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10月,审计厅对我县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和资金审计,根据《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要求,现将整改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1.将不符合条件的改厕纳入计算,实际未完成2019年和2020年目标任务事宜。 在 2023年 4月底前 新增完成 131户,解决了2019年欠任务54户、2020年欠任务77户问题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2. 未按要求投入县级财政资金,凑数上报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事宜 。 一是县农业农村局、 县 生态环境局今后 将 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 县 生态环境局牵头,各部门联动编制项目,确保 “千村示范工程”不与其他系统项目重复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3. 农药减量控害部分目标未完成 事宜 。 制定了《犍为县到 2025年农药减量行动方案》,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和15个镇的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农药减量目标任务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4. 履行规划编制工作职责不到位,部分村庄规划编制不合规 事宜 。对照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19〕35号)文件,对已编制的16个村庄规划内容 进行了修改完善并 通过规划专家会和犍为县 2022年第7次规委会审议批复, 今后将 重新按修改后的规划实施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5.部分垃圾治理设施管护不到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事宜。一是县综合执法局成立运行管护专班,加强环卫设施管护,增加移动式压缩车全密闭收集转运,杜绝二次污染。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环卫一体化外包服务中标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环卫设施管护清洁,对地埋式垃圾库定时定点转运管理。三是县综合执法局按规范程序处置了国有资产,残值上缴县财政,制定了《犍为县综合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是县国资局牵头,完善了《犍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督导各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6.统筹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够到位事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的岗位安置完成了清退整改;建立了公益性岗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公益性岗位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就业等问题,统筹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作用,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7.与面源污染治理有关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事宜。向相关经营主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资料和流程,确保经营主体政策知晓率100%;下发了《关于办理畜禽养殖设备补贴事宜的紧急通知》,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户再次申报,并及时足额兑现补贴资金,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8.古树底数不清,未组织全面认定并落实管护责任事宜。制定并印发了《犍为县古树名木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古树名木认定挂牌和登记入档,确保不重不漏,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9.个别卫生院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事宜。对相关卫生院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扣减绩效,制定了《犍为县医疗废弃物处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县卫生健康局将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医疗废弃物规范高效处置,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1 0 .履职不到位,违规奖补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 事宜 。 一是全面清查财政资金补助情况,目前 已督促相关公司 将 违规的 补助资金退回至县财政 ; 二是由县纪委监委牵头, 对涉及违纪违规 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涉嫌犯罪问题 已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制定了《犍为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管理办法》,确保政企双方严格履约,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加快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1 .重复补助改厕资金 事宜 。一是 对重复 补助 的 补贴资金进行了 清退 ; 二是由县纪委监委牵头, 对涉及违纪违规 问题的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 ,收缴违法所得 ;三是 制定 了 《犍为县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细则》, 进一步 规范资金申报和支付程序,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2. 垃圾收集设备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闲置,财政资金 30.38万元未发挥效益 事宜 。 全面清理核查垃圾桶购置决策程序、采购程序、管理使用等情况,完善了垃圾桶领用登记手续 ,规范了 环卫设施设备出入库管理 ; 将库存的垃圾桶分批投入到 2023****城市创建、农村“五清”行动等活动中,确保库存物品发挥效益 ; 修订完善 了《犍为县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 ,督促各镇、各部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3 .财政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事宜 。 已将相关资金下发给芭沟镇、罗城镇、铁炉镇用于风貌改造,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建设,并及时进行了资金拨付,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14 .未及时报送项目资料导致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事宜 。芭沟镇旅游沿线房屋风貌改造二期项目资金 65.63万元已全部兑付到农户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 5 .2个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闲置或废弃,未发挥效益 事宜 。 制定 了《犍为 县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方案 》 ,落实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确保随时能投入正常使用 ;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优化过程中,逐步分流人口至棉花村,待条件成熟时启用污水处理站 ; 新民板桥园区工业企业逐步入驻后,将新民集镇生活污水调整 至 新民污水处理厂 进行处理,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6. 将已实施内容纳入招标并签订合同,多支付工程设计费 事宜 。 已 督促设计 公司 将 16.84万元退回至 相关国有公司 账户 , 修订完善《犍为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从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7. 验收把关不严,多结算工程资金 事宜 。 已 督 施工单位 将 16.68万元退回至 相关国有 公司账户 , 修订完善 了 《犍为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从严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18. 个别项目进展缓慢,增加财政支出 事宜 。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 及时 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 完善 了《 犍为县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 加强 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 竣工验收的 监管,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
19 .个别项目未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项目质量责任划分不清的风险 事宜 。 县综合执法局已与 施工单位 签订补充协议,厘清了法律关系,明确了项目质量责任 ; 制定了 《 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排危整治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办法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履约,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
20 .助企纾困不够到位,多预留工程质保金4.21万元 事宜 。 已 将工程质保金 4.21万元退还 施工单位 ,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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