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对 2023-2025年度学校租车(公交车)定点服务 采购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5年度学校租车(公交车)定点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 240000 元 ( 以实际发生的租车费用为准 )。
三、项目简介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用车通知后,至少提前一天提供车辆车号、驾驶员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给采购人审核。得到确认后,按采购人指定的车辆数量、发车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发车地点。
2 、提供的车辆运营手续合法有效,车辆必须经年审检测,并在年审检验有效期内 。
3、 所有车辆免收押金,先保障用车,后支付 租车 费用,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批后 租车 公司才予以派车 。
4 、车辆必须购买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缴纳必缴的税费。
5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由中标 供应商 负责;车辆技术指标状况必须保持良好,车内干净整洁,空调、内饰设备齐全良好。
6 、 供应商 派出的驾驶员必须持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龄在 5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驾驶文明、安全舒适,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热情礼貌,听从采购人带车人员的安排,严禁违法违规驾车,禁止车内吸烟,驾车接打手机等一切影响安全行为。
7 、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二) 车辆故障及违纪违规处理
1、中标 供应商 派出的 驾驶员 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国家的法律、法令及车辆保管、驾驶等责任均由中标 供应商 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所有相关罚款由中标 供应商 负责;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所有损失和赔偿由中标 供应商 负责或先行垫付,采购人或乘车员工有权向中标 供应商 索赔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中标 供应商 承担所有责任。
2、中标 供应商 派出的驾驶员和车辆,其管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如中标 供应商 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时,在南宁市内能在 1小时内调换车辆,以确保正常出行,如不能及时安排转接车辆到达现场时,采购人有权将人员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所产生的费用由 中标供应商 负责。
3、因 中标供应商 原因导致车辆晚点发车,影响采购人开展正常教学工作,将根据损失扣减相关租车费用,由于车辆故障和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经核实属于扣减当次全部租车费用。
4 、中标 供应商 如没有依时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如经采购人累计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整改要求意见后,中标 供应商 仍无改进或改进不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三 )服务地点: 南宁市区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三)营业执照须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五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预算金额 为 240000 元, 租车次数及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的租车费用为准,报价 含供应商为完成 租车 服务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租金、日常保养、油费、司机餐费、住宿费、服务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各项税金 等 一切费用 。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 在能够达到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供应商根据《 2023-2025年度学校租车(公交车)定点服务价格表》,对下浮优惠率进行报价,学校原则上根据供应商所报优惠率的高低,确定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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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学校租车(公交车)定点服务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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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 车型 |
市 区内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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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 (例:从园湖校区出发至昆仑校区,不返程,行程结束) |
市区内往返(例:上午相思湖校区出发至昆仑校区,下午返程相思湖校区,行程结束) |
全天 (例:新生接待,从早上 8点至下午18点,从市区各车站多次往返校区,各站点往返3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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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 |
280 元 |
520 元 |
1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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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 优惠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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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价包含车辆租 金、日常保养、油费、司机餐费、住宿费、服务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各项税金 等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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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 2400 元 (缴纳时需备注 2023-2025年度学校租车(公交车)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 投标保证金,投标时请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 。
(二)缴纳方式: 供应商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 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人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 0801012200002202
( 三 ) 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 采购人 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 供应商 缴纳账户。 供应商 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 或备注不清晰 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未成交供应商的 投 标保证金自成交 公告 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投标 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 保证金不计息。
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 五 )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以实际发生的租车费用为准 。租车费用按季度据实结算一次,每季度末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开具租车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对公转账支付本期全部款项 。
八、履约保证金
入围定点供货商在签订定点采购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定点采购有效期期满,并完成所有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九 、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时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二)标书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文件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 商务、技术响应表
7.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9.供应商类似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可补充,格式自拟)
十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3 年 8 月 2 日 9 : 3 0-1 0 : 30送至园湖北路 12 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楼右边办公室 。
(二) 供应商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因 供应商 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 供应商 报价文件的,由 供应商 承担责任。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 不予受理。
十 一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十 二 、评标方法
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法,最终选定以 下浮优惠率 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如下浮优惠率报价最高的 供应商 出现并列情况,则允许报价最高的 供应商 进行再次报价 , 以最终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
十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发布
十 四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 2 ;
(二) 中标 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 后 , 21 个 日历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中标 供应商 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 ,以此类推 或也可重新招标。
十 五 、 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 0771-***0229
十 六 、 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中心;
联系人: 汪老师、张老师; 电话: 151****9917、181****5560
联系时间: 9:00-12:00、15:00-17:00。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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