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为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绵阳市平武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4年,全县共有80家(不包含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产生危险废物56.1921754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48.29558吨,2024年贮存24.7220164吨,2023年贮存16.825421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数量排序,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共计55.6085954吨,占全县危废产生总量99.36%。
2024年,全县共22家单位产生医疗废物45.0131865吨,委托处置48.818636吨(其中包含乡镇卫生院代收集诊所医疗废物3.8051735吨),2024年贮存0.097653吨,2023年贮存3.953836吨。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平武县无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全县危险废物均由其他市、县、区持证单位规范处置,其中医疗废物由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绵阳市平武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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