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澄迈县中医院
执业登记变更的批复
澄迈县中医院:
你院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同意你院变更以下事项:
1.医疗机构增加第二名称:澄迈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
2.增加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
3.增加床位:由139张变更为260张。
此复。
澄迈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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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47/oSEBjZcBtavodC9fXZ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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