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格或资质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 、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政策宣传力度,主动面向群众积极地开展正面宣传,让群众理解改革,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此我区设计印制关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政策宣传手册并分送到群众手中,拟邀请供应商设计制作成宣传小手册 。
三 、 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需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到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领取采购文件, 未领取采购文件的将不得参与竞标。 评审时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 下午 16 点 。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老师
电 话: 023-****8533
地 址: 大渡口区松青路 88 ****大楼****楼医保局办公室
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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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75/oiE_DI0B8lqcO1qGWxv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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