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4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5.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时,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已支付的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息,并将本息退还至甲方账户),同时乙方赔偿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11.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11.3不可抗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2.1合同的变更

12.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2.2.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2.2.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2.合同中止与终止

12.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理人: 贺伟毅 法定代理人: 杨超
委托代理人: 魏浪 委托代理人: 杨超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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