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基卫公卫一体化(家医签约)、远程诊疗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的委托,***平台、基卫公卫一体化(家医签约)、远程诊疗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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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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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基卫公卫一体化(家医签约)、远程诊疗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
400 |
3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网( www.****.gov.cn ),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 招标文件公告期 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 21 年 1 2 月 30 日)起五个工作日 。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及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1年12月 30 日至2022年1月 7 日(工作时间9:0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并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支付凭证(注明项目号、公司名称、文件费)和《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44****@****.com。
户 名: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两江支行
账 号:5101010120010007958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中心(****路****号****街****号楼4层)。
(六)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 22 年 1 月 20 日北京时间 09 : 0 0 — 09 : 3 0
(七)开标时间:20 22 年 1 月 日北京时间 09 : 3 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 ,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 22 年 1 月 19 日 16: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账号:950006010018318900
开户行:邮储银行重庆万盛经开区支行
1.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等的时间要求。
2.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XXXXX(项目名称关键字) 投标保证金和经办人手机号码(便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如若未提供手机号码,将接收不到电子发票信息) 。
3. 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人,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投标行为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 为便于及时退还,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本项目保证金银行回单和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该项目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满后合同签订前,****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递交履约保证金时,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中标人务必在备注栏注明: XXXXX(项目名称关键字) 履约保证金和经办人手机号码(便于接收电子发票信息,如若未提供手机号码,将接收不到电子发票信息)。
保证金退还咨询:管理科 刘老师 咨询电话:023-****3156。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网( www.****.gov.cn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
联系人:傅老师
电 话:023-****3533 158****5897
地 址:****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编:400000
电 话:135****6777
地 址:****道****号协信星光天地1栋22-2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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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14/tbewCn4BZCCCHEfAQkI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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