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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加速器一标段EPC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2022-04-08招标变更-补充重庆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通知公告《关于颁发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决定》
项目预算 720万
省份/直辖市 重庆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5****3852 157****2921 138****2940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代理机构 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孵化加速器一标段 EPC 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孵化加速器一标段 EPC 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 1 : 1 工程进度款付款期限不明确。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于审定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承包人,但未约定发包人审定期限,结合通用条款理解,发包人进度款支付期限应为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建议要求发包人明确,进度款的付款期限是否按照该 28 天计算。

2 工程竣工结算时限不明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 17.5.1 条约定结算审核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建议明确使用的具体规定,是否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明确该时限是否包括政府审计期限。

3 招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设置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请问是否包含组织措施费项目清单

4 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 / ”或“无”还是可以不填 ( 空白 ) ,对此有无要求?

5 招标单位能否提供各地块地下和场地周边管线资料?

6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总工期 720 日历天如何理解?是否理解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 施工许可证办理之后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

7 招标文件中质量标准矛盾不明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在 3.2 条投标报价 2.3.9.7 质量创优奖励费中却要求获鲁班奖。

8 请明确发包人指定给水接驳点的位置及管径。

9 请明确临时用电接驳点的位置及变压器容量。

10 本工程是否需向业主、监理提供办公场所,如有请提供配置标准。

回复: 1 、按合同条款执行。

2、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详见补遗通知。

4、 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填“ / ”或“无”或不填写,同时投标人须慎重考虑,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是否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

5、 请结合初步设计图中的地形图等资料自行现场踏勘。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招标人其他要求中第 1 条“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即总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均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7 、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8 、地块周边均有市政给水干管,各地块给水接驳点位置和管径详见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

9 、***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投标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临时用电采用发电机发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指定水、电接口,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向相关产权单位申请施工用水、用电,并自行负责相应施工水、电设备设施(变压器、开关、电缆、阀门等)、管线的土建和安装工作及有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工程费、规费、使用过程中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使用完毕后的拆除工作等),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请投标人务必到工地现场查勘并了解接口位置,自行测算距离及相关费用)。

10 、本工程无需向业主、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场所。

质疑 2 : 招标文件综合评分中,设计类奖项第一条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屈指可数,而国家优质工程奖即为国家级奖项,为何还要有金奖?建议业主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修改为“国家优质工程奖”。

回复: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设计品质要求高,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设计综合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按招标文件及补遗要求执行。

质疑 3 : 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 3 )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须满足)。”经查询,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中设计、施工的单位并不多,且本项目虽然有部分装配式建筑,但以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资格条件限制广大建筑类投标人投标,显然有失公平。请删除本项条件设置。

回复: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故设置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4 : 1 、招标文件 P15 页,关于业绩要求,可提供 1 个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请问,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针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联合体任一一方提供均可?

2 、招标文件 P68 页,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关于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里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任一一方提供均可?

3 、招标文件 P202 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前为“分项报价汇总表”,请明确“分项报价汇总表”具体填报内容和格式。

回复: 1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质疑 5 : 1 、关于结构:( 1 )缺少结构初步设计总说明;( 2 )能否提供初步设计计算模型?( 3 )****楼****楼承板为主,本项目是否如初设中表示,采用压型钢板?

2 、关于暖通:( 1 )是否能够给提供初设说明;( 2 )未见冷源,是否使用区域冷源?

回复: 1 、( 1 ) 结构初总说明详《孵化加速器初步设计说明书》第四章节 ;( 2 )本阶段不提供初步设计计算模型;( 3 ) 以初设图纸为准;

2 、( 1 ) 暖通初设说明详见《孵化加速器初步设计说明书》第七章节 ;( 2 ) 本工程使用区域冷热源,由分布式能源站提供,详细说明见《孵化加速器初步设计说明书》第七章节 。

质疑 6 : 1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设计业绩,要求是: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造价在 10 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请问: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为联合体业绩,为证明业绩工作分工,是否除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外,投标人也可以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

2 、请问设计业绩,是否也可以用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要该业绩的工作分工,满足本项目设计业绩招标要求即可?

3 、请问: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里的设计类奖项,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是否也满足?

回复: 1 、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2 、可以,但是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同时还须提供你单位在该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的是设计任务的证明材料。

3 、招标文件要求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

质疑 7 : 1 、招标文件 1.3.2 计划工期总工期 720 日历天。

问题:为了便于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能否给定一个具体的开、竣工日期,请明确?

2 、招标文件 3.7.5 编制要求中( 5 )技术部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由《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技术暗标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技术暗标的文本部分的文字采用四号仿宋字体,文本部分采用 A4 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图表部分采用 A3 或 A4 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注: 1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清晰可辨,因投标文件内容模糊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为突出重点,希望投标人精简方案:《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200 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否则该技术部分为零分。

问题 1 :技术部分由《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组成,请问在电子标上传时,技术部分是分两部分上传还是两者合成一体上传?若技术部分最终合成一部分进行上传,在技术部分编制过程中,这两部分是否编制在同一个目录下,还是分成两个目录单独编制,请明确?

问题 2 :“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和不得编制页码。”,请明确何为效果图?鉴于对效果图理解存在歧义的,可否所有图片均可使用彩色?

3、 招标文件 211 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前为“分项报价汇总表”,请明确“分项报价汇总表”具体填报内容和格式。

回复: 1 、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 、问题 1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制作页面显示出《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两部分,投标人按要求分别导入《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问题 2 :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可以使用彩色。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范本编制的,按招标文件及补遗要求执行。

3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质疑 8 : 请问招标人:我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是否就像我司无法使用全资控股母子公司的业绩和人员一样,我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回复:满足投标资格,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9 : 1 、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是否相互冲突?

2 、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200 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鉴于本项目为较复杂,专业较多,页数是否可以适当放宽,比如《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400 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300 页 ?

3 、技术标是否可以有附图附表,有没有格式要求?

4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部分中特别提醒中严重偏差报价引起的调整不合理,只设置了 5% 的偏差率太小,建议修改。

5 、请分别明确设计与施工阶段 BIM 模型深度等级要求 .

6 、投标报价中第 2.3.9.7 条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要求同时获得。是否应表述为中国建设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3.9.6 条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投标人填报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也要与招标人发布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保持一致?全费用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包含在暂定金额中?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2 条投标报价:严重偏差报价的定义: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 >5% 。工程量清单限价是根据重庆 18 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编制的,而定额子目利润水平偏差很大,有严重亏损定额子目(如砌体),有盈利定额子目。而投标报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组价,在不超限价的前提下,亏损的定额子目或盈利低的定额子目浮动率小,盈利大的定额子目浮动率大,因而导致个别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会超过 5% 。建议修改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 >15% 。

9 、《专用合同条款》第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设计成果逾期提交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0% 。违约金总额上限过高,建议修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5% ”。

回复: 1 、总工期包含施工图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页数要求不变,《施工组织设计》页数要求调整为不得超过 200 页。(详见补遗通知)

3、 技术标可以有附图附表,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 设计阶段 BIM 模型深度要求为 lod400 施工阶段 BIM 模型深度要求为 lod500 。

6、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7、 投标人填报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要与招标人发布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保持一致。全费用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

8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 、按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质疑 10 : 经过核查,同时满足本工程资质、装配式基地和 2019 年以来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施工企业一共 5 家,业主严重存在排斥潜在在投标人的情形,建议业主将将此奖项修改为 2019 年以来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

回复: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复杂,钢结构体量大,质量要求高,进度要求快,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是钢结构施工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为施工类奖项加分。 按招标文件及补遗要求执行。

质疑 11 : 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在****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中的证明材料,请问:***网上公示文件和名单截图即可?

2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任一一方提供均可?

3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里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由联合体成员任一一方提供均可?

4 、请问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 2019 、 2020 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附注部分?

5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落款处,是否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资料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即可?

6 、投标函附录中的“分包”部分,约定内容是否按“依法分包”即可?

7 、本次投标对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房建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 ”?

8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9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10 、投标函中,“工期”格式填写的是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因经济部分预算软件中工期处,只能填数字,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可否手动删除,填写“ 720 日历天”即可?

11. 请问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签名处,是否可以采用委托代理人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回复: 1 、可以。

2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 、可以。

4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5 、可以。

6 、可以。

7 、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 、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委托代理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9 、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10 、投标函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有的内容保持不变。经济部分预算软件中工期格式未作要求,工期可以数字形式填写。

11 、可以。

质疑 12 : 1. 初步设计图纸未执行 2022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工程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1-2021 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以及 2022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执行,将引起工程造价增加。

2. 本工程地下室范围较大,存在雨期积水难于迅速排清的可能性,但初设图纸并未考虑抗浮。本标段地下室是否需要考虑一定的抗浮水头,是否需要进一步进行专家论证确定?

3. 本项目中对于地上规则结构是否可以考虑由钢结构体系修改为混凝土结构体系,以节省造价?

4. 本项目挖方区域存在较深较厚中风化岩层,是否调整地下室层高或者结构正负零标高,以减少岩石开挖量,缩短施工工期和节省造价?

回复: 1 、施工图设计按最新规范执行,最终按合同原则进行结算。但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若未超出则按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竣工结算。

2 、根据重庆地区的水文数据和项目地勘报告,未见地下水位,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按规范可不考虑抗浮;雨期积水已考虑有效排水措施。

3 、不考虑,以初设图纸为准。

4 、不考虑,以初设图纸为准。

质疑 13 : 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好几遍,努力想写几条质疑,竟发现无从下手,招标文件写的好啊,给重庆装配式项目综合标提供了标榜

回复:无问题提出,无法回复。

质疑 14 : 这个文件水平太高了,竟然找不到任何质疑的理由,所有的理由都是废话,再见。

回复:无问题提出,无法回复。

质疑 15 : 中南设计院,北京市院,中衡设计集团,浙江省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南院,华汇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院同时具有绿建奖和国优奖,加分设置全是国家级奖项,那些新兴的优秀设计院机会何在?

回复: 1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设计品质要求高,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设计综合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

2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幕墙、****城市的节能要求高,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是绿色建筑专业设计类的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

质疑 16 :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四)项目管理机构备注:本表仅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房建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相关信息。是否只填写表格中任职人员,其他岗位人员是否需要补充。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缺失,请投标人自行添加。

质疑 17 :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的投标报价中 P39 页“ 4. 限额设计和结算”条款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初设批复中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95% ,否则应调整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若未超出则按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竣工结算。”其中“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若未超出则按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竣工结算。”

请问“初设批复中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与“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区别。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18 : ****大院,疫情形势下,国家大力扶持小企业,还是要给大家多一些竞争的可能。

回复:无问题提出,无法回复。

质疑 19 : 7 、招标文件附件 A :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其他”中 P78 页第( 11 )条:各投标人按暂定金额计入投标报价,具体暂定金额随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招标人明确“暂定金额”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是否包含“材料设备暂估价”?是否要求“材料设备暂估价”总价要与招标文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总价保持一致?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的投标报价中 P32 页“ 2.3.9.8 材料采购及报价”第( 3 )条“暂定价材料部分 ( 详见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调整表 ) 在实施过程中按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核定的价格进行结算,仅调整材料价差,除税金外不再计算任何费用,其消耗量按投标单价分析表中的消耗量计算,但高于定额消耗量的按定额消耗量计算,没有定额消耗量的参照暂估材料价表中给定的消耗量。”请招标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调整表”及暂估材料的消耗量。

回复: 1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附件。本项目无材料设备暂估价。

2 、本项目无材料设备暂估价。

质疑 20 : 5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 P13 页 1.3.3 第( 2 )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要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与条款 3.2 投标报价中 P32 页 2.3.9.7 质量创优奖励费: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

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奖项要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一定时限,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如在本奖项未获批之前,如何认定?

6 、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 P69 页 2.2.2 ( 3 )“投标报价”评审标准中“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 / 费率报价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请招标人分别解释“分项报价”、“单价”、“费率”的含义?请招标人举例如何测算“投标总报价”与“依据分项报价、单价 / 费率报价计算”结果一致?

回复: 5 、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6 、 投标总报价 = 设计费投标报价 +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设计费分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设计费中还设置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设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及补遗具体要求。

质疑 21 : 1 、招标人下发的招标文件中有三个文件与报价相关的,分别是“工程量清单”、“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请问投标人均需对此三个文件进行报价吗?其中“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两个表中均给出全费用综合单价,请问给出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是对应项的最高限价吗?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P26 页 2.2.3 及 2.2.4 要求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且 P28 页 2.3.10.1 中第( 7 )条要求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但招标人下发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没有“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的格式。请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是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 pdf 上直接填写综合单价吗?

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二部分经济部分的“分项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具体格式请明确?是提交组价的 QTF 格式文件还是在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 pdf 格式上直接填报价格且上传 PDF 格式文件?如果是提交组价的 QTF 格式文件,是否还需要另外导出 PDF 格式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一并上传?

4 、涉及报价的文件请提供相应的 QTF 格式文件,如“工程量清单”、“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需提供 QTF 格式文件。

回复: 1 、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中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子目,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通知附件。附件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和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不需要报价。

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QTF 用预算软件进行软件组价,不是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 pdf 上直接填写综合单价。投标文件制作方法请咨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电话。

3 、( 1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具体格式请咨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咨询电话。

( 2 )提交组价的 QTF 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具体要求请咨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咨询电话。

( 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请咨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咨询电话。

4 、提供组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QTF 文件 , “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和“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不需要报价,不提供 QTF 文件。

质疑 22 : 1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分项报价汇总表的格式无样式,请提供

2 、全费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计入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内,请明确

回复: 1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因此分项报价汇总表填报内容包括设计费报价和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分项报价汇总表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2 、全费用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

质疑 23 : 1 、按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200 页和《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问:该页数是否包含附图附件的页数?

2 、招标文件中无具体开工日期,是否自行拟定?

回复: 1 、包含,详见补遗。

2 、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 24 : 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指:勘察 - 设计 - 采购 - 施工总承包、堪察 - 设计 - 施工总承包、设计 - 采购 - 施工总承包、设计 - 施工总承包

回复:以上业绩均视为工程总承包业绩。

质疑 25 : 变电所监视与能量管理系统、微机保护、有源滤波、无功补偿

杭州安廷、安徽鑫龙、上海广合、重庆路之生、安徽艾默顿、江苏斯菲尔等同档次该条明显存在不公正,都是同个人代理把控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质疑 26 : 1. 招标文件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部分综合单价未在招标清单中列示,此单价是参照的最高限价,还是若后期发生清单项目的指定单价?若为参照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是否需要就此表列具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报价?

2. 合同专用条款 4.3.7 承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协调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承包人不得向其他承包人收取配合费和其他任何手续费。 其中其他承包人承包工程造价是否以包含在本工程暂估费金额中,若没有,请提供招标人拟直接分包工程明细及概算金额,以便于综合考虑投标报价。

回复: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通知附件。附件《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和《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不需要报价。

2 、本项目无招标人直接分包的单位工程。

质疑 27 :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平台”的网页截图体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我司业绩在“***平台”施工图审查节点里的相关企业、人员体现了我司的企业名称,请问招标人,该业绩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回复:不满足。

质疑 28 : 本项目新点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缺失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负责人,请问如何处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格式填写,若新点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缺失,请投标人添加相应缺失内容。

质疑 29 :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填写的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填写的是“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请问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已有的内容保持不变还是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1.3.2 和 1.3.3 的内容填写?请招标人明确填写内容?

回复: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有的内容保持不变。

质疑 30 : 若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制作软件中导出来的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若新点制作软件中导出来的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添加相应缺失内容。

质疑 31 : 1 、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是否相互冲突?

2 、招标文件要求《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200 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鉴于本项目为较复杂,专业较多,页数是否可以适当放宽,比如《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不得超过 400 页、《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300 页 ?

3 、技术标是否可以有附图附表,有没有格式要求?

4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部分中特别提醒中严重偏差报价引起的调整不合理,只设置了 5% 的偏差率太小,建议修改。

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在****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中的证明材料,***网上公示文件或名单截图即可?

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果联合体参与投标,由哪一方提供?

7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里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请明确由哪一方提供?

8 、请分别明确设计与施工阶段 BIM 模型深度等级要求。

9 、投标报价中第 2.3.9.7 条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要求同时获得。是否应表述为中国建设工程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2.3.9.6 条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投标人填报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也要与招标人发布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保持一致?全费用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包含在暂定金额中?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3.2 条投标报价:严重偏差报价的定义: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 >5% 。工程量清单限价是根据重庆 18 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编制的,而定额子目利润水平偏差很大,有严重亏损定额子目(如砌体),有盈利定额子目。而投标报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组价,在不超限价的前提下,亏损的定额子目或盈利低的定额子目浮动率小,盈利大的定额子目浮动率大,因而导致个别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会超过 5% 。建议修改单价浮动率 - 总价浮动率 >15% 。

12 、《专用合同条款》第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设计成果逾期提交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0% 。违约金总额上限过高,建议修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5% ”。

13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请问若投标单位的控股母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而投标单位自身并不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则该投标单位能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 1 、总工期包含施工图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页数要求不变,《施工组织设计》页数要求调整为不得超过 200 页。(详见补遗通知)

3 、技术标可以有附图附表,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 、可以。

6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7 、若为联合体投标,商务部分评审标准里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8 、设计阶段 BIM 模型深度要求为 lod400 施工阶段 BIM 模型深度要求为 lod500 。

9 、由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奖项。(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10 、投标人填报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要与招标人发布的各单位工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保持一致。全费用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中。

11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 、满足,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32 : 请问招标文件对主要施工节点有没有要求?

回复:中标单位施工进场后,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质疑 33 : 请问项目开工日期定的什么时候?

回复: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质疑 34 : 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总承包项目经理、房建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证号是否填写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回复:可以。

质疑 35 : 投标人是填写牵头单位还是填写联合体成员双方?

回复: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名称可以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质疑 3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只填写牵头单位信息还是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若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成员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何签字盖章?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委托代理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进行签名(或盖章)和单位盖章。

质疑 37 : 投标函附录第 4 条分包,填写“允许”是否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依法分包”。

质疑 38 : 本项目招标重点在设计院,得满分的基本是国内大型设计院,天津市建筑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中国中建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等等,我本地设计院很多连参于的资格都没。

回复:无问题提出,无法作答。

质疑 39 : 中国中建院,四川省院,华汇工程设计集团,安徽省建筑设计总院,浙江省设计院,既有国优奖,又有绿建奖,能得满分,不给民营小院机会。

回复:无问题提出,无法作答。

质疑 40 : 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写的严丝合缝,还要投标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提出质疑,你是觉得投标人的头发都掉的少了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制定。

质疑 41 : 请问招标人:我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我司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若我司具备投标资格,是否同样可以使用全资控股母子公司的业绩和人员?

回复: 1 、满足投标资格,具体详见补遗通知。

2 、不能使用全资控股母子公司的业绩和人员。

质疑 42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项第 3.4 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已明确“***网站名称、***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请问招标人,业绩要求的工程类别:公共建筑的评审依据是什么 ?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需从哪里体现工程类别?评标时专家从什么地方作为评审该点的依据 ?

回复: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如商场、展馆、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质疑 43 : 疑问 1 :请业主明确本项目是否要求获得鲁班奖;

疑问 2 :按招标文件中描述如果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审计****中心或重庆市审计局或国家级或重庆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本项目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该违约金在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中扣除。我司考虑到鲁班奖参评周期较长,一般在项目完成 2 年左右完成鲁班奖评审工作,所以建议将违约处罚时间节点改为鲁班奖评审工作完成之日。

疑问 3 :按招标文件关于限额设计和结算中描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初设批复中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95% ”,请业主明确“初设批复中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具体金额。

疑问 4 :招标文件 10.9 中描述“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合理。建议改为“工期以建设单位发出实际开工指令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或“工期以总承包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或“工期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之日起开始计算”。

疑问 5 :望 2 业主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为普通砌块还是高精砌块。

回复:疑问 1 、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疑问 2 :详见补遗通知。

疑问 3 :详见补遗通知。

疑问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 5 :详节能报告书,凡注明灰缝小于等于 3mm 的则要求高精砌块。

质疑 44 : 1 、请业主明确暂定开工时间;

2 、招标文件仅对出图时间做了要求,请问对建造过程除总工期外,是否还有里程碑节点要求?

3 、请业主明确现场临时水电的位置及大小(可以使平面位置图);

4 、请业主明确本项目是否要求获得鲁班奖;

5 、请业主明确电力外线、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变压器、箱变是否属于总包范围;

6 、请业主明确农民工保障金支付比例;

7 、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页数做了要求,请问该页数是否包括目录及附图?

8 、原场地内是否有需移除的电线杆等基础电力设施?

9 、是否可提供场内管线图纸?

10 、东湖路、人高路及五横路是否可供使用(无法在地图上找到该几条路)?不能使用的话请业主明确何时可以使用?平面图上仅标注了施工道路位置,如何进入施工道路未明确表示。请业主明确项目具体位置(平面图上标注实际可找到及可使用道路)。

11 、场外是否有可供使用的大临场地。

回复: 1 、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 按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执行。

3 、 ***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投标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临时用电采用发电机发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指定水、电接口,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向相关产权单位申请施工用水、用电,并自行负责相应施工水、电设备设施(变压器、开关、电缆、阀门等)、管线的土建和安装工作及有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工程费、规费、使用过程中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使用完毕后的拆除工作等),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请投标人务必到工地现场查勘并了解接口位置,自行测算距离及相关费用)。

4 、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5 、属于。

6 、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金额和方式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7 、包括,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8 、不需要。

9 、 如指初设场内管线图纸,详给排、电气、暖通等专业的各地块总平面图。

10 、东湖路、人高路及五横路现阶段暂不可使用,现有便道可进入东 7 号路实施范围,请参照地形图及现场实际踏勘情况,结合业主施工时序确定施工道路入口条件。

11 、有临建场地,需要办理手续。

质疑 45 : 投标文件约定投标单位需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网的招标条件要求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与投标人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具有产业基地可视为投标人具有产业基地”。请问,本项目若中投标人其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

回复:满足,具体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46 : 1. 设计方案中要求对各专业的优化,能否与初设图纸中完全不同?

2. 招标文件中未对充电桩的设计与安装作相关要求?

3. 本项目是否有使用方或者本园区等的内部建设设计标准?

4. 业主方后期能否提供该初设图纸的结构模型?

5. 编制技术标中设计优化等内容时包含图表和对应文本说明,能否直接使用 A3 编制?

回复: 1 、不能与初设图纸完全不同,但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可优化。

2 、初设说明和图纸中均已表达,详《孵化加速器初步设计说明书》 5.4.5 条。

3 、按照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4 、不提供。

5 、设计部分的编制要求中文本部分采用 A4 页面,图表部分采用 A3 或 A4 页面,该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的,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和补遗通知。

质疑 47 : 1. 设计文件的计划工期中要求,各时间节点完成后提交发包人内部技术审查,是否直接提交电子版本即可?

2. 投标中要求的施工设计驻场人员是否也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要求?

3. 招标文件中 BIM 甲方指定软件是否是指 Revit 软件?

4.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 BIM 建筑信息模型,是否仅完成到竣工模型精度交付即可?

回复: 1 、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 、有要求。

3 、***平台要求建模。

4 、是的。

质疑 48 : 招标文件第 11 页: 13 )本工程的所有大型机械(如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的安拆(包含基础)、场外运输费等。请问这里的基础是否包括塔吊基础下面的桩(如有)基础?

回复:包括。

质疑 49 : 合同正文:二、工程费结算: 4. 材料价差调整: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实体工程采用的钢材(不含各种摊销钢材和周转钢材,钢材包括钢筋、钢绞线、型钢(含镀锌)、钢板(含镀锌)、消防钢管(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幕墙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商品沥青砼、商品水稳层、水泥、砂、石子、混凝土预制成品构件、钢结构成品构件、电缆、电线、母线槽外,其余材料不调整价差。可调差材料范围与政府文件《****城乡建设委 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 ( 渝建管〔 2022 〕 7 号文件规定的范围不符,能否参照政府文件 ( 渝建管〔 2022 〕 7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回复: 可调差材料范围 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 50 : 2.3.9.13 投标报价中的市政工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及风险费用已纳入投标报价内,不再单独计量。 2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余方外弃的渣场由需要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投标人不得乱弃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弃渣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渣场的堆放、平整、安全、稳定、管理、租借等),纳入投标报价内。渣场处置费如何计取?

回复:渣场处置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内,不单独计量。

质疑 51 : 招标须知: 2.3.10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原则; 2.3.10.1 总体要求( 5 )***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投标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临时用电采用发电机发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等费用”包括的范围?工期、费用能否索赔?

回复:临时用电采用发电机发电等费用包括投标人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所有费用。工期、费用不能索赔。

质疑 52 : 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已给定了价格,与模拟清单存在交叉项,细化程度也不同,相关项是在模拟清单中自主报价还是直接执行全费用包干单价?如果执行全费用包干价如何汇总总费用?

回复:工程量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但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附件《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不需要报价。

质疑 53 : 后期施工图设计是否需要完全按照招标清单的项目特征进行设计?如果不同,后期是否需要重新认价?

回复: 本项目施工图需在招标人发布的初设图纸、补遗图纸、模拟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如发生变更,则按照招标人发布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质疑 54 : 一、恭喜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这 4 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家设计单位,恭喜你们成功伙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你们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除异己。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强烈要求删除“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这一为你们量身定制的条款!违背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否则本人将向重庆市纪委等实名举报!市纪委不行就向中纪委举报!重庆公招市场不是你们一手遮天的地方!容不得你们放肆、贪腐!望相关企业、政府领导、人员好自为自,勿谓言之不预!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回复:一、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故设置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二、( 1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复杂,钢结构体量大,质量要求高,进度要求快,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是钢结构施工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为施工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 2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设计品质要求高,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设计综合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 3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幕墙、****城市的节能要求高,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是绿色建筑专业设计类的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制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

质疑 55 : 提疑 1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重庆公招市场黑出新天地,两江新区黑得前所未有 ! 同时恭喜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本次协同创新区的四个标段祝贺你们提前拿下。如此明目张胆的为你们量身定制商务加分,也只有你们能干得出来!

根据(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有且仅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能够得到 3 分的商务分!

强烈反对如此行径,是国家法律如无物!请贵司删除不合理排他条件和商务加分条款,还重庆市场一片朗朗乾坤!

提疑 2 :我翻开招标文件,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违法、乱纪’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心想这两江的招标文件素来是最公正,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排除异己’、‘沆瀣一气’、‘一丘之貉’,再一看旁边都还写着一行小字,我点燃蜡烛,凑近招标文件又仔仔细细的辨认一番,原来写着‘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建三局’、‘中建五局’,却不易小心打翻蜡烛点燃招标文件,冒出一股黑烟散发着恶臭,臭不可闻、臭不可闻!

回复:同质疑 54 回复。

质疑 56 : 质疑:敢问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们将国家法律和利益至于何处!胆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围标,为你们勾结的利益集团、企业量身定制招标条件!

量身定制商务加分项: 2019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全中国仅有以下 11 家单位满足: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然后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能参与投标且能拿到商务加分的为以下 7 家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设计企业方面:招标文件要求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具备此条件的全国设计院共计 46 家,看着很多是不是?

然而根据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满足条件的 14 家单位如下: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最后再按照评标办法里的商务加分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仅有 2 家设计单位能得满分,其余 12 家设计单位均为 0 分 ! 满分设计单位如下: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结如下:按照目前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商务条件,仅有 7 家施工单位能得到 1 分商务分;另外仅有 14 家设计单位能够参与投标, 2 家设计单位能得满分,其余 12 家设计单位均为 0 分 !

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剩下的 7 家施工单位只要是和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谁就是幕后黑手,就是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践踏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国家蛀虫!

9 家国企、央企和地方政府机关、平台公司伙同招标代理公司、业主单位,明目张胆进行围标串标,知法犯法,这之间没有利益勾结?没有腐败?谁给你们的勇气?!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删除①招标文件中商务 5 分加分项。删除②“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等排他性条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回复:同质疑 54 回复。

质疑 57 : 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业主单位明显属于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将评标办法里的资格条件和商务加分项的不合理的部分:

(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

( 3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不合法内容进行删除修正,请相关单位明确回复!必要时我司将向相关监督、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诉诸法律!

回复:同质疑 54 回复。

质疑 58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1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其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提示:本项目资质设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乡建设部第 22 号令)、《****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文)、****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 2015 ﹞ 20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 ﹞ 154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 4 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5 ﹞ 102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 ﹞ 226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 2019 〕 12 号)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设定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应设定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不得再设置施工总承包资质已涵盖的任何专业承包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有设定的资质不能涵盖的工作内容的,应当允许分包。 ]

(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按照范本没有对装配式基地提出任何资质要求和约定,那么招标文件中“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是否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几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2 家设计院量身定制的招标文件?此条不仅违背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更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问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定这样的条件难道不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吗?不是为你们心仪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量身设定的条款吗?

请代理公司和业主单位明确回复!删除招标文件中“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以及其他不合理排他性的条款!

否则我司将向重庆市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

回复: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故设置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59 : 提问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请问中国钢结构金奖不行吗?非得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中国钢结构金奖难道不是企业实力的证明吗?此条款无非是排斥重庆本地施工企业,为某些央企独立设定的加分项!在受到疫情影响和全球经济大萧条的今天,重庆市场营商环境已经如此的恶劣了,还要如此设置排他性条款,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请贵司对此条进行修改!

提问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问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可以吗?设置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就是是排斥重庆本地施工企业,为某些央企独立设定的加分项!在受到疫情影响和全球经济大萧条的今天,重庆市场营商环境已经如此的恶劣了,还要如此设置排他性条款,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请贵司对此条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问贵司你们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就是赤裸裸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吗?请将此条款删除,还重庆市场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严格遵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提问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让我们提前恭喜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这 4 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家设计单位,恭喜你们成功伙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你们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除异己,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强烈要求删除“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这一为你们量身定制的条款!

否则本人将向重庆市纪委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市纪委不行就向中纪委举报!重庆公招市场不是你们一手遮天的地方!容不得你们放肆、贪腐!望相关企业、政府领导、人员好自为自,勿谓言之不预!

回复:同质疑 54 回复。

质疑 60 : 质疑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质疑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严格遵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回复: 1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复杂,钢结构体量大,质量要求高,进度要求快,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是钢结构施工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为施工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2 、( 1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设计品质要求高,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设计综合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 2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幕墙、****城市的节能要求高,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是绿色建筑专业设计类的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详见补遗通知)

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制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

质疑 61 : 1 . 初步设计图纸未执行 2022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 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2021 ,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执行,将引起工程造价增加。

2. 五个地块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则根据规范要求,五个地块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另外室内外消防管、喷淋给水管大量穿越市政路是否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初步设计说明中明确设计范围:污水处理设施、雨水回用设施、中水处理设施等由专业公司二次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回复: 1 、施工图设计按最新规范执行,最终按合同原则进行结算。但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若未超出则按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竣工结算。

2 、五个地块为同一产权人,消防管道穿越的市政道路由园区自建,内部已协调。

3 、补充图纸详见补遗附件。

质疑 62 : 1 、设计任务书中,二、 设计管理及相关要求 “以上专业专项工作, 若连续两次提供的各专业专项设计成果均不满足甲方要求, 则甲方有权扣除该专项设计费的双倍 ...... ”( P4 页),“不满足甲方要求”建议改为国家标准设计深度要求。

2 、智能化系统初设说明与初设图纸内容不一致,是否按初设图纸中的智能化系统设计?

回复: 1 、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

2 、按初设图纸执行。

质疑 63 : 1 、设计任务书中,二、 设计管理及相关要求 “以上专业专项工作, 若连续两次提供的各专业专项设计成果均不满足甲方要求, 则甲方有权扣除该专项设计费的双倍 ...... ”( P4 页),“不满足甲方要求”建议改为国家标准设计深度要求。

2 、智能化系统初设说明与初设图纸内容不一致,是否按初设图纸中的智能化系统设计?

回复:同质疑 62 回复。

质疑 64 : 通往场地的已施工市政道路(人高路),何时具备通车条件?

回复: 5 月初具备初步通车条件。

质疑 65 : 项目报建时,九大员配备标准是按重庆市人员配备标准还是按两江新区配备标准?

回复:按重庆市人员配备标准。

质疑 66 : 招标文件写到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是否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是建设单位牵头,总包、设计配合?

回复:是的。

质疑 67 : 现场还有果树、坟墓等,征地补偿、青苗费等是否支付到位,进场后可否直接清表作业?

回复:基本完成。

质疑 68 : 现场有大量树木,是否需要保护和迁移,费用谁承担?

回复:树木是否需要保护和移栽由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确认,费用按实结算。

质疑 69 : 通往场地的已施工市政道路(人高路),何时具备通车条件?

回复: 5 月初具备初步通车条件。

质疑 70 : 东湖路、五横路何时动工开挖?为整体协调施工部署,请明确各段施工节点时间。

回复: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时序建设。

质疑 71 : N26 地块未明确 23 、 24 、 25# 为连体建筑,请明确具体分界线。

回复: 23# 、 24# 、 25# ****楼的三个单元,在消防和规划层面属于同一栋建筑,楼栋号【 23#24#25# 】。

质疑 72 : N26 地块部分基础与开挖坡顶线重合,是否有误?请明确

回复:无误,不影响施工。

质疑 73 : 项目现场是否指定办公生活区地点,有无指定临水、临电接驳点

回复:有临建场地,由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建手续。临水、临电由中标单位自行与水电产权单位对接。

质疑 74 : 施工现场无临时电源、水源,临水临电接驳点是否已确定,预计什么时间能提供?

回复:***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投标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临时用电采用发电机发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指定水、电接口,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向相关产权单位申请施工用水、用电,并自行负责相应施工水、电设备设施(变压器、开关、电缆、阀门等)、管线的土建和安装工作及有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工程费、规费、使用过程中相应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使用完毕后的拆除工作等),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请投标人务必到工地现场查勘并了解接口位置,自行测算距离及相关费用)。

质疑 75 : 招标文件工期要求:

1 )、设计周期是否包含在总工期内,若包含,施工工期不足 720 天?

2 )、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施工工期有无具体过程节点要求。

回复: 1 )、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均包含在总工期内,工期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2 )、中标单位施工进场后,施工节点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质疑 76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经过发包人内部技术审查后现场是否要求施工。因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较晚,因此产生的违法施工如何界定。

回复:按照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具体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质疑 77 : 投标文件大小有何要求?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执行。该要求是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的,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和补遗通知。

质疑 78 : 标书文件中,体现自己绘制的效果图,是否废标

回复:不废标。

质疑 79 : 设计方案优化文字说明可否通过 A3 分页表达。

回复:同质疑 77 回复。

质疑 80 : 文件文本部分行距有无要求。

回复:同质疑 77 回复。

质疑 81 : 技术标格式中未提及页眉设置要求、目录要求,可否设置页眉和目录。

回复:同质疑 77 回复。

质疑 82 : 本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要求是二星还是三星。两个项目是否都需要分别满足智慧工地要求,还是只需要房建项目达到要求即可。

回复:均需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质疑 83 : 《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文件是单独成册还是合并成一个文件,是上传还是分开上传。单独成册是否应单独设置目录。

回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总承包管理及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文件分开上传到相应的位置。

质疑 84 : 若某项目工程总承包主合同价格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工程造价要求,后又签订补充合同,使得该项目合同总金额满足招标文件业绩工程造价要求,请问,该项目可否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要求“( 1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 85 : 1. 初步设计图纸未执行 2022 年 4 月 1 日实施的《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 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2021 ,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执行,将引起工程造价增加。

2. 五个地块合用一套消防系统,则根据规范要求,五个地块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另外室内外消防管、喷淋给水管大量穿越市政路是否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 初步设计说明中明确设计范围:污水处理设施、雨水回用设施、中水处理设施等由专业公司二次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回复:同质疑 61 回复。

质疑 86 : 1. 根据扩初设计说明第 7.3.1 条:“办公、配套商业、酒店、展厅、影院等主要功能用房舒适性空调设计,户内空调末端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本次设计仅设计二次换热机房、空调干管、预留空调支干管接口。” 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2. 根据扩初设计说明 7.5.2 条:“能源站、***网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回复: 1 、舒适性空调设计、末端空调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 、分布式能源站和红线***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质疑 87 : 1. 根据扩初设计说明第 7.3.1 条:“办公、配套商业、酒店、展厅、影院等主要功能用房舒适性空调设计,户内空调末端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本次设计仅设计二次换热机房、空调干管、预留空调支干管接口。” 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2. 根据扩初设计说明 7.5.2 条:“能源站、***网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按扩初设计内容执行 ?

回复:同质疑 86 回复。

质疑 88 : 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30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节点工期中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未经审批 , 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实质性施工,包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的总工期是否应大于 720 日历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 89 : 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30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节点工期中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未经审批 , 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实质性施工,包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的总工期是否应大于 720 日历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 90 : 1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达到”下划线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工期”和“工程质量达到”是否按系统自动生成的内容填写 ?

2 、投标函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

需要填写以上人员哪些信息?是否需要填写以上人员身份证号码?

3 、投标函附录“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约定内容,是否按投标文件给定约定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4 、如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 PDF 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承诺要求:“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但第八章承诺格式并无此条要求。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是否需要单独提供承诺?还是按照第八章承诺格式提供即可?

6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是指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相关证明材料吗?

7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还是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 ?

回复: 1 、是的。

2 、填写人员姓名即可。

3 、是的。

4 、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缺失,请投标人自行添加。

5 、按照第八章承诺格式提供即可。

6 、是的。

7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质疑 91 : 1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达到”下划线内容为系统自动生成,“工期”和“工程质量达到”是否按系统自动生成的内容填写 ?

2 、投标函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

需要填写以上人员哪些信息?是否需要填写以上人员身份证号码?

3 、投标函附录“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约定内容,是否按投标文件给定约定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4 、如果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与 PDF 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承诺要求:“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但第八章承诺格式并无此条要求。请招标人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是否需要单独提供承诺?还是按照第八章承诺格式提供即可?

6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是指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相关证明材料吗?

7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还是资格审查部分(八)其他资料 ?

回复:同质疑 90 回复。

质疑 9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要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未要求提供在“***平台”的网页截图,而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附“***平台”的网页截图,招标文件前后矛盾,建议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附“***平台”的网页截图的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统一,保持招标文件一致。

回复: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需要提供“***平台”的网页截图,商务部分的工程总承包加分业绩要求提供“***平台”的网页截图,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 93 : 1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条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请问: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每 2 年评一次,迄今仅评选了两次,其中 2018 ~ 2019 年度获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公共建筑仅为 5 个, 2020 ~ 2021 年度获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公共建筑仅为 2 个,且目前纸质版获奖证书尚未下发到相关单位,仅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公布了获奖单位名单公示。通过查询可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条件下,仅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满足条件,是否为其量身定制 ?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改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或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公布的获奖工程名单公示截图。

2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条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设计类奖项,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问:由于绿色建筑创新奖和优秀绿色建筑奖为小众奖项,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每 2 年且为奇数年评一次, 2019 年 1 月 1 日后仅颁发了 1 次,通过查询获奖单位仅 3 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每 2 年且为偶数年评一次, 2019 年 1 月 1 日后也仅颁发了 1 次,所有工程(含公共建筑)仅为 16 家,屈指可数,通过查询可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上,仅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满足条件,是否为其量身定制 ?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改为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回复: 1 、详见补遗通知。

2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范本,招标人可选择 3 、 5 、 8 年作为业绩设置年限,鉴于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近 3 年实施的项目在标准、规范、工艺等方面更贴近本项目的要求,因此业绩时间按 3 年设置,商务部分加分年限设置与业绩时间进行了统一,不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的情况,按招标文件及补遗要求执行。

质疑 94 : 提问 6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让我们提前恭喜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这 4 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家设计单位,恭喜你们成功伙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你们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除异己,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强烈要求删除“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这一为你们量身定制的条款!

否则本人将向重庆市纪委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市纪委不行就向中纪委举报!重庆公招市场不是你们一手遮天的地方!容不得你们放肆、贪腐!望相关企业、政府领导、人员好自为自,勿谓言之不预!

提问 7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严格遵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回复:提问 6 :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故设置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提问 7 :( 1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复杂,钢结构体量大,质量要求高,进度要求快,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是钢结构施工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为施工类奖项加分。

( 2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设计品质要求高,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是设计综合类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

( 3 )本项目体量大,技术复杂,为选择到综合实力强的单位,商务部分加分中的设计和施工类奖项均设置为各自领域的最高奖项。本项目对幕墙、****城市的节能要求高,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是绿色建筑专业设计类的最高奖项,因此设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为设计类奖项加分。

( 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根据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制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

质疑 95 : 提问 5: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请问中国钢结构金奖不行吗?非得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中国钢结构金奖难道不是企业实力的证明吗?此条款无非是排斥重庆本地施工企业,为某些央企独立设定的加分项!在受到疫情影响和全球经济大萧条的今天,重庆市场营商环境已经如此的恶劣了,还要如此设置排他性条款,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请贵司对此条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问国家优质工程奖不可以吗?设置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就是是排斥重庆本地施工企业,为某些央企独立设定的加分项!在受到疫情影响和全球经济大萧条的今天,重庆市场营商环境已经如此的恶劣了,还要如此设置排他性条款,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请贵司对此条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问贵司你们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就是赤裸裸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吗?请将此条款删除,还重庆市场一个公平的投标环境!严格遵守《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回复:同质疑 94 回复。

质疑 96 : 提问 4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1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其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提示:本项目资质设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乡建设部第 22 号令)、《****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 ﹞ 159 号文)、****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 2015 ﹞ 20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 ﹞ 154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 4 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 2015 ﹞ 102 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 ﹞ 226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 2019 〕 12 号)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设定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应设定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不得再设置施工总承包资质已涵盖的任何专业承包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有设定的资质不能涵盖的工作内容的,应当允许分包。 ]

(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按照范本没有对装配式基地提出任何资质要求和约定,那么招标文件中“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是否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几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2 家设计院量身定制的招标文件?此条不仅违背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修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更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问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定这样的条件难道不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吗?不是为你们心仪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量身设定的条款吗?

请代理公司和业主单位明确回复!删除招标文件中“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以及其他不合理排他性的条款!

否则我司将向重庆市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

回复: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第二项(六)款中第二条完善招投标制度规定:招标人可将投标人具备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预制部品部件生产及安装能力、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等作为投标资格或者商务条件。其中工厂化生产基地、相应生产及安装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属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评审内容,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侧重于施工能力,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侧重于设计能力。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及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渝建科〔 2020 〕 35 号文精神,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生产基地及生产安装能力,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建筑信息模型( BIM )应用能力,结合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审原则,统一评判标准,因此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故设置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质疑 97 : 提问 3 :质疑:敢问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们将国家法律和利益至于何处!胆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围标,为你们勾结的利益集团、企业量身定制招标条件!

量身定制商务加分项: 2019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全中国仅有以下 11 家单位满足: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然后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能参与投标且能拿到商务加分的为以下 7 家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设计企业方面:招标文件要求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具备此条件的全国设计院共计 46 家,看着很多是不是?

然而根据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满足条件的 14 家单位如下: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最后再按照评标办法里的商务加分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仅有 2 家设计单位能得满分,其余 12 家设计单位均为 0 分 ! 满分设计单位如下: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结如下:按照目前的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商务条件,仅有 7 家施工单位能得到 1 分商务分;另外仅有 14 家设计单位能够参与投标, 2 家设计单位能得满分,其余 12 家设计单位均为 0 分 !

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剩下的 7 家施工单位只要是和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联合体,谁就是幕后黑手,就是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践踏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国家蛀虫!

9 家国企、央企和地方政府机关、平台公司伙同招标代理公司、业主单位,明目张胆进行围标串标,知法犯法,这之间没有利益勾结?没有腐败?谁给你们的勇气?!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删除①招标文件中商务 5 分加分项。删除②“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等排他性条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回复:同质疑 94 回复。

质疑 98 : 提问 1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重庆公招市场黑出新天地,两江新区黑得前所未有 ! 同时恭喜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本次协同创新区的四个标段祝贺你们提前拿下。如此明目张胆的为你们量身定制商务加分,也只有你们能干得出来!

根据(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有且仅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能够得到 3 分的商务分!

强烈反对如此行径,是国家法律如无物!请贵司删除不合理排他条件和商务加分条款,还重庆市场一片朗朗乾坤!

提问 2 :我翻开招标文件,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违法、乱纪’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心想这两江的招标文件素来是最公正,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排除异己’、‘沆瀣一气’、‘一丘之貉’,再一看旁边都还写着一行小字,我点燃蜡烛,凑近招标文件又仔仔细细的辨认一番,原来写着‘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建三局’、‘中建五局’,却不易小心打翻蜡烛点燃招标文件,冒出一股黑烟散发着恶臭,臭不可闻、臭不可闻!

回复:同质疑 94 回复。

质疑 99 : 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总承包项目经理、房建负责人、市政施工负责人证号是否填写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回复:可以。

质疑 100 : 投标人是填写牵头单位还是填写联合体成员双方?

回复: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人名称可以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质疑 10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只填写牵头单位信息还是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若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成员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何签字盖章?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由委托代理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进行签名(或盖章)和单位盖章。

质疑 102 : 提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施工中涉及到装配式建筑。从联合体投标的责任分工考虑,为何需要设计院也满足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设计院不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就可以了吗?此条明显不合理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贵司予以更正,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即可 .

提问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业主单位明显属于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将评标办法里的资格条件和商务加分项的不合理的部分:

(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后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

( 3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不合法内容进行删除修正,请相关单位明确回复!必要时我司将向相关监督、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诉诸法律!

回复:同质疑 94 回复。

质疑 103 : 1 、设计费投标报价 = 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费合计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 02 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 〕 10 号)计算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投标设计费固定费率× 40% (只计算施工图阶段设计费,占比 40% )。既然按照 02 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为何施工图阶段设计费占比 40% 与 02 版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 〕 10 号)中施工图阶段工作量占比 55% 不一致?是否应为 55% ?

2 、商务评分部分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网站于 2022 年 1 月发布了通知公告《关于颁发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决定》(土秘〔 2022 〕 2 号),附件为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名单。根据往期颁奖情况,当年获奖的获奖证书一般在下半年颁发给获奖单位,故在本次招标时间内第十九届获奖证书尚未颁发。***网站发布关于颁发第十九届中国土***网***网页附件《关于颁发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决定》(土秘〔 2022 〕 2 号)及其附件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名单,是否可作为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已获得第十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证明?

3 、“项目前期设计工作中暂未开展的各专项(不限于上述专业专项范围)概念性设计方案、深化性设计方案、扩初设计以及若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提出修改项目前期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时,均由本次招标的乙方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全专业专项)等全过程设计及咨询工作,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该条款中“若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提出修改项目前期设计方案及扩初设计时……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是否包括项目整体方案的颠覆性调整(如建筑总图布局、建筑体量与功能、建筑造型方案等影响项目根本的调整)?如不包含,涉及到项目整体方案的颠覆性调整的情况,如何界定,如何计费?

4 、为了对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以及后续施工图限额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否提供景观、装饰、智能化等专项设计方案和本项目概算?

回复: 1 、本次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含方案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本次设计费只计算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占比 40%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可以,具体要求详见补遗通知。

3 、包括。

4 、招标阶段不提供本项目概算,景观、装饰、智能化等相关资料请详见初设图纸。

质疑 104 : 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否由设计单位提供?

回复:可以。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质疑 105 : 提问 1 :恭喜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这 4 家施工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家设计单位,恭喜你们成功伙同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几方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你们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除异己。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 A 、 B 、 C 项资质之一: A.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坚决抵制如此串标腐败行为,望相关单位迷途知返,强烈要求删除“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这一为你们量身定制的条款!违背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二条  “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排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

否则本人将向重庆市纪委等实名举报!市纪委不行就向中纪委举报!重庆公招市场不是你们一手遮天的地方!容不得你们放肆、贪腐!望相关企业、政府领导、人员好自为自,勿谓言之不预!

提问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设计类奖项“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招标文件的条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商务条件以及奖项要求,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条件多达十余条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法规明确约束了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综上所述,请业主单位严格遵守法规,营造良好的健康的招投投标营商环境,更改本次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删除商务加分条件也请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进行严格监督。

回复:同质疑 94 回复。

质疑 10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2.2.2. ( 2 )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至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上,每增加一个工程造价在 4.5 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1 分;施工类奖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项目获得过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设计类奖项 - ①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②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上颁发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设计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绿色建筑一等奖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本项目已经严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请招标人及时悬崖勒马纠正错误行为,不然我司将实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 2020 年版)》( 2021 年 12 月修改 word 版 ) 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

质疑 107 : 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10.10 特别说明:本项目与协同创新区 - 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网 - 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 EPC 项目,协同创新区 - 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 5 号路 EPC 项目、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 7 号路 EPC 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可以重复。” 请问:本项目与协同创新区 - 五期创新空间一标段、***网 - 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 EPC 项目,协同创新区 - 五期创新空间二标段、西 5 号路 EPC 项目、孵化加速器二标段、东 7 号路 EPC 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可以重复吗?

回复:可以。

二、补遗部分

(一) 1 、 招标文件中关于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要求统一由“ 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需满足)” 修改为:

“ ③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均须满足),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可视为投标人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注: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且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只能授权一家投标单位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且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公司,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的投标单位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在****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中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关***网页截图及其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截图,名单截图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具备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须提供****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布的关***网页截图及其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截图,名单截图须体现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公司名称,以及相关行政单位出具的关于该公司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说明文件复印件,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同时还须提供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被控股关系的公司授权投标人使用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的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

(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 ( 2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施工类奖项和设计类奖项中关于奖项证明材料的要求由“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证复印件”统一修改为“投标人须在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若获奖证书还未下发,***网***网页截图或通报表彰的文件,***网公布的获奖时间或文件表彰的获奖时间必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期间。”

(三) 补充 “孵化加速器 - 雨水、中水系统”图纸,“工作联系函”请详见本补遗通知附件。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三)中:

由“ 1 、 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CQJZZSDE-2018 )、···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 (包括执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材料费) 并按 承包人总价浮动率下浮 (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

2 、 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图纸漏项、清单漏项工作按以上相关定额组价(包括执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材料费)按 承包人总价浮动率下浮 (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

修改为:

由“ 1 、 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CQJZZSDE-2018 )、···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组价并按 承包人总价浮动率下浮 (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

2 、招标人要求的新增、图纸漏项、清单漏项工作按以上相关定额组价按 承包人总价浮动率下浮 (认质核价的设备和材料不参与浮动),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三)中:

由 “ 10 、根据市场行情,对于需要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清单及附件十中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子项,如平基(路基)土石方、地基强夯、旋挖桩成孔、交通标线、成品门窗、雕塑、专业防水、干径 30cm 及以上乔木、特大树木、名贵树木和特殊造型植物等)的,在发生变更新增单价的情况下,按市场行情以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方式报价,由发包人认质核价。”

修改为: “ 10 、根据市场行情,对于需要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清单中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中子项,如平基(路基)土石方、地基强夯、旋挖桩成孔、交通标线、成品门窗等)的,在发生变更新增单价的情况下,如果新增子目属于附件 - 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列明的子项,则新增子目单价 = “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单”中的单价 * ( 1- 总价浮动率) , 如果新增子目不属于附件 - 两江新区管委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列明的子项,则按市场行情以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方式报价,由发包人认质核价。”

(六) 若投标人提供的拟派人员注册证书无法显示注册单位名称,除提供注册证书外,还须提供拟派人员在投标单位注册证明资料,***平台人员信息截图,截图须能体现注册单位名称。

(七)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编制要求中“《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修改为“《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200 页”。

(八) 招标文件中提及最高限价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措施项目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

修改为 “建筑安装工程费将设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九) 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创优奖励费的要求由“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

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审计****中心或重庆市审计局或国家级或重庆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仅奖励一次),该奖励金额计入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中;如果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审计****中心或重庆市审计局或国家级或重庆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本项目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该违约金在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中扣除。”

修改为:“ 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质量创优奖励费按渝建管( 2021 ) 207 号文件按实结算,如上述奖项未获得,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

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审计****中心或重庆市审计局或国家级或重庆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本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承包人获得质量创优奖励费(仅奖励一次),该奖励金额计入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中;如果两江投资集团或两江新区审计****中心或重庆市审计局或国家级或重庆市等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在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前,本项目未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则不计质量创优奖励费且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该违约金在结算审计报告金额中扣除。 ”

(十)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第 4 条限额设计和结算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对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否则应调整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对应范围建安费总价的 95% ,若超出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若未超出则按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竣工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

(十一) 现发布本项目“孵化加速器一标段 EPC 项目”的最高限价:

1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42644652.25 元 (大写: 陆亿肆仟贰佰陆拾肆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 );

2 、设计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65% ,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4793467.11 元 (大写: 肆佰柒拾玖万叁仟肆佰陆拾柒元壹角壹分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项报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637851185.14 元 (大写: 陆亿叁仟柒佰捌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伍元壹角肆分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16587421.80 元 (大写: 壹仟陆佰伍拾捌万柒仟肆佰贰拾壹元捌角 ),含质量创优奖励费为: 8602004.82 元 (大写: 捌佰陆拾万贰仟零肆元捌角贰分 );

4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 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设计费固定费率报价、 设计费投标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 投标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报价、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出的相应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和 质量创优奖励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通知发布的限价清单为准。

(十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和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网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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