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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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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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主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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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智能 操作 |
一键操作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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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机显示屏 |
L ED 集中显示屏幕,智能灯光提示控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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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主机技术 |
具备组织感应技术, ≥20,000次/秒侦测组织阻抗,实时调整输出,实时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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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主机技术 |
射频识别模块:智能 化 设计 , 无需 任何设置 自动识别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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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机 技术 |
智能快速闭合周期: 1-4秒 完成 闭合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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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功能及模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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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血管闭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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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闭合直径 |
≥5mm的血管( 包括肺血管) 、淋巴管和组织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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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闭合直径认证要求 |
具备 F DA, CE和 C FDA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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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血管闭合手持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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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手持器械要求 |
同一品牌,由原厂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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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手持器械功能 |
同时具有切割、闭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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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3 |
手持器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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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4 |
手持器械启动方式 |
具备手控和脚控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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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5 |
手持器械连接数量 |
连接一把手持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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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6 |
具备 加长杆器械 ( ≥44 cm )的 大血管闭合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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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开放精细闭合分离器械 |
弯形小钳口开放闭合分离器械, 1.8cm钳口28度弯形钳口,带手控及脚控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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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功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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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血管闭合功率 |
最 大功率 ≥ 27 0W,5.5A器械插入后全自动设置功率,无需手动调整功率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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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血管闭合峰值电压 |
≤25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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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功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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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
智能插座 |
自动识别手持器械,并自动设置相应的主机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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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
系统设置 |
由 专业人员负责激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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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软件升级服务 |
U SB接口与计算机相连,用于软件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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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
外接排烟系统 |
可外接排烟系统从而实现术中实时排烟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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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器械 使用次数限制 |
通过系统 设置可控制器械使用次数,一次性使用或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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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
系统 升级 |
系统 可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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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数据 采集 |
USB接口与计算机相连,用于软件升级,采集设备相关参数以及导出Log工作日志 |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供货范围
1. 中标人 应提供全新的、完整的、合格的和安全的,且符合采购要求的产品。
2. 中标人 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此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及数量。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 .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中标人 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到位。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要求
1. 中标人 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 中标人 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3. 中标人 负责其派出的交货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 发送货物之前,采购人需要提前一天通知 中标人 。
5. 所有招标物资由 中标人 直接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仓库内。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所有检验均按国家有关产品的标准及规定实施。
2.发往采购人的所有物资均符合国家标准,且包装完整,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
3.发往采购人的所有物资,采购人如果有要求, 中标人 需委托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对交纳的物资随机对其中一个批号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数量由检验部门决定 (不包含在供货合同数量内)。 若检验结果不合格,抽样、检验所需费用由供货者 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货者承担。
4.货物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检测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应者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则国家检测所的检验报告具有约束力。
5.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 中标人 应及时更换。
七、其他要求:质量保证
1.所有产品的生产及生产后的产品有效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质保期为 二 年,质保时间以验收合格开始。如出现需要设备维修的情况,维修期超过 3天,供应商需承诺提供代用设备。
2.供应者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供应者对任何缺陷和劣变产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产品并承担所需费用。且必须以组合包装方式更换所有相同生产批号的产品,不能只更换有缺陷和劣变的产品,即乙方必须更换包括其它产品在内的整个包装。更换时间到达最终用户不得超过3个月。
3.如果由于质量问题 需要回收产品,供应者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能够按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其它要求
1、规格
( 1)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采购合同的规格相一致。
( 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2、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中标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3、包装及运输
(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 中标人 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包装及运输,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包装规格与投标文件中包装规格一致,不得更改。
( 2)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采购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4、伴随服务
( 1) 中标人 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及时更换;
4)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 中标人 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 2)如果 中标人 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5、 中标人 履约延误
( 1) 中标人 应按照成交合同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 中标人 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中标人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 3)如 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比例扣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6、误期赔偿
( 1)如果 中标人 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采购人应从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 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 2) 中标人 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7、采购人履约义务
( 1)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
( 2)采购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
8、违约终止合同
( 1)在采购人对 中标人 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 中标人 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 2)如果 中标人 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如果 中标人 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 4)如果采购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 5)如采购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 中标人 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 .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2.2 付款方式: 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用户验收合格签字后凭用户验收证明单及卖方开具合格的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 90% ;余下 10% 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凭用户验收证明单一次付清。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投标人负责运输、验收、培训、调试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 中标人 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投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有关费用自理、发生的意外自负。
4 .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查勘现场,查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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