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CS-202208310030-1 采购人(全称): ****城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2022年防贫综合保险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20831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望城区2022年防贫综合保险采购 2.保费: 10560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陆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10-01 —— 2023-09-30
3.2 履行地点: ****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依照本合同、招投标文件、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等方式履行,并按上述文件顺序解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北站路支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19010260092000540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5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保障范围 (一)保障因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罹患疾病或意外事故(无责任方赔偿的)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对符合当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 20万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二)保障因意外事故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由于发生意外事故身故、残疾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启动救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乘以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 8万元/人。具体标准如下:
(三)保障因住房受灾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长期居住的房屋(室内财产除外)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在政府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和自身投保的商业性农房保险赔款补偿以及其他政府救助补偿后个人自付部分设置起付线,保险人对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 5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四)保障因学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子女有就读义务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公办院校期间支出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 1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五)保障因扶贫产业受损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限内,保障对象从事的种植类、养殖类产业,因自然灾害、病虫草鼠害、疫病等原因造成收入损失,保险人对其物化成本损失剔除政府及其他商业保险已赔付部分,对保障对象实际承担损失金额设置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按照以下分级累进赔付比例负责赔偿,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 2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六)保障因务工收入损失返贫致贫 在保险期间内,保障对象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局域性或区域性有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影响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因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导致保障对象无法正常务工而收入减少,保险人按照边际递减的方式负责赔偿。保险年度最高赔付 3个月,累计赔付最高6000元每人,具体标准如下:
2.理赔材料要求: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 保 险金给付 申请书; ( 2 ) 保险单; ( 3 )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 4 )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 5 )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3.理赔服务 当被保障对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经调查核实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防贫保障线”,则启动赔付。 (一)报案热线: 95519/400****519,365天×24小时全国统一服务专线。 我司接受: ( 1)农户自主报案。 (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发现上报。 ( 3)部门信息比对根据大数据监测,乡村振兴、医保、教育、应急、农业、交警等职能部门以及乡村两级,根据不同致贫情形,将监测到的疑似返贫致贫对象相关信息转办给保险公司。 全天候 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服务,无论何时、何地出险,均可拨打95519/400****519及时报案,我司将有专人受理报案。接受报案后我司统一调配查勘人员及时赶赴现场。 也可以直接向本项目专项服务团队协赔人员报案,服务团队所有人员手机 24小时待机,随时应对各种情况。 (二)调查核实 我司将根据报案信息和相关资料,在第一时间对保障对象家庭启动调查流程,并出具调查报告和相关处理意见;将处****城区农业农村局。 (三)评议公示 乡村两级分别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司根据公示结果进行正式赔付。 (四)赔付 我司按标准对赔付金额进行核算,核算完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打卡赔付。每月8****城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上月理赔情况。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保费不超中标金额(1056000.00元)。 2.保险责任、保险期限、被保险人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保险单、保险条款、批单相符。 3.按照约定完成赔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2.订立保险合同,乙方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甲方应当如实告知。 3.被保险人信息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4.在保险期间内,甲方因其人员变动,需增加、减少被保险人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乙方同意后出具批单,并在本保险合同中批注。 5.甲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乙方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乙方应当向甲方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2.保险合同成立后,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3.乙方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4.乙方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5.乙方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后尽快完成赔付。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城区人民法院裁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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