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228号)精神,近期,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中心申请,由原营业地址:****城镇人民中路(****广场左侧),变更为新营业地址:****小区二期5号商铺。****中心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药店变更地址后符合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898-****0616。
联系地址:****城镇第二行政办公****中心****楼。
****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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