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中心受( 奉节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奉节县人民医院高端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分包 2 、分包 3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 |
备注 |
|
分包 2 |
90 |
1.8 |
1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
|
分包 3 |
38 |
0.7 |
1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 预算金额为 128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 2015 〕 45 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网( https://www.****.gov.cn ),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网( https://www.****.gov.cn )、***网(奉节县)( https://www.****.com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0 : 00 。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 https://www.****.gov.cn )、***网(奉节县)( https://www.****.com )上下载。
(五)投标地点:****中心(奉节县****中心****中心(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0:00
(七)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
1 |
投标 保 证金 |
对有围标、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转给采购人。 一、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 ****中心***网银收退系统的通知 》(***网 https://www.****.com )***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网上注册( 注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如已在“建设工程企业注册”的,还须在“政府采购企业注册”进行注册;若是自然人投标须通过“自然人注册” ), 注册完成后还须****中心财务科进行账号审验。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已审验完成的结算账户,用网银支付方式一次性按分包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注册审验事宜按照上述《通知》办理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审验时间,可提前办理注册审验事宜。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金额及方式: 1. 缴纳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2. 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包 2 :人民币 壹万捌仟 元整(¥ .18000.00 元) 分包 3 :人民币 柒仟 元整(¥ .7000.00 元) 3.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分包 2 : 银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支行 银行账号 :50050124360000000334-2032 银行账户名称 : ****中心 银行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 :314809010400083420000000630 银行账户名称 : ****中心 分包 3 : 银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节支行 银行账号 :50050124360000000334-2033 银行账户名称 : ****中心 银行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 :314809010400083420000000633 银行账户名称 : ****中心 投标人所投项目对应上述两家银行帐户任意选择其一缴纳。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1 、***网注册和****中心财务科进行账号审验的( 注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如已在“建设工程企业注册”的,还须在“政府采购企业注册”进行注册;若是自然人投标须通过“自然人注册” ); 2 、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与注册审验的银行账号不一致的; 3 、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等的; 4 、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上述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后到账的; 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照相应分包的账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显示异常,且所提供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的项目名称、标段、金额、到账时间等无法辩别、认定的。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 1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经核实其投标保证金在上述规定要求前进入指定账户的为有效投标担保(各投标人在缴纳时需充分考虑银行工作的时间差风险); ( 2 )投标人可提供所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备查,若出现缴纳投标保证金异常的情况,请自行****中心财务科办理查询及退还等事宜。 ( 3 )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中心,根据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及分包名称、金额、到账账号、到账时间进行汇总初审,将初审结果书面送监督小组认定。 ( 4 )保证金退还: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须及时领取,由此造成合同签定超期延期,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 。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到有效结算账户。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签订合同后到奉节县 财政局采购办合同备案 (备案时需递交〈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合同原件),合同备案后须递交一份备案表、合同****中心交易二科,财务科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到中标人注册审验的基本账户,财务科咨询电话:( 023 ) 56683380 。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按程序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由此造成保证金超期延时退还,自行承担损失和责任。 |
|
2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 )中标人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3 )对有围标、串标、卖标、买标行为查证属实的。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 (财库【 2004 】 185 号)、 < 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 (财库【 2006 】 90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库〔 2011 〕 181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网( https://www.****.gov.cn )、***网(奉节县)( https://www.****.com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奉节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骏
电 话: 189****6119
地 址:奉节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机构:****中心
项目承办人: 王老师
质疑受理人: 陈老师
电 话:( 023 ) 56683395
地 址: 奉节县****中心****中心办公室(西部新区第一小学对面)
2020 年 9 月 28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14/dZmv2HQB-r01s4-Pa-N4.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