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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市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
****中心关于对东方市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规程》(琼医保〔2022〕15号)第十二条,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以下8家药店为合格,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拨打:0898-****3208。
1、东方华荣益鑫堂大药房(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第三市场2-9号商品房)
2、东方新民康大药房(个人独资)(东方市****巷****号)
3、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方抱板镇分店(****中心****楼)
4、东方快九通健复大药房(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居安康路东3-2号)
5、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东方东河镇分店(东方市东河镇中国邮政对面铺面)
6、东方岛西大药房(****楼首层正面商铺)
7、东方市恒鑫庆国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市八所镇解****中心铺面)
8、东方快九通众镒中西药店(个人独资)(****路****号铺面)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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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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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5/dnIrSZABbDT6YNpW0fG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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