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到潜在投标投标人线上递交的关于《长沙市第四医院(****城院区)固定家具、专业定制医用家具及配套产品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质疑函,经核实,结论如下:
质疑事项 : 质疑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含有不合理款。 事实依据: ( 1 ) 招标文件要求:企业综合实力: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质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医院家具(或医用家具)的制造或销售】计 3 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医院家具(或医用家具)的制造或销售】计 3 分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办公家具、医院家具(或医用家具)制造或销售】计 3 分 (以上需提供相应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为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操作台、污洗池、清洗池等医用家具产品,其中并无办公家具产品,招标文件对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要求不合理,不能把本次招标没有的产品作为认证范围列入评分要求。 法律依据: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1 、取消招标文件不合理的要求。
回复: 在本项目发布的附件清单中,除护士站、治疗柜、处置柜、操作台、污洗池、清洗池等医用家具产品外。还含有衣柜、储物柜等通用家具类别,评分设置与采购需求契合。本项评分不予修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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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4/KMbZRn0Bk5Mg4pJwkD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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