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WCCG-20220104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城区 2022年度公共绿地社会化维护管理服务(标段三:雷锋北大道(沩水桥以北)及周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1-17 15:07
二、 更正信息
更正方式:更正
是否暂停: 否
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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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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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02-14 09:00 |
2022-02-1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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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2-14 09:00 |
2022-02-14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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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2-02-14 09:00 |
2022-02-14 09:00 |
(一)澄清事项
澄清事项 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置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1-6的 车辆为自有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扫描件(未办理或正在办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付款人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序号 1-6的车辆 为租赁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 序号 7-16的 设施设备为自有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发票付款人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序号 7-16的 设施设备为租赁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购买发票扫描件) ]。
澄清事项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 人员 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人员配备要求 最低配备数量, 提供承诺书即可。
澄清事项 3、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单位提供人员社保的内容,若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正进行统筹改革无法提供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可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 (***网址及密码)。
澄清事项 4、 招标文件中 所提及的 “电动作业车”是指,以蓄电池为动力能源的作业车。
澄清事项 5、 商务评审 “ 设施设备配置 ” 中 “ 自有皮卡车( 0.5T及以上) ”,“ 0.5T及以上 ” 是 指 核定载质量 ≥ 0. 5 T。
澄清事项 6、 商务评审中 “荣誉奖项”评分项:投标人提供的荣誉奖项与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省级绿化养护类优质工程荣誉奖项”为同类型同级别奖项的,满足评审要求。如同一荣誉奖项分级别的,则只对最高级别奖项进行加分。
(二)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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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
评分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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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评审 “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须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外: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 4分,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计2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2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须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外: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 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计 4分,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 相关专业 中级工程师职称的计 2分。(提供相应证书 扫描件及近三个月( 2021年10月-12月)社保缴费证明扫 描件 ,***网址及密码 ,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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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评审 “信用评价证书等级” |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信用评价证书,信用评价等级为 AAA级的,计2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计1分,本项最多计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信用评价证书,信用评价等级为当地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信用评价最高级别的,计 2分;比最高级别每下降一个级别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多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其信用评价证书颁***网***网址,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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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四章 “人员机械配备要求” 的 “3.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附表 中 “打药车”的规格型号 |
3T及以上小水车 |
3T及以上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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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务评审 “本项目的人员”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须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外: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有高级绿化工证的计4分;持有中级绿化工证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2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须满足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持有高级绿化工证的计 4分;持有中级绿化工证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1年10月-12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网址及密码,否则不计分。) |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城****中心
联系人:彭超
电 话: 0731-****7997
地 址:****城区高塘岭街道玉龙街 150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梁女士、李女士、熊女士
电 话: 0731-****8559、88558556
地 址:****广场
相关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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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4/rVx_pH4BTPJGZLOXx4f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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