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补充服务协议(“双通道”药品管理)》(琼医保(2022)319号)文件要求,县医疗保障局、****中心等相关评估人员于 2023年9月13日对白沙百草春大药房进行现场评估,经综合评估,白沙百草春大药房符合纳入“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拨打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27****81,电子邮箱等形式发送至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邮箱:bs****@****.com,反映情況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況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逾期未反映视为无意见。
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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