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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国家级浏阳经开区再生水开发利用工程(一期)运行管理调度中心建设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2026-09-04招标变更-澄清湖南 - 长沙市 - 浏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浏阳市
采购单位 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罗先生 0731-****2880
更多联系方式 罗利民 177****9791 刘女士 0731-****0688
代理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长沙市国家级浏阳经开区再生水开发利用工程(一期)****中心建设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国家级浏阳经开区再生水开发利用工程(一期)****中心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6年9月1日17:00)截止。感谢各潜在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现将各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针对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质疑事项1: 采购法律制度及权利救济路径相互矛盾,影响潜在投标人程序权利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第18页明确载明“本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等相关政策”;第20页又明确“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机构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法务内控部。但第一章、第二章及投标文件格式大量引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第二章第32.8款又设置“不满意答复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的政府采购投诉路径。 同一采购活动对“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适用何种实体与程序规则、由谁监督、向谁投诉”作出相互冲突的安排,会直接影响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判断、政策优惠预期、异议期限及后续救济。程序规则应当清晰、确定、可预期,不能在关键权利救济环节同时采用两套互不相同的制度。《招标投标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该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要求资格、招标文件内容与项目需要相适应,并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另对招标文件异议期限、答复期限及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作出了明确安排。若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应首先明确其法律制度基础,而不能以模板条款造成路径不确定。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国企采购,参照政府采购范本编制招标文件(不适用部分可自行忽略),由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法务内控部负责项目的监管及投诉问题处理。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存储服务器参数包含可核验的特定厂商产品编码及专有名称,涉嫌形成品牌/供应商指向 招标文件依据:第四章“6.1***网络基础设施—存储服务器”列明“SPE26C0212”“SmartIO I/O模块”“DeviceManager”“DME IQ”“UltraPath”等参数/软件名称,并与2U双控、SAS、端口数量等配置组合出现。 上述表述已经超出一般功能、性能指标的中性描述范围。其中“SPE26C0212”具有明确产品编码特征,“DME IQ”“UltraPath”“DeviceManager”“SmartIO”等具有明显的专有产品/组件命名特征。经公开信息核验,华为eKit OceanStor 5120***网站公开规格中出现完全相同的“SPE26C0212”以及“UltraPath、DeviceManager、DME IQ”等名称,且机箱形态、端口配置等也高度吻合。 因此,即便条款末尾写有“满足同等或更高性能均可响应”,其他品牌仍无法真实提供同名产品编码和专有软件组件。所谓“同等或更高”缺乏可操作的等效判定路径,不能消除条款本身的特定厂商指向性。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明确禁止招标文件要求或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明确将限定或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列为不合理限制、排斥情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进一步要求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条件设定技术、商务条件。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3:多项重要技术条款要求“原厂盖章/原厂承诺”,将投标竞争受制于设备制造商授权 招标文件依据:技术响应偏离表及第四章要求:网闸相关功能需“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数据库审计相关功能需“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还要求“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等。部分条款同时标记为“▲”重要技术条款。 投标人能否证明产品功能,应以客观、可核验的技术事实为核心。强制要求原厂公章或原厂单独承诺,会使潜在投标人即便能够合法采购、集成并承担合同责任,也可能因制造商拒绝盖章、渠道控制或区域授权而失去竞争机会,事实上把招标参与权交由第三方厂家控制。 本项目采购主体是系统集成和综合服务承包方,合同责任应由中标人对采购人承担。若设备具有法定认证或安全检测要求,可以要求相应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但对一般功能截图强制“原厂盖章”应当说明其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尤其在多个重要技术条款叠加情况下,该要求会显著放大限制竞争效果。《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和第七项禁止设置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限定特定供应商或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的技术商务条件。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4:人员及企业证书/资质评分累计约39分,证书叠加权重过高,部分证书与履约关联度不足。招标文件依据:技术评审中“项目技术团队”18分:项目经理3类证书累计6分;市政专业负责人2类证书累计4分;其他人员8类指定证书按人计分最高8分。商务评审中,ISO三体系6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3分、工程测量/测绘资质3分、CCRC风险评估3分、ITSS 3分、SPCA 3分,合计21分。两部分累计至少39分直接或主要取决于人员证书、企业资质或认证。 从总分结构看,39分的证书/资质因素显著高于“项目建设方案5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售后及培训2分”的12分。该结构容易把“是否持有一组特定证书”替代为对项目真实技术能力、方案质量、实施经验和履约效果的评价。 项目经理同时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三类证书才能取得满分,市政专业负责人同时持有“****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为市政公用工程)。其与本项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平台建设的直接履约必要性并未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其他人员又限定DAMA、CISAW、****中心人工智能工程师、****中心规划设计工程师等具体颁证机构或证书名称,缺少同等能力替代路径。 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明确要求资质、业绩等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应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还特别强调不得提出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等不合理要求。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设置结合本水务行业信息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建设质量保障及后续合同履约保障等实际需要,综合考量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事实依据:***平台开发及运维、第三方接口对接、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部署等硬件集成、****中心建设、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整体系统集成等多项工作内容,多专业高度耦合、接口关联紧密、一体化集成要求高,属于综合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复杂程度高、实施难度大、整体集成及履约要求高。基于项目全流程建设质量、技术落地效果、标准管控及整体履约能力保障,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非资格条件)、权重结构设置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质疑事项5:多专业采购内容与“禁止联合体”及复合资质评分叠加,存在结构性限制竞争风险 招标文件依据:本***平台开发、第三方接口、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中心相关工作、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系统集成等;同时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商务评分又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量/测绘资质设置较高加分。 软件开发、网络安全、测绘、无人机航摄、机房/智能化施工分别属于专业差异显著的业务领域。要求单一法人主体同时具备多领域人员证书、企业资质与认证,并禁止联合体,在评分中又叠加奖励各专业资质,会显著压缩能够形成高分竞争的市场主体范围。 采购人可以基于统一集成和责任归口需求选择总包模式,但应说明为什么不能通过联合体、依法分包或合理划包实现“统一责任+专业履约”。在没有充分必要性说明的情况下,复合打包与禁止联合体、证书资质高分三者叠加,具有形成事实门槛的风险。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的政策也强调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和不得排斥或限制潜在供应商;虽该文件直接适用于中央企业,但其竞争性采购原则对国企采购具有重要政策参照价值。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6:数据库等技术参数固化具体实现路径,且缺少“等效能力”判定标准 招标文件依据:数据库技术要求包括兼容Oracle系统视图“DBA_HIST_TBSPC_SPACE_USAGE、DBA_HIST_SNAPSHOT”(▲)、支持DBMS_PROFILER包及其一组方法、MODEL语法等,并要求部分功能提供CMA/CNAS第三方检测报告。 若本项目存在明确的Oracle存量数据迁移、兼容改造需求,采购人可以提出兼容性目标;但目前文本更多是按特定语法、系统视图、包名和实现方式逐项固化产品能力,而不是描述业务目标、迁移结果、接口兼容等级和验收指标。不同国产数据库可能采用不同实现方式实现同等迁移和兼容效果。 如果将特定实现路径列为重要技术条款并绑定特定检测报告,而不允许等效实现,可能使符合业务目标的其他技术路线无法竞争。该问题与前述存储设备专有名称条款叠加后,进一步增强产品选型指向。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7:“后续新增模块免费支撑”及第三方接口风险承担范围不确定,导致报价边界不可测 招标文件依据:★条款要***平台的新增功能模块“无条件开放系统数据与业务接口”,并免费提供接口文档、联调测试、技术培训以及质保期内因系统升级导致的适配改造。第三方接口服务还约定对15项外部系统进行对接,因第三方系统原因或经整改仍无法验收的接口,对应费用不予支付,相关风险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后续新增功能模块”没有明确数量、技术复杂度、调用频率、数据安全责任、第三方配合条件及变更边界;“无条件”“免费”与第三方接口全部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叠加后,潜在投标人无法准确测算长期人力、技术、授权及第三方协调成本。 招标文件应当完整列明影响报价和合同履行的主要条件。无法量化的无限免费义务会导致不同投标人基于不同风险假设报价,削弱报价可比性,也可能迫使理性投标人计入高额不确定风险成本。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8:商务部分"综合实力"公然将企业资质按等级分级赋分,构成以变相规模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设置结合本水务行业信息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建设质量保障及后续合同履约保障等实际需要,综合考量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事实依据:***平台开发及运维、第三方接口对接、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部署等硬件集成、****中心建设、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整体系统集成等多项工作内容,多专业高度耦合、接口关联紧密、一体化集成要求高,属于综合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复杂程度高、实施难度大、整体集成及履约要求高。基于项目全流程建设质量、技术落地效果、标准管控及整体履约能力保障,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非资格条件)、权重结构设置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质疑事项9:高端认证按顶级等级赋分,成为极少数大型企业的"专属加分",赤裸裸地限制充分竞争。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设置结合本水务行业信息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建设质量保障及后续合同履约保障等实际需要,综合考量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事实依据:***平台开发及运维、第三方接口对接、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部署等硬件集成、****中心建设、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整体系统集成等多项工作内容,多专业高度耦合、接口关联紧密、一体化集成要求高,属于综合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复杂程度高、实施难度大、整体集成及履约要求高。基于项目全流程建设质量、技术落地效果、标准管控及整体履约能力保障,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非资格条件)、权重结构设置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质疑事项10:分值结构与采购需求重要性严重倒挂,方案类评审沦为"橡皮图章"式主观裁量。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设置结合本水务行业信息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建设质量保障及后续合同履约保障等实际需要,综合考量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事实依据:***平台开发及运维、第三方接口对接、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部署等硬件集成、****中心建设、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整体系统集成等多项工作内容,多专业高度耦合、接口关联紧密、一体化集成要求高,属于综合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复杂程度高、实施难度大、整体集成及履约要求高。基于项目全流程建设质量、技术落地效果、标准管控及整体履约能力保障,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非资格条件)、权重结构设置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质疑事项11:第四章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截图证明及指定形式检测报告,并以偏离≥5项作废标处理——这是典型的排他性壁垒,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12:技术团队评审因素指定特定机构颁发的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充当评审门槛,与采购需求履约关联不足,公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答复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评审因素设置结合本水务行业信息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建设质量保障及后续合同履约保障等实际需要,综合考量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事实依据:***平台开发及运维、第三方接口对接、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器部署等硬件集成、****中心建设、管网普查修测补测、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及数据处理、整体系统集成等多项工作内容,多专业高度耦合、接口关联紧密、一体化集成要求高,属于综合性一体化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复杂程度高、实施难度大、整体集成及履约要求高。基于项目全流程建设质量、技术落地效果、标准管控及整体履约能力保障,招标文件评审因素(非资格条件)、权重结构设置符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质疑事项13:软件交付内容技术要求——“功能详尽、验收/交付/合规口径自相矛盾”,属技术要求不明确,违反法定编制义务,导致无法准确响应、客观评审与可量化交付。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部分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1)验收标准: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商务需求已明确6.验收要求,验收内容及标准:《****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阶段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智慧办发〔2022〕9 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分为初步验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项目达到文件要求的初验条件后,由采购人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初验,初验合格后项目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达到文件要求的竣工条件后,由采购人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竣工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开放接口承诺:详见更正公告澄清部分内容。

(3)第三方接口:招标文件已列出对接系统清单和协议类型,投标人应根据清单评估工作量。

(4)利旧设备:详见更正公告澄清部分内容。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1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等保/密评)等级及软件交付物(源代码、文档清单)要求未明确,安全合规与知识产权交付口径模糊,导致报价失真、评审无据。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15:技术服务交付标准仍不闭环——标准规范"制定"性质不明、数据质量阈值未量化、接口级SLA与部分测绘精度限差缺失;且核心技术内容在评分中既无符合性细项、权重亦不足。

答复内容:质疑事项已受理,详见更正公告相关澄清内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软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平台的新增功能模块,无条件开放系统数据与业务接口,并免费提供接口文档编制、联调测试配合、技术培训及质保期内因系统升级导致的接口适配改造等相关支撑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修改为: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软件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平台的新增功能模块,在质保期内应无条件开放系统数据与业务接口,并免费提供接口文档编制、联调测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因系统升级导致的接口适配改造等相关支撑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技术服务要求4.1标准规范制定

标准规范清单如下表所示:

表-标准规范制定工程量清单

序号

类型

标准名称

1

基础通用标准

水务公司标准化管理总则

2

信息化术语标准

3

水务信息化总体架构规范

4

标识编码统一规范(设备/管网/用户/资产等)

5

***网感知及智能水表设备技术规范

***网感知设备技术要求

6

智能水表选型与验收标准

7

***网通信与 GIS 空间数据应用规范

***网通信技术规范

8

地理信息(GIS)应用规范(数据更新)

9

水务基础数据治理标准

水务核心数据资源目录规范

10

主数据标准(用户/资产/组织等)

11

水务数据元与编码规范

12

数据采集与接入规范(***网/SCADA/远传设备)

13

数据质量管控规范

14

水务数据治理与共享规范

15

全系统接口与营业收费数据交换规范

系统接口开发与数据交换规范

16

营业收费主数据及接口规范

17

水厂、污水厂现场生产运行管理标准

生产管理总则

18

水厂生产运行管理规范

19

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管理规范

20

生产设备运维管理规范

21

生产能耗管控规范

22

生产数据统计与上报规范

23

供水智能调度管理规范

供水调度与生产管理规范(水厂/泵站/智能分级)

24

智能生产分级管理规范

25

***网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

管网管理总则

26

***网运维管理规范

27

***网漏损控制技术标准

28

管网巡检与隐患排查规范

29

管网抢修与应急处置规范

30

管网阀门/消火栓管理规范

31

管网改造与施工管理规范

32

管网档案管理规范

33

管网GIS与资产管理规范

34

二次供水智慧管理规范

35

营收客服业务管理规范

客户服务与营收管理总则

36

客户服务管理总则

37

客户开户/过户/销户管理规范

38

客户咨询与投诉处理规范

39

客户信息管理规范

40

客户回访管理规范

41

客户服务礼仪规范

42

水务客服与报装业务标准

43

营业收费管理总则

44

水费/污水处理费定价与调整规范

45

收费方式管理规范

46

抄表管理规范

47

智能抄表与营收系统规范

48

账单管理规范

49

欠费管理规范

50

退费管理规范

51

营业收费票据管理规范

52

营业收费服务质量标准

53

收费人员操作标准

54

工单闭环管理专项标准

工单全流程管理规范

55

水质采样、检测及污水处理管控标准

水质与污水处理管理规范(采样/检测/处置)

56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57

软硬件选型与信息化管理规范

58

水务数据中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59

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60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61

应急处置与灾备恢复规范

62

系统及硬件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标准

信息化运维服务规范(机房/系统/网络)

63

IT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

64

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与项目后评估规范

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65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规范

修改为: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技术服务要求4.1标准规范制定

标准规范清单及详细编制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标准规范制定工程量清单

序号

类型

标准名称

详细说明

1

基础通用标准

水务公司标准化管理总则

本规范明确公司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编制流程、修订规则及落地考核,统一全公司标准编制的格式、编号、术语使用规范,覆盖所有标准板块,确保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为各专项标准的制定、实施提供总纲指引。

2

信息化术语标准

本规范统一信息化相关所有专有名词、定义及英文缩写,涵盖基础通用、技术设备、数据接口、业务应用等全板块相关术语,避免因术语不统一导致的沟通偏差、文档混乱,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业务开展、技术文档编制及内部培训工作。

3

水务信息化总体架构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信息化整体规划及架构设计要求,划分感知层、网络层、数据层、应用层、安全层的边界及协同关系,衔接各技术、业务、安全类标准,规范各子系统的建设部署,确保信息化建设贴合公司业务需求,避免重复建设、系统脱节。

4

标识编码统一规范(设备/管网/用户/资产等)

本规范统一公司所有核心对象的标识编码规则,包括供水/污水处理设备、***网、用户、实物资产、IT资产、工单等,明确编码结构、赋值规则及使用要求,确保各类对象可唯一识别、可追溯,为数据互通、系统联动奠定基础。

5

***网感知及智能水表设备技术规范

***网感知设备技术要求

本规范***网感知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验收,包括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水质传感器等,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测量精度、防水等级、使用寿命、兼容性等核心要求,***网通信规范,确保感知设备稳定采集数据。

6

智能水表选型与验收标准

本规范聚焦公司各类智能水表(NB-IoT/LoRa远传水表、超声水表、电磁水表等),明确选型依据、技术指标、采购流程、安装调试要求及验收标准,***网感知设备技术要求、智能抄表相关规范,确保智能水表选型贴合公司营收管理、抄表管理需求,数据采集准确、传输稳定。

7

***网通信与 GIS 空间数据应用规范

***网通信技术规范

***网络的规划、部署、运维工作,***网络选型(如NB-IoT、LoRa)、通信协议、数据传输频率、网络稳定性要求及运维标准,***网感知设备、智能抄表等相关规范,保障感知设备采集的数据高效、安全传输至后台系统。

8

地理信息(GIS)应用规范(数据更新)

***网、泵站等GIS数据的建模、更新、维护及应用,明确图层属性、坐标系统、拓扑关系及数据更新流程,***网管理类业务规范,***网巡检、漏损控制、应急抢修等业务提供GIS技术支撑,***网空间数据准确、可用。

9

水务基础数据治理标准

水务核心数据资源目录规范

本规范梳理公司水务核心数据资源,明确数据分类、数据来源、数据用途、责任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目录,覆盖生产、管网、营收、客服等全业务板块,为数据采集、治理、共享提供明确指引,确保数据资源可管、可用。

10

主数据标准(用户/资产/组织等)

本规范统一公司核心主数据的标准,包括用户、资产、组织、人员、物料、供应商等,明确主数据的编码、属性、分类及管理要求,衔接标识编码规范,确保主数据统一、一致,为各系统数据联动、业务协同提供基础。

11

水务数据元与编码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所有数据(水源、水厂、管网、用户、营收等)的分类、编码,明确数据元的定义、格式、编码规则,衔接主数据标准、标识编码规范,确保数据统一、可追溯,为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提供统一标准。

12

数据采集与接入规范(***网/SCADA/远传设备)

本规范明确公司各类数据的采集范围、采集频率、采集方法及接入要求,***网感知设备、SCADA系统、远传水表等各类数据来源,明确数据采集的精度要求、异常处理规则,***网感知设备技术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准确、及时、完整。

13

数据质量管控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水务数据的质量管控流程,明确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一致性的评价标准,建立数据质量检查、清洗、整改机制,衔接数据采集与接入规范,确保数据质量符合业务应用、决策分析需求。

14

水务数据治理与共享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数据的清洗、整合、脱敏、分级分类及内部共享、对外协同工作,明确数据治理流程、共享权限、脱敏规则,衔接数据安全规范,确保数据治理有序、共享合规,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15

全系统接口与营业收费数据交换规范

系统接口开发与数据交换规范

本规范统一公司各信息化系统(生产管理系统、管网管理系统、客服系统等)的接口开发标准、数据交换协议、数据格式要求,明确接口运维、异常处理规则,确保各系统之间数据互通、业务联动,打破数据孤岛。

16

营业收费主数据及接口规范

本规范整合营业收费相关主数据与接口标准,明确营业收费领域主数据(用户、计费标准、缴费账户等)的管理要求,衔接系统接口开发与数据交换规范、营业收费相关业务规范,明确营业收费数据的接口传输规则、数据格式要求,确保营业收费数据与各相关系统互通联动,保障营收业务数字化、标准化管控。

17

水厂、污水厂现场生产运行管理标准

生产管理总则

本规范明确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管理流程及考核标准,覆盖供水、污水处理全生产环节,衔接各生产专项规范,确保生产管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保障生产安全、稳定、合规。

18

水厂生产运行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水厂生产运行全流程,明确制水工艺、加药/消毒/反冲洗等操作标准,规范生产设备的日常操作、巡检要求,衔接生产设备运维管理规范,确保水厂生产符合水质标准,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19

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管理,明确污水处理工艺、操作流程、水质检测要求,规范污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巡检及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符合环保合规要求。

20

生产设备运维管理规范

本规范覆盖公司所有生产设备(水厂、污水处理厂设备、泵站设备等)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维、检修、报废的流程及标准,衔接技术设备相关规范,确保生产设备稳定运行,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

21

生产能耗管控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生产环节(水厂制水、污水处理、泵站运行等)的能耗管控要求,制定能耗指标、节能措施,规范能耗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流程,衔接生产数据统计与上报规范,降低生产能耗,提升节能效益。

22

生产数据统计与上报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生产数据的统计、上报流程,明确统计范围、统计频率、数据格式及上报要求,衔接数据采集与接入规范,确保生产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为生产决策、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23

供水智能调度管理规范

供水调度与生产管理规范(水厂/泵站/智能分级)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供水厂、泵站的智能调度与生产运行管理,明确供水调度模型、压力/流量优化、DMA分区管理、应急调度流程,衔接智能生产分级管理规范,规范水厂制水、泵站运行的操作流程,确保供水安全、稳定、高效,降低生产能耗。

24

智能生产分级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供水厂、污水处理厂智能生产等级划分、建设、运维及考核,明确L1(初级)、L2(中级)、L3(高级)三级分级标准,涵盖自动控制水平、智能监测覆盖率、辅助决策能力等核心指标,衔接生产调度、能耗管控相关规范,参考行业智能厂站建设导则,适配中小规模水务企业生产智能化落地需求。

25

***网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

管网管理总则

***网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管理流程及考核标准,***网巡检、维护、抢修、改造等全环节,***网相关专项规范,***网管理有序、高效,***网安全运行。

26

***网运维管理规范

***网的日常运维工作,***网巡检周期、巡检内容、维护流程,***网巡检与隐患排查规范,***网隐患,***网稳定运行,降低漏损率。

27

***网漏损控制技术标准

***网漏损管控工作,明确DMA分区管理、漏点定位、漏损率考核及降噪要求,***网GIS应用规范、管网巡检规范,建立漏损管控机制,***网漏损率,提升供水效益。

28

管网巡检与隐患排查规范

***网巡检的周期、路线、内容及隐患排查标准,规范巡检记录、隐患上报、整改流程,衔接工单全流程管理规范,***网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网故障。

29

管网抢修与应急处置规范

***网抢修的流程、操作标准及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抢修时限、责任分工,衔接应急处置与灾备恢复规范,***网故障发生后快速响应、及时抢修,最大限度减少对用户用水的影响。

30

管网阀门/消火栓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供排水(再生水)管网阀门、消火栓的日常运维、巡检、检修要求,规范阀门操作、消火栓保养流程,***网运维管理规范,确保阀门、消火栓正常使用,***网抢修、应急供水提供保障。

31

管网改造与施工管理规范

***网改造、新建及零星施工项目的管理,明确施工流程、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及验收标准,***网档案管理规范,***网施工质量,***网改造后安全稳定运行。

32

管网档案管理规范

***网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更新及使用管理,明确档案内容(管网图纸、技术参数、施工记录等),衔接GIS应用规范,***网档案完整、准确、可用,***网管理、抢修、改造提供支撑。

33

管网GIS与资产管理规范

***网及附属设施(阀门、消火栓、再生水取水设备等)的GIS管理与资产全生命周期管控,衔接GIS应用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明确GIS数据与资产数据的联动管理要求,***网资产可管、可追溯。

34

二次供水智慧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二次供水泵房的智慧监控、运维及安全管理,明确水质、压力及安防要求,***网感知设备技术要求、水质管理规范,规范二次供水设备的运维、水质检测流程,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35

营收客服业务管理规范

客户服务与营收管理总则

本规范明确公司客户服务与营收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管理流程及考核标准,衔接客服、营收相关专项规范,确保客服与营收业务协同推进,提升服务质量与营收管理效率。

36

客户服务管理总则

本规范明确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理念、组织职责及服务标准,覆盖线上线下所有客服渠道,衔接客户服务相关专项规范,确保客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客户满意度。

37

客户开户/过户/销户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用户开户、过户、销户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及操作标准,衔接用户信息管理规范,确保用户信息变更规范、准确,保障用户权益与业务有序开展。

38

客户咨询与投诉处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客户咨询、投诉的接收渠道、处理流程、响应时限及处理标准,衔接工单全流程管理规范,建立咨询答复、投诉整改、回访机制,提升客户咨询答复效率与投诉处理满意度。

39

客户信息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用户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及隐私保护,明确用户信息采集范围、存储要求、使用权限及脱敏规则,衔接数据安全规范,符合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要求,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40

客户回访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客户回访的范围、周期、方式及内容,规范回访记录、问题整改及反馈流程,衔接客户咨询与投诉处理规范,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41

客户服务礼仪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客服人员的服务礼仪、沟通规范、行为准则,涵盖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服务态度等,确保客服人员提供专业、规范、贴心的服务,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42

水务客服与报装业务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线上线下水务客服、用水报装等服务,明确服务流程、响应时效及满意度指标,衔接客户开户管理规范、工单管理规范,确保用水报装高效、便捷,客服服务合规、规范。

43

营业收费管理总则

本规范明确公司营业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管理流程及考核标准,覆盖抄表、计费、收费、欠费、退费等全环节,衔接营业收费相关专项规范,确保营业收费工作有序、合规、高效。

44

水费/污水处理费定价与调整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水费、污水处理费的定价依据、定价流程、调整机制及公示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衔接计费标准相关数据规范,确保收费定价合规、透明。

45

收费方式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营业收费的各类方式(线下营业厅、线上缴费、代扣代缴、自助缴费等)的操作标准、管理要求,衔接智能抄表与营收系统规范,确保收费方式便捷、安全、高效,提升用户缴费体验。

46

抄表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抄表工作的周期、方式(人工抄表、智能抄表)、操作流程及异常处理规则,衔接智能抄表与营收系统规范、智能水表选型标准,确保抄表数据准确、及时,为计费、收费提供基础。

47

智能抄表与营收系统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智能抄表、计费、收费全环节线上闭环管理,衔接智能水表选型、***网通信及营业收费相关规范,明确系统建设、部署、运维及应用要求,涵盖抄表数据采集传输、异常用水识别、营收数据实时归集、动态可视化监管等核心功能,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营收业务标准化、数字化、集约化管控,同时打通线上缴费、账单查询等便民服务通道。

48

账单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水费、污水处理费账单的生成、推送、查询、补打流程及标准,衔接智能抄表与营收系统规范,规范异常账单的处理规则,确保账单准确、及时,保障用户知情权。

49

欠费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欠费提醒、催收流程、滞纳金计算、减免审批等要求,衔接营业收费管理总则、客户服务规范,建立欠费管控机制,降低欠费率,保障公司营收稳定。

50

退费管理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退费的场景、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到账时限及操作要求,衔接营业收费管理总则、用户信息管理规范,确保退费工作合规、高效,保障用户权益。

51

营业收费票据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营业收费票据的申领、开具、保管、核销流程及标准,符合财务合规要求,衔接营业收费相关规范,确保票据管理规范、有序,防范票据风险。

52

营业收费服务质量标准

本规范明确公司营业收费服务的质量要求、服务时效、服务标准,涵盖缴费咨询、票据开具、问题处理等环节,衔接客户服务礼仪规范,提升收费服务质量,增强用户体验。

53

收费人员操作标准

本规范明确公司收费人员的岗位操作规范、权限管理、保密要求及操作流程,涵盖缴费操作、票据开具、数据录入等环节,确保收费人员操作规范、准确,防范操作风险。

54

工单闭环管理专项标准

工单全流程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巡检、维修、抢修、投诉等各类工单的闭环管理,明确工单的创建、分派、执行、验收、归档流程,规定SLA(服务等级协议)及绩效考核要求,***网管理、客户服务、生产管理等相关规范,确保各类工单高效流转、及时办结,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55

水质采样、检测及污水处理管控标准

水质与污水处理管理规范(采样/检测/处置)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供水水质、污水处理水质的采样、检测、处置全流程管理,明确采样点位、采样频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异常水质处置流程,衔接水质检测相关规范,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保障用水安全与环保合规。

56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新建、改造、升级)的全流程管理,明确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实施、验收、变更、归档的流程及标准,衔接水务信息化总体架构规范,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贴合公司业务需求,按时、按质完成。

57

软硬件选型与信息化管理规范

本规范规范公司信息化软硬件(服务器、存储、终端、网络设备等)的选型、采购、安装、运维管理要求,明确选型依据、技术标准,衔接技术设备相关规范,确保软硬件选型科学、适配,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

58

水务数据中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数据中台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明确数据仓库、ETL、API管理等技术要求,衔接数据治理与共享规范,确保数据中台有效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为业务应用、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59

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网络、***网络安全管理,符合等保2.0相关要求,***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权限管理、安全巡检、异常处置规则,衔接数据安全规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

60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数据的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备份恢复管理,明确数据分级分类、脱敏处理、访问权限、备份策略及恢复演练要求,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合规。

61

应急处置与灾备恢复规范

本规范明确公司信息化系统、网络、数据及业务的应急处置流程、灾备建设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灾备恢复预案,衔接生产安全、管网抢修等相关规范,确保突发安全事件、系统故障发生后,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62

系统及硬件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标准

信息化运维服务规范(机房/系统/网络)

***平台及各子系统、机房、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明确值班制度、巡检流程、故障处理时限、运维记录要求,衔接软硬件选型与信息化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化系统、网络、机房稳定运行。

63

IT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

本规范覆盖公司IT资产(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等)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资产采购、入库、领用、运维、盘点、报废的流程及标准,衔接生产设备运维、管网管理等相关规范,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高效利用。

64

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与项目后评估规范

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明确评价指标(覆盖率、自动化率、数据准确率、服务满意度等)、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衔接各业务、技术类标准,为信息化建设效果评价提供统一依据。

65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信息化项目建成后的投资效益、功能实现、运维效果等后评估工作,明确后评估流程、评价内容及改进建议要求,衔接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推动项目持续优化,提升投资效益。

参考标准

4.1.1信息系统集成标准

《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GB/T 26335-2010)

《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08)

****城市数据库建训规范》(GB/T 21740-2008)

****城镇供水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指南》(试行)2025年

《江苏省智慧供水建设指南》(试行) 2025年

4.1.2软件工程标准

《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 9386-2008)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 20157-1999)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 16260-2006)

《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使用规则》(GB/T 19716-2005)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

《信息技术软件生成周期过程配置管理》(GB/T 20158-2006)

4.1.3安全保障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ISO/IEC 27001)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ISO/IEC 1779)

4.1.4地理信息标准

GB/T 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2008《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 21139-2007《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 号)

****城****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 〔2014〕179 号)

CJJ 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符合《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的其他要求

4.1.5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831号,2026 供水条例

国务院令第641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乡建设部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GB 5749-202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202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CJJ 58-2018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102-2020 ***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T 358-2022 城镇供水服务

CJJ 140-2021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92-2016 ***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T/CUWA 10106-2024 城镇水务信息在线采集技术标准

T/CUWA 10107-2024 智慧水厂评价标准

T/CUWA 10108-2025 城镇智慧水务术语

T/CUWA 20054-2022 城镇供水系统全过程水质管控技术规程

****城***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2024年3月1日实施)

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DBJ43/T 353-2020 ****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

DB43/T 1546-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技术服务要求4.4管网普查

表-管网普查工程量清单

序号

大类

小类

普查区域

管径取舍

内容描述

数量

单位

1

历史探测数据核实补充(总量为110千米)

格式转换和属性补录

/

/

对于数据质量良好,坐标体系一致、精度达标、属性完整,仅做格式转换和属性补录,不计入费用。

/

/

2

管网修测

***网普查区域

管径≥DN50

对于数据质量欠缺,坐标偏差和关键属性缺失(管径/材质/埋深缺失≥20%),需要按照新测标准进行修测,修测长度按修测区域已有的历史管线数据量计。

90

km

3

管网补测

管径≥DN50

对于管线走向与现状明显不符、无任何属性信息的,按新测管线标准探测、计价。

20

km

4

空白区探测

***网新增普查探测

建成区范围

管径≥DN50

空白区指业主方存量数据中无任何管线记录、且***网覆盖区域。空白区管线探测取舍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按管径≥50mm执行,工作量按实际探测长度,按里程单价计价。

80

km

5

用水户支管探测

建成区范围

管径<DN50

用水户支管探测按分级标准,分别测至总表或结算水表。

700

修改为:新增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4.技术服务要求4.4管网普查

表-管网普查工程量清单

序号

大类

小类

普查区域

管径取舍

内容描述

数量

单位

1

历史探测数据核实补充(总量为110千米)

格式转换和属性补录

/

/

对于数据质量良好,坐标体系一致、精度达标、关键属性完整,仅做格式转换和内业属性补录,不计入费用。

/

/

2

管网修测

***网普查区域

管径≥DN50

对于数据质量欠缺,坐标偏差和关键属性缺失(管径/材质/埋深/附属物类型缺失),需要按照新测标准进行修测,修测长度按现场修测实际长度计价。

90

km

3

管网补测

管径≥DN50

对于管线走向与现状明显不符、无任何属性信息的,按新测管线标准(即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开展标准作业)探测、计价。

20

km

4

空白区探测

***网新增普查探测

建成区范围

管径≥DN50

空白区指业主方存量数据中无任何管线记录、且***网覆盖区域。空白区管线探测取舍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按管径≥50mm执行,工作量按实际探测长度,按里程单价计价。

80

km

5

用水户支管探测

建成区范围

全口径

用水户支管探测按分级标准,分别测至总表或结算水表;探查长度至每点位平均不超过10米计价。

700

4.4.1.管网普查范围界定

(1)历史探测数据核实补充

采购方将提供以下存量数据:①***网GIS***平台数据;②历史竣工测绘CAD图纸(含水厂出厂管、主干管、部分支管);③***网普查探测成果;④管网零星测绘成果;⑤***网设计施工图纸。投标人须在进场后30日内完成上述资料的全面梳理和可用性评价。

对于数据质量良好,坐标体系一致、精度达标、关键属性完整,仅做格式转换和内业属性补录,不计入费用。

对于数据质量欠缺,坐标偏差和关键属性缺失(管径/材质/埋深/附属物类型缺失),需要按照新测标准进行修测,修测长度按现场修测实际长度计价。

对于管线走向与现状明显不符、无任何属性信息的,按新测管线标准(即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开展标准作业)探测、计价。

(2)空白区探测

空白区探测界定:空白区指经开区核心区域范围内业主方存量数据中无任何管线记录、且***网覆盖区域。投标人在进场踏勘后须编制《空白区探测清单》,明确各空白区的位置、范围、预估管线长度及探测难度等级,报业主方确认。空白区探测按全密度普查标准执行,工作量按实际探测长度结算。

***网新增普查探测,工作量按实际探测长度,按里程单价计价;

②对于用水户连接支管部分,按照计量表点数计价。

用水户支管探测分级标准,具体实施内容由业主确认:

表-用水户支管探测分级标准

用户类型

探测深度

计量口径

计价方式

工业企业用户

主干管接驳点→结算水表(含表前全部支管及阀门井)

按实际探测点位计量

点位单价

商业/公建用户

市政干管分支点→结算水表

按实际探测点位计量

点位单价

****小区

市政干管分支点→小区总表(含引入管及总表前阀门)

按实际探测点位计

点位单价

农饮水用户

乡镇干管→行政村村口总阀/总表

按实际探测点位计

点位单价

单表直供散户

市政管→用户水表(视业主方需求决定是否纳入)

按实际探测点位计

点位单价

4.4.2.管网普查要求

(1)探测边界节点要求

①所有用户支管探测须在接驳点和终端计量点(水表/阀门)处设置管线特征点,记录接驳方式(三通/鞍形/直接等)。

****小区或厂区内多条支管并列时,逐一探测并标注编号,不得以"同沟敷设"简化处理。

③支管探测同步记录水表位置、口径、表号、安装方式及运行状态(在线/停用/拆表)。

(2)工作量计量原则

空白区探测和用水户支管探测分别列项计量,最终结算以现场实测并经业主方验收确认的入库管线长度为准,分区域、分类型编制《管线探测工程量结算明细表》。

地下管线控制测量采用业主方使用资料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城区导线点和相关水准点资料为依据,通过现场踏勘找点,落实控制点实际保存情况,拟定管线探测区控制测量方案。****城市CORS***网进行测绘的,管线点平面及高程成果直接由CORS***网测绘和转换得出。

(3)规范及基准测量要求:物探普查及测量工作需严格遵循《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平面坐标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确保测量基准统一、数据精准可比对。

4.4.3.管网普查测量内容要求

***网现状,精准测量并记录管线平面坐标、埋深等核心测量信息,同步探测管线管径、材质、铺埋方式、管线种类、性质、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基础属性;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线渗漏或破损、井盖破损、标识错误等问题逐一标注具体位置(精准对应测量坐标)拍照。并编绘形成管线图,建立管线数据库。详细要求如下:

管线主要采集的信息如下:

(1)管点属性:管点编码、管点类型、附属物类型、地面高程、井底埋深、平面横坐标,平面纵坐标、管点材质、附属物规模、井盖形状、井盖尺寸、井盖材质、道路名、修建年代、探查日期、探查单位、使用状态。

(2)管段属性:管段编号、管线类型、埋设方式、起点编号、终点编号、起点高程、终点高程、起点埋深、终点埋深、材质、管径、管线长度、修建年代、道路名、权属单位、探查日期、探查单位、使用状态。

(3)精度要求

管线数据采集精度要求包括:管线成果坐标系及高程基准、比例尺及单位要求、明显管线点调查技术指标、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管线点的测量精度等。

①坐标系及高程基准

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985黄海高程。

②比例尺及单位要求

成图比例尺:1:1000。

单位:管径单位为毫米,标高单位为米。

③明显管线点调查技术指标

明显管线点重复量测的埋深误差不得超过±5.0cm,中误差限差为±5.0cm。

④隐蔽管线点探查精度

平面位置限差δts:0.10h;埋深限差δth:0.15h。

(式中h****中心埋深,单位为cm,不足100cm时则以100cm代入计算)。

⑤管线点的测量精度

平面位置中误差Ms不得大于±5.0cm(相对于临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Mh不得大于±5.0cm(相对于临近控制点)。

(4)成果要求

管线探测工作要求提交如下成果:

①管线探测技术设计书;

②管线探测质量检查报告;

③管线探测技术总结报告;

④管线测量成果资料和管线点属性调查表;

⑤现场问题调查记录表(含现场照片);

⑥管线探测的专业管线图;

⑦MDB格式数据文件。

4.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1***网络基础设施

序号

名称

参数说明

数数量

单单位

2

存储服务器

参数不低于 2U,双控,SAS,交流\240V高压直流,128GB 缓存,8*1Gb ETH,4*10Gb ETH(含多模SFP+),4*SAS3.0端口,12*3.5英寸SAS,SPE26C0212;
4端口SmartIO I/O模块(SFP+,16GbFC)*2块
20TB 7.2K RPM NL SAS硬盘单元(3.5")*8;
480GB SSD SAS硬盘单元(3.5")*4;
SAN&NAS基础包(含DeviceManager,DME IQ,Acceleration,CIFS,NFS,DNS,Thin,Migration(SAN),Snap,QoS,UltraPath,WORM,Multi-Tenant,Quota,应用软件升级支持服务-36月);克隆使用许可(SAN与NAS共用,含应用软件升级支持服务-36月)以上指标为最低要求,满足同等或更高性能、具备同等国产化适配能力的产品均可响应;

1

5

网闸

▲4、数据库同步支持无客户端方式同步,***网闸主动发起并完成,不需要第三方软件支持;(需提供相应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7、含三年标准维保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6

数据库审计

▲4、支持旁路阻断功能(非串联方式),阻断两种模式,宽松模式:对单一会话危险操作阻断;严格模式:源IP操作的所有请求直接阻断;(需提供相应截图证明并加盖原厂公章)▲5、事件统计和关联分析功能:支持以目标标识和事件类型等条件统计审计事件,能够对相互关联的事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CMA或CNAS认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6、含三年标准维保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8

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3、病毒防护支持对主机磁盘、主机内存、主机引导区、移动存储介质等的病毒检测,病毒检测类型包含文件感染型病毒、宏病毒、蠕虫、木马程序、间谍软件、脚本恶意程序、后门程序、僵尸程序、勒索软件、RootKit恶意程序、BootKit恶意程序等,病毒处理动作包含阻止、删除、隔离、清除还原等;(提供CMA或CNAS认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6、含三年病毒规则库升级授权及三年标准维保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9

数据库

▲5.兼容Oracle系统视图DBA_HIST_TBSPC_SPACE_USAGE和DBA_HIST_SNAPSHOT,用于收集和展示有关数据库历史性能和空间使用情况的信息。(提供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CMA或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

6.支持DBMS_PROFILER包,可用于分析PL/SQL代码的执行瓶颈与覆盖率,包内提供的方法包括START_PROFILER、PAUSE_PROFILER、RESUME_PROFILER、STOP_PROFILER、FLUSH_DATA等。(提供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CMA或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

7.支持使用主MODEL(模型)、PARTITION(分区)、DIMENSION(维度)、MEASURES(度量)、RULES(规则)的MODEL基础语法能力,实现对查询结果集数据进行修改后返回。

2

修改为: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1***网络基础设施

序号

名称

参数说明

数数量

单单位

2

存储服务器

参数不低于:

2U,双控,双电源,128GB缓存,12*3.5英寸SAS盘位;

8*16Gb FC端口(含模块),8*1Gb ETH端口,4*10Gb ETH端口(含多模SFP+),4*SAS 3.0端口;

20TB 7.2K RPM NL SAS硬盘(3.5")*8;480GB SSD SAS硬盘(3.5")*4;

标配厂家多路径软件,含FC、iSCSI、NFS、CIFS协议许可;

含克隆许可;质保3年;

以上指标为最低要求,满足同等或更高性能、具备同等国产化适配能力的产品均可响应。

1

5

网闸

▲4、数据库同步支持无客户端方式同步,***网闸主动发起并完成,不需要第三方软件支持;(须提供能够体现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产品***网截图或出具厂家技术参数承诺书或CMA/CNAS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原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7、含原厂三年标准维保服务,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所投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6

数据库审计

▲4、支持旁路阻断功能(非串联方式)(须提供能够体现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产品***网截图或出具厂家技术参数承诺书或CMA/CNAS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原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5、事件统计和关联分析功能:支持以目标标识和事件类型等条件统计审计事件,能够对相互关联的事件进行综合分析;(须提供能够体现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产品***网截图或出具厂家技术参数承诺书或CMA/CNAS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原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6、含原厂三年标准维保服务,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所投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8

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3、病毒防护支持对主机磁盘、主机内存、主机引导区、移动存储介质等的病毒检测,病毒检测类型包含文件感染型病毒、宏病毒、蠕虫、木马程序、间谍软件、脚本恶意程序、后门程序、僵尸程序、勒索软件、RootKit恶意程序、BootKit恶意程序等,病毒处理动作包含阻止、删除、隔离、清除还原等;(须提供能够体现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产品***网截图或出具厂家技术参数承诺书或CMA/CNAS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原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6、含三年病毒规则库升级授权及原厂三年标准维保服务,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所投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1

9

数据库

▲5、能够根据表数据规模、数据变更频率与业务重要性,灵活控制统计信息采集的范围与深度,帮助优化器生成更高效的执行计划。需支持多种统计信息采样粒度,涵盖库级、模式级、表级、索引级、列级以及数据页级。(须提供能够体现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产品***网截图或出具厂家技术参数承诺书或CMA/CNAS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该项功能要求的原厂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

6、能够精准重建分区索引,降低运维开销,避免全表扫描,提升维护效率与系统可用性。需支持对指定一级、二级、三级分区子表,执行单个索引或全部索引的重建操作。

7、为了保障恢复流程连续性,提升恢复成功率,支持在数据恢复过程中跳过归档日志中的部分异常日志包,确保恢复流程可继续进行。

9.含永久许可及原厂三年标准维保服务,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交所投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

5.原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合同四、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2.合同金额为: ,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费、开发、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提供三年免费售后服务)、耗材、劳保、损耗、有关部门的检测、检验、整改、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一切的费用。

修改为:第五章 采购合同四、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2.合同金额为: ,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软件(含服务)、硬件(含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原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费、通信费、软件开发费、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售后服务、培训费、验收费用、保修维护、相关检测、工程安装相关材料费、设计、调试费、工程安装施工费及税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

6.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五章 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1、以上价格为综合价格,软件(含服务)、硬件(含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原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费、通信费、软件开发费、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售后服务、培训费、验收费用、保修维护、相关检测、工程安装相关材料费、设计、调试费、工程安装施工费及税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包干。

修改为: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五章 采购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说明:1、以上价格为综合价格,软件(含服务)、硬件(含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原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费、通信费、软件开发费、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售后服务、培训费、验收费用、保修维护、相关检测、工程安装相关材料费、设计、调试费、工程安装施工费及税费(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所有费用。

7.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技术规格要求1.整体方案建设要求

(五)安全性原则。***平台建设在带来信息共享、服务更加高效的同时,由于信息的大面积传播、***网络边界扩大,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等风险随之激增,***平台信息化建设要坚守风险意识,***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公民隐私,确保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数据和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修改为:(五)安全性原则。***平台建设在带来信息共享、服务更加高效的同时,由于信息的大面积传播、***网络边界扩大,网络攻击、隐私泄露等风险随之激增,***平台信息化建设要坚守风险意识,***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用户隐私,确保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数据和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GB/T 22239‑2019)不低于第二级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与实施。

8.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8基础设施、信创与安全

****中心机房设置在一水厂厂区范围内,设有2个房间,一个房间为信息机房,面积约19平方米。一个房间为UPS机房,面积约19平方米(5.72米*3.31米),布置1台UPS主机、3台UPS电池柜、UPS控制柜。共设有4台全彩球机、2温湿度计。机房现状物理空间能满足本项目2台标准机柜的放置。

修改为:****中心机房于2024年建设,位于一水厂厂区范围内,设有2个房间,一个房间为信息机房,面积约19平方米。一个房间为UPS机房,面积约19平方米(5.72米*3.31米),布置1台UPS主机、3台UPS电池柜、UPS控制柜。共设有4台全彩球机、2温湿度计。机房现状物理空间能满足本项目2台标准机柜的放置。当前机房环境可利旧,另有可利旧设备:服务器5台、防火墙2台、堡垒机1台、核心交换机2台、日志审计1台、上网行为管理1台、汇聚交换机6台等主要设备;网络链路全部复用。***网络及安全设备按照300人所需资源建设,服务器资源容量充足。

是否暂停:否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是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6-09-21 09:00

2026-09-21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9-21 09:00

2026-09-21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6-09-21 09:00

2026-09-21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澄清答疑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浏****路****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0731-****2880

监督人: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法务内控部

联系方式:0731-****118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道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长沙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202-204

联系人:谢丽霜

电话:0731-****2278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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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4/FJHzaqABMqitpwL5ZYL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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