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公示
发布日期: 2026年7月10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主要包含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包含新院区)产生的医疗废物中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置。服务期限: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之规定以及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指南(试行)》【2016】453号)中“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参考就近原则,委托所在地环保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进行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其实施条例二十七条的规定,重庆环创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在綦江区环保局备案合法的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置经营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环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德盛村六社(地磅房后面)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10日 至 2026年7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冉晓娅
联系电话:023-****1057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联 系 人:蒋家迪
联系电话:023-****8810
3.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3-****3806
六、专家信息
|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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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其实施条例二十七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废物分类处理指南(试行)的规定,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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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13/iucTSp8BLRKCxEZfclF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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