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乡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批 已由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审 [20 20 ] 47 号 、 宁发改审 [20 20 ] 19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申贷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宁乡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批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宁乡市高新区,南临金水西路,毗邻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东临金洲北路并毗邻长张高速金洲互通,西邻规划道路 。
2.3 项目规模: 该项目用地规模约 100亩,总建筑面积约1126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医疗器械类标准厂房、室外物流运输道路、雨污管道、绿化、挡墙、围墙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4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4亿元(以最终概算批复为准) 。
2.5 资金来源: 银行申贷和建设单位自筹 。
2.6 设计周期 : 方案 设计 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 20 日历天完成; 初步设计阶段:收到方案批复后 25日历天完成(含修改、评审) ;后续服务阶段:按进度安排。
2.7 招标范围: 包括 宁乡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 一期二批的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 后续服务工作等。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2015 ]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城***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 ****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 近 5 年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5.5万 平 方 米以上(含)的 工业类厂房工程 设计业绩。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 国家 壹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 级(含)以上职称资格。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
3.8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 (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担保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1 年 1 月 15 日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 ***网、***平台***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 1 年 1 月 19 日 (含) 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 湖南省 ***网***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1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CSGCTF格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发布:
《***网》 http://****.gov.cn
《***平台》 http://****.cn
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 ***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中心(****路****号)****楼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899。
9.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cn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乡市金洲北路 001号
联系人: 陶先生
电话: 0731-****290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 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室
联系人: 伍先生、欧先生、张女士
电话: 0731-****3998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0590
相关附件:
[A4301002021011405001]宁乡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一期二批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CSGCZF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二批设计范围.pdf
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二批项目规划条件.pdf
医疗器械产业园一期二批用地范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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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4/rkYHBHcB4fYZjeB06Vc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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