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应向我院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对院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且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室内、室外)、洗涤服务、工程设备运行与维护服 务(含水电维修安装、医用气体供给、电梯运维管理、中央空调系统运维等)、消防安保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医疗垃圾收集转运、节能减排,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 开展,确保院区正常的医疗、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秩序,为来院人员及职工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医疗、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在 岗在位,不得离职守,特殊岗位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操作证。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提供设备设施升级、年检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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