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铸盾人防工程 有限公司
经营性国有资产 公开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对我司管理的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 招租内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9〕114号)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利用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92号)文件相关规定 , 结合 经营性资产 实际情况开展招租工作 (具体详见附件)。
二 、公示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2 日 - 2024 年 1 月 5 日
三、 竞租方式
1 . 所报价格大于或等于该 资产 公告招租底价的竞租报价人为有效报价;
2. 资产公开招租设租金底价(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 竞租人从 租赁底价 开始竞价 , 每轮 报价延时时间为 2 分钟, 报价最高者 为 预 定承租人 。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意跟价,其他竞租人可再次竞价,加价幅度为 50 元 / 次。 若租赁房屋 原承租人( 优先承租权人 ) ,未对最高报价行使优先权 ( 跟价 ) ,该最高报价者 确定为承租人 。
3. 每一宗招租资产报名参与者只有 1 人,可直接 依据评估底价 确定为承租人。
4.承租 人确定后,在 重庆市 巴南区铸盾人防工程 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公开 预公示 3 个工作日 。
四 、 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法人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独立的法人资格凭证;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 竞租 现场,由 招 租 单位 负责核定其身份;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四)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意向登记并提交保证金;
(五) 近五年内,与本公司没有发生过租赁、使用权、违规竞标、物业管理等纠纷行为 ;
(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样按照本条约定参与报名、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五 、 招租公告的获取
***网 (巴南区) ( www.****.com /bananweb) 下载本项目竞租文件以及补遗等现场竞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内容。
六 、报名时间、地点及缴纳竞 租 保证金
(一)时间: 202 4 年 1 月 5 日 8 :00-1 1 : 3 0 。
(二)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 1 号附 79 号(****大楼) 。
(三)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
(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 3)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 4)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 5)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2.其他组织
(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竞租人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 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 4)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3.自然人
( 1)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 2)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 3)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四)竞 租 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竞 租 人报名前,以对公形式向招 租 单位缴纳竞 租 保证金人民币 3 000.00 元 ( 大写: 叁 仟元整 ) ,待招 租 工作完毕后,招 租 单位 1 月内按原帐户退还(无息) 竞租 人,保证金缴纳账号: 重庆市 巴南区铸盾人防工程 有限公司 ,账号: 31101701040017353 ,开户行: 农行重庆市巴南支行。(****楼和打款人姓名) 竞租现场需查验缴纳情况,未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参与竞 租 的个人或单位未准时参加 竞租 会议 。
2. 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
3.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 合同格式范本详见附件 3 )。
4. 其他扰乱招租程序的。
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竞 租 资格
(一)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 租 保证金的。
(二)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不遵守 竞租 会议纪律及其他影响 竞租 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 竞租 任务取消的,废 除 后,除 竞租 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 竞租 。
八、 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 若 潜在竞租人 需 进行现场踏勘,可与招租人联系确定现场踏勘时间。竞租人对现场踏勘获取的所有资料负责,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认可竞租时现有房屋状况和相关配套满足竞租人承租需求,且不存在因现状不符或因房屋普遍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返潮、变形、裂缝、设施设备以及电力配备等情形)而影响租赁的情形。同时在竞租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及风险 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 、 竞租 时间、地点
( 一 ) 竞租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14:00
( 二 ) 竞租 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 1 号附 79 号(****大楼会议室) 。
十、 招租要求
1.本项目标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竞租 者必须严格遵守。
2. 本次公开竞租,房屋面积和状况以现状为准( 竞租 意向者应当自行 查勘 ),且不因面积和租赁价格不符而影响交易结果。合同签订后,招租人按合同约定负责 租赁 物移交。
3 . 承租人 自行负责 租赁 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如 :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
4 . 承租人 应在签订《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 时 一次性缴清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签订当年月租金标准收取 三 个月的租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5 .该租赁 房屋 不能用于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制作销售等,不得在租赁房内从事非法活动、非法生产、非法加工,不得经营危险用品、机械加工类、医疗机构类(药房、诊所除外),不能用于噪音大、粉尘大、污染大、影响 市容市貌或 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6 . 租赁 物水、电、***网均以现状为准,若现有水、电、***网无法满足 承租人 ***网等,由 承租人 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自行安装水、电表及线路,烟道,***网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 . 未满一年不得转租,一年以上 合同期内未经招租人书面许可不得转租。
8 . 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执行后,由我司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重新评****中心备案,再以备案价格作为租赁底价重新招租。
9 . 原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 , 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应在招租信息公告中进行披露。
10 . ***网(巴南区)***网招租商业时,将《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网公示,租赁合同除对中标者及承租房屋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更改外,其余条款均不做更改,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并认可租赁合同内容。
十一、 合同签订
1.承租人应在预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 ( 按照公示的合同格式范本 ) 签定租赁合同。
2.公开招租文件、承租人的竞租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租赁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 在签订合同之前,招租方有权对 承租 人的资质进行复核。若 承租人 不配合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招租方有权拒绝与 承租 人签订合同。
十 二 、招租单位
重庆市 巴南区铸盾人防工程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3 ) 67051901
附件: 1. 公开招租明细 表
2. 竞租文件部分格式
3. 租赁合同
重庆市 巴南区铸盾人防工程 有限公司
202 3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1:公开招租明细表
铸盾公司商业用房招租明细表
|
序号 |
坐落地 |
面积 |
月租赁价格(元/㎡) |
月租赁单价(元/月) |
备注 |
|
1 |
****路****号附1号 |
120.00 |
50.00 |
6,000.00 |
现状出租 |
|
2 |
****路****号附2号 |
34.00 |
50.00 |
1,700.00 |
现状出租 |
|
3 |
****路****号附3号 |
46.00 |
50.00 |
2,300.00 |
|
|
4 |
****路****号附4号 |
30.00 |
50.00 |
1,500.00 |
|
|
5 |
****路****号附5号 |
560.00 |
20.00 |
11,200.00 |
|
|
6 |
****路****号附6号 |
34.00 |
50.00 |
1,700.00 |
|
|
7 |
****路****号附7号 |
34.00 |
50.00 |
1,700.00 |
|
|
8 |
****路****号附8号 |
46.00 |
50.00 |
2,300.00 |
|
|
9 |
****路****号附12号 |
20.00 |
50.00 |
1,000.00 |
|
|
10 |
****路****号(楼梯间) |
8.00 |
10.00 |
80.00 |
|
|
11 |
****路****号附1-3号后面 |
75.00 |
10.00 |
750.00 |
现状出租 |
|
12 |
****路****号附1-3号 |
135.00 |
45.00 |
6,075.00 |
现状出租 |
|
13 |
****路****号(洞子) |
40.00 |
5.00 |
200.00 |
现状出租 |
|
14 |
****路****号后洞子左起1号洞子 |
8.00 |
10.00 |
80.00 |
现状出租 |
|
15 |
****路****号后洞子左起3号洞子内 |
125.00 |
5.00 |
625.00 |
现状出租 |
|
16 |
****路****号后洞子左起3号洞子内 |
116.00 |
5.00 |
580.00 |
现状出租 |
|
17 |
****路****号后洞子左起7号洞子 |
3,100.00 |
5.00 |
15,500.00 |
现状出租 |
铸盾公司商业用房招租明细表
|
序号 |
坐落地 |
面积 |
月租赁价格(元/㎡) |
月租赁单价(元/月) |
备注 |
|
18 |
****路****号后洞子左起3-5号洞子 |
1,970.00 |
5.00 |
9,850.00 |
现状出租 |
|
19 |
****路****号后洞子左起3号洞子内 |
302.00 |
5.00 |
1,510.00 |
现状出租 |
|
20 |
****路****号后洞子左起6号洞子 |
12.00 |
10.00 |
120.00 |
现状出租 |
|
21 |
****路****号后洞子左起2号洞子 |
12.00 |
10.00 |
120.00 |
现状出租 |
|
22 |
土桥车站旁的洞子 |
100.00 |
2.00 |
200.00 |
现状出租 |
|
23 |
****道****号附8号 |
45.63 |
130.00 |
5,932.00 |
现状出租 |
|
24 |
****路****号 |
51.00 |
17.00 |
867.00 |
现状出租 |
|
25 |
****路****、5、7号 |
132.00 |
17.00 |
2,244.00 |
现状出租 |
|
26 |
****路****号2层 |
144.00 |
7.00 |
1,008.00 |
现状出租 |
|
27 |
****路****号3层 |
99.00 |
7.00 |
693.00 |
现状出租 |
|
28 |
****道****号 |
72.05 |
45.00 |
3,242.00 |
现状出租 |
|
29 |
****道****号 |
72.05 |
45.00 |
3,242.00 |
现状出租 |
|
30 |
****道****号(洞子) |
947.00 |
10.00 |
9,470.00 |
现状出租 |
|
31 |
****街****号附10号 |
30.00 |
150.00 |
4,500.00 |
现状出租 |
|
32 |
****街****号3-4号 |
481.03 |
22.00 |
10,583.00 |
现状出租 |
|
33 |
****道****号附52、53号 |
246.00 |
63.00 |
15,498.00 |
现状出租 |
|
34 |
****路****号旁洞子 |
344.00 |
3.00 |
1,032.00 |
现状出租 |
|
35 |
半边街(南泉镇公园桥头)洞子 |
200.00 |
3.00 |
600.00 |
现状出租 |
|
36 |
李家沱石坝滩(重庆安鋐汽车服务公司) |
117.00 |
19.00 |
2,223.00 |
现状出租 |
|
37 |
界石镇原镇政府(洞子) |
236.00 |
2.00 |
472.00 |
现状出租 |
|
38 |
****路****号 |
73.91 |
30.00 |
2,217.00 |
现状出租 |
铸盾公司商业用房招租明细表
|
序号 |
坐落地 |
面积 |
月租赁价格(元/㎡) |
月租赁单价(元/月) |
备注 |
|
39 |
木洞镇工商所旁洞子 |
152.00 |
2.00 |
304.00 |
现状出租 |
|
40 |
木洞镇工商所旁洞子 |
100.00 |
2.00 |
200.00 |
现状出租 |
|
41 |
李家沱肉联厂人防工程洞子 |
2,087.58 |
2.00 |
4,175.00 |
现状出租 |
表 1、 企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竞租项目名称:
致: (招租单位名称):
(竞租法定代表人姓名)是 (竞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租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格式)
竞租项目名称:
致: (招租单位名称):
(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竞租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租、现场竞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竞租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表 2 、自然人 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
竞租项目名称:
自然人姓名:
出生年月:
地 址:
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该处粘贴自然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签字: (盖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表 3 、竞租人信息卡
竞租人信息卡
项目名称(标的序号、位置):
竞租人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竞租人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银行 省(市) 区(县) 支行 分理处(营业点)
账 号:
竞租人公章 (自然人盖私章或手印)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该“竞租人信息卡”须在意向登记时递交(内容填写完整或打印并加盖公章,不得装入密封投标文件内);
2.竞租人如为自然人只需填写本信息卡项目名称(标的序号)、项目编号、竞租人名称、联系电话。
合同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就 乙方依法承租甲方 房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基本概况
房屋基本概况详见本合同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
二、房屋的用途
1. 乙方所租房屋仅限于合同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约定的相关行业业务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作其他用途,不得将该房屋整体或者部分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
2.乙方须自行办理其在该房屋内营业所需之批准、牌照及其他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其使用该房屋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均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等一切手续,并且保证在整个租赁期间均保持合法的登记和许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
三、房屋的交接
1. 房屋交接条件
房屋交接条件详见合同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具体以实际交接时的情况为准, 实际交接情况以合同附件 2《商业用房移交表》为准 。
乙方确认其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现场视察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室内外现状、设计用途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已充分了解并表示认可,本合同及附件签署完成即视为乙方同意房屋现状无质量瑕疵并按此现状承租,乙方不得再以承租房屋不符合其租赁的主要为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2. 入住交接流程
( 1)甲乙双方在入住交接时,应对 交接时的房屋现状进行详细确认并共同签署合同附件 2 《 商业用房移交表 》,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该房屋交付后【】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按约交付房屋且无质量瑕疵。经双方 授权代表 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完成,清单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 2) 如乙方已实际使用或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租赁起始日前完成交接,视为交接完成,即该房屋将被视为符合约定标准并且已于租赁起始日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租赁期起算。
3. 退房验收流程
( 1) 退房时,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 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甲 方提出退房申请, 甲 方接到申请后在租赁期满或提前退租日之前安排人员与乙方共同按照本合同 第三 条 第 1款 约定的房屋交接条件进行验收交接。
( 2 )乙方保证该房屋原有装修(含天花板)和设施完好( 按照约定方式根据房屋和设施设备性质进行使用而造成的合理 损耗除外),及将房间状态恢复原状至乙方入住时双方签字确认的 合同 附件 2 《 商业用房移交表 》中所载明的状态。 乙方承租房屋内添置的可移动( 未形成附合 )的新物、设备可由其自行收回,但搬迁或迁移时不得损害承租房屋和不可移动( 形成附合 )的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乙方承租房屋内添置的不可移动( 形成附合 )的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乙方放弃收回,不得强行拆卸,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不予任何补偿、赔偿。 否则,造成 损坏或影响甲方出租,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期间的房屋占用费,因此造成甲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房屋而需承担违约金、中介费或其他损失等。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付,如委托甲方完成,需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对该房屋恢复至原状,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 3 ) 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的,乙方承担的承租房屋对应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的装饰装修及完善的设施设备部分(若有),乙方放弃收回,不得损坏,不得强行拆卸,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不予任何补偿、赔偿。
( 4)乙方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自由进行处置且不进行补偿、赔偿,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 5) 乙方退房时,必须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如乙方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了工商注册,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将工商注册地址变更到他处,并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证明报 甲 方备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 6 )乙方租赁房屋涉及招牌及外墙广告时,应在交还前拆除,并对外墙原装修恢复原样,否则甲方有权按市价计算需要修复的材料及人工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7 )验收合格后,由 甲、乙 双方代表分别在 合同附件 3 《退房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 乙方 将房间所有钥匙或门禁卡退还给 甲 方。
四、房屋的租期
1.租赁期限
( 1 )租赁期限详见本合同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
( 2 )非因甲方交接原因,乙方未按期入住的,租赁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起算。
( 3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该房屋,除该房屋共有权人购买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间,该房屋转让后,房屋受让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房屋受让人不同意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当解除本合同,据实结算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仍应符合本合同第 三 条 第 3款 约定进行退房。
2.退租
( 1 )合同期满、解除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如期按约定标准迁出该房屋。如乙方未能按时迁出该房屋 ,则乙方每日应按日均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两项合计金额【二】倍的标准支付占用费,且甲方可采取任何措施行使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乙方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对于租赁房屋装修和乙方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均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原状恢复施工费、搬迁费、清运费、拍卖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如处理后所得款项尚不足以偿付乙方应支付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
( 2 )合同期满、解除或提前终止时, 双 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办理退租交接验收及费用结算手续;房屋经 甲 方验收合格并签发 附件 3 《退房交接单》之日为乙方正式退出日期。
( 3 )双方租赁关系终止 后, 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租赁房屋。即使届时双方存在争议,争议可启动司法程序解决,不得因为双方存在其他争议而延迟交回房屋。
五、 租金和其他费用标准及支付办法
1. 租金等费用标准
甲方为一般纳税人。租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其中载明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2. 履约保证金
( 1 )履约保证金支付标准及金额见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乙方应将 履约 保证金与首期租金同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为乙方开具 履约保证金收取凭证 。
( 2 )履约保证金是由乙方交付的、担保乙方如约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金,甲方有权不用于抵扣乙方欠付的租金、 未结清的 应缴 费用、 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甲方有权选择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违约金等。如果甲方采取以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欠付甲方应付款项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款以重新补足原履约保证金金额;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未清偿部分,否则按本合同第 十一 条 第 1款 承担逾期欠缴费用的违约责任。
( 3 )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退房验收流程并变更 /注销经营注册地址 后 , 凭履约保证金收取凭证及新的营业执照 /注销证明材料向甲方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甲 方 自 租赁房屋验收合格 并收到乙方申请 之日起【】 日 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 1 )租金 支付方式: 乙方应将租金转入 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中约定的甲方账户中。乙方转账后需在【】个工作日内将转账凭证交给 甲 方, 甲 方查证租金到账后出具租赁 发票 。如果乙方不将转账凭证交付 给甲方 ,视为乙方未缴纳租金。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有任何变化,甲方应于下次付款日 前 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 2 )租赁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及水、电、 气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费用 支付方式如下 :
① 乙方应按时向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② 乙方所用之水、电、气等费用,乙方必须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水、电、气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缴款通知书五日内按时交清。通讯、网络等其他与乙方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
③ 乙方自行承担有关部门在装修、经营过程中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④ 税费:因本合同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双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六、房屋的维护、维修
1.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承担使用该房屋期间的排污、卫生、噪音、油烟、消防安全、室内外防水、防返潮、防变形裂缝、内部安全、内部人员管理以及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常用易损部件、门、窗、照明、***网、水表、电表及表后管线等)维修、维护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 乙方对租赁房屋附属物 及公共区域、公共厕所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负有妥善使用及维修维护之责任,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 乙方未及时履行前述维修维护责任 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代为维修、修复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4.如因维修维护事宜产生争议的,必要时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可另行通过司法救济渠道解决,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当期应当承担的租金,亦不可终止、解除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七、房屋的装修、改建
1. 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或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事先征得 甲 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此外还需符合物业公司的管理要求。
( 1) 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包括首次装修及二次装修)的,应先行向甲方提出书面 装修 申请 并附 方案, 甲 方 可就方案提出修改建议 , 乙方应根据修改建议进行施工。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同意的方案进行装修并遵守相关的物业管理 规 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因装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改动和增加消防设施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2)如乙方在装修、改建过程中,对装修改建方案有变动修改的,或并非完全按照装修改建设计方案进行实际施工的,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提出方案变更的书面申请,甲 方 可提出修改建议,乙方根据修改建议进行施工。 未经甲方同意施工或安装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 3)甲 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设计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当予以修改。
( 4) 对乙方违反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的行为, 甲 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5)乙方 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装修改建工程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主结构造成影响。
2 . 乙方负责所租区域装修向消防等部门的报审报验,乙方未取得消防验收等手续前不得使用该房屋;若乙方未经消防部门报审报验或未取得其他手续进行装修、改动或使用未经报验的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
3 . 乙方须保证租赁区****楼板承重标准,电力不能超负荷,若乙方违反上述标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可拆卸移转的装饰装修设备,乙方可自行拆取转移,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强行拆卸或破坏(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情形除外),应维护租赁房屋的完好状态。租赁房屋之外乙方制作或添加的相关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清理,并恢复租赁房屋原始外观状态。
5 . 乙方应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的规定 执行门头安装并对设置的户外广告负责。无论是否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门头安装,乙方均应承担门头安装引发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经济责任。
6 .无论是否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减设施、设备而引发的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问题的一切法律、经济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乙方因装修或增减设施、设备达不到消防、环保或相关部门规定而导致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法达到预期使用目的的法律后果,或对第三方侵权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 . 乙方应 在符合相关规定、设计、规划等条件下, 自行承担承租的商业房屋对应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若有),包含但不限于墙面、天棚、地面装饰装修,水、电、烟道、污水、下水入户,电力增容,公共厕所卫具、洗手间配套设备完善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同时乙方应对自行装饰装修或优化部分的质量、安全、环保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 .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租赁合同附件中甲方出具的公共区域及公共厕所示意图(若有)中要求的具体做法执行。
9 .乙方应在装修免租期满后3个月内完成对公共区域和公共厕所的装饰装修及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等(若有),并经甲方及承租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1 0 .水、电、烟道、***网均以现状为准。若现有水、电、烟道、***网无法满足乙方经营业态需求等,由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自行安装水、电表及线路,烟道,***网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八、入内检查及相邻关系
1. 入内工作检查
( 1) 乙方同意 甲 方或物业公司因对建筑物的保养、环卫、防盗、防灾、救护或其他管理上的或因维修相邻租户的需要而进入乙方所承租的部位;一般情况下, 甲 方应在 24小时前通知乙方。
( 2)甲 方或物业公司应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房屋,若遇紧急情况且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 甲 方或物业公司有权进入该房屋处理紧急情况,事后应向乙方予以说明 ,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按照紧急避险规则处理 。
( 3) 如遇上述情况,乙方应对 甲 方或物业公司工作给予支持和合作; 甲 方或物业公司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的影响。
2. 相邻关系
( 1) 乙方不得做出或容忍做出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相邻住户造成滋扰或干扰的行为。
( 2) 若乙方与相邻租户产生纠纷, 由 乙方自行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 3) 由于乙方原因而导致的相邻住户之间的纠纷,相邻住户向其提起诉讼且将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而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甲方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甲 方支付给第三方的 赔偿金、 补偿金、 违约金、 甲 方 因维护自身权利权益等实现债权解决争议等产生的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 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 保全担保费( 保险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差旅费、复印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
( 4) 租赁期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房屋相邻单元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应根据 甲 方或物业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协助及配合,以符合该整改要求。乙方不得以尚未与相邻单元的住户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拒绝或延迟提供上述协助或配合。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收取租金。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使用租赁房屋。
3.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4.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停止乙方水、电、气等供应或采取其他措施,乙方损失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饰装修活动、合法经营使用行为及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整改建议。
十、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双方租赁关系终止,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租赁房屋。即使届时双方存在争议,争议可启动司法程序解决,不得因为双方存在其他争议而延迟或拒绝交回房屋。
2.乙方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承租房屋,并按约定经营范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同经营项目相关的经营资格或许可。
3.乙方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保养给予协助。
5.乙方应自行购买、承担租赁房屋及必经公共部分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及费用。
6.在租赁期内以及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承租的房屋未正式交还给甲方前,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房屋损坏,第三人、其他有关单位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7.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规范,依法妥善处理相邻居民、单位的关系。使用承租房屋,若因超过房屋承重和电力负荷、违规使用房屋、私搭电路、自身设施设备不符合相关规范、乙方自行管理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含损坏赔偿)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8.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综合治理及安全等工作,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租赁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垮塌等),除相关部门(如消防等)明确认定是由第三方责任引起的以外,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部门明确是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第三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房屋使用,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应对租赁房屋尽到合理管理之义务。
10.乙方在合同签署前已充分了解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承诺遵守。
十一、违约责任
1. 逾期欠缴费用
( 1) 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或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的,自逾期当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支付完毕所有逾期金额之日止。
( 2)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清租金等费用,未经 甲 方书面同意不得移动租赁房屋内的资产。乙方在 甲 方向其发出催款函后仍未如期交纳相应费用时,乙方同意甲方可采取以下救济措施来保护甲方的利益,即:
① 甲方有权临时限制乙方承租该房屋的使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向该房屋提供水、电力、空调、电梯、出入该房屋等各项使用功能,直至乙方依据合同付清全部费用时止,由此而可能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重新接驳上述各项使用功能所需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且功能停用期间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② 由甲方暂时保管乙方房屋内资产作为 留置 物,如果乙方付清全部费用,甲方将乙方资产予以返还;如果乙方【】 日 内仍不付清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将乙方资产进行处置。
③当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应缴费用的任一项费用(未全额支付)累计超过【】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其实际使用该房屋期间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包括欠费及相应滞纳金),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该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本可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空调费及其他费用以及该房屋租赁给新租户所产生的招商租赁费用等),且甲方已收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提前终止合同
( 1) 租赁期间内,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责任的承担由双方协商处理。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 2)双 方另明确,以下情况不受本 第十一 条 第 2款 的约 束: 若由于乙方扩租(即在甲方持有项目内租赁更大面积的房屋场地且已经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而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乙 双 方另行商讨操作流程。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 1 0 日通知后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该****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征用或因其他原因被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④非甲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
( 4 )在租赁期内以及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承租的房屋未正式交还给甲方前,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人、其他有关单位或组织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他严重违约情形
在乙方有下述条款规定的任一严重违约情形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情形时,甲方除有权行使法律赋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 , 乙方还应当 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该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本可收取的租金、管理及空调费及其他费用以及该房屋租赁给新租户所产生的招商租赁费用等),且甲方已收的 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 1) 乙方自租赁起始日起逾期【】天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包括未付清首期款或 履约 保证金、未与 甲方 办理房屋交接等情形);
( 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依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私自拆改、装修该房屋(含附属设施)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 3) 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的;
( 4) 乙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给园区环境或其他客户造成严重影响的, 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租赁物正常经营环境的, 或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甲方限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
(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或者违约增加或变更注册企业的;
( 6) 其它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4.放弃权利
甲方了解发生违约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违约的权利。如甲方放弃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只能以甲方书面盖章为依据,乙方缴付租金或其他款项如有不足额的情况,即使甲方接受不足额的款项,均不得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额缴付,也不影响甲方追索不足部分的租金或欠款的权利,更不影响其按本合同或法律规定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5. 本合同下甲方因乙方违约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 双 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 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洪水、 8级以上台风、地震、战争、政府规划变更等合同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控制的事件。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结束后24小时告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出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物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尽快修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物毁损无法修复、 不能正常使用 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终止后责任的承担由双方按公平原则和政府文件处理。
3. 不可抗力停止或其影响自然消除的,合同自该日起继续履行, 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期间的责任由双方按公平原则和政府文件处理,原则上合同有效期不顺延 ;
4.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
十四、保密
无论是否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违反本条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十五、通知
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通知义务时,通常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快递、邮寄(包括挂号信或 EMS)、传真、电子邮件或醒目张贴在租赁房屋门口处等方式送达,均可以被视作有效的通知送达。通知的送达日期按下列原则确定:
( 1 )专人、快递:交送给专人或快递的当日即视为送达;
( 2)邮寄:以挂号信或EMS发出的第三个日历天即视为送达;
( 3)传真、电子邮件:在传真机、电子邮件显示成功发送的同时即视为送达;
( 4)门口张贴:以张贴当天即视为送达。
3. 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合同基本信息表》所列的甲、乙双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双方往来文件、通知、催收函件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诉讼(仲裁)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向相对方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向本合同任一方的上述地址及联系方式发送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如一方变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送往本合同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载明的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六、双方声明
1.双 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 方已对涉及各自权利义务的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告知,并达成了共识; 双 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违约一方愿意接受另一方的违约追究。
2. 租赁房屋被依法征收、征用或因其他原因被拆迁而产生的房屋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以及因此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等一切与征收、征用、拆迁相关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割。
十七、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及附件是双方就该房屋租赁达成的最终的完整合同,取代之前或同期双方就此所达成的所有合同。本合同未经 双 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 双 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其他
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的要求另有意义的以外,下列内容应适用以下解释:
( 1 )本合同中的条目编号及其标题只为参考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并无效力;
(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提及的 “条”“款”“附件”应被解释为本合同的条、款、附件,“本合同”一词应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及此后双方不时达成的书面的修改;
( 3 )在提到 “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条款或提到任何其他文件时应被解释为是包括经过修改、变更、更新或补充并于该时有效的版本;
( 4 )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2.本合同【 】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 1:《合同基本信息表》,该信息表中内容与主合同不一致的,以信息表的内容为准执行。
附件 2:《 商业用房移交表 》
附件 3:《退房 交接 单》
附件 4:甲、乙 双 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页无正文,为编号 的《重庆市巴南区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之签署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业务负责人或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业务负责人或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合同基本信息表
|
出租方(甲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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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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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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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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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 (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
|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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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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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
租赁房屋地址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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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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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 】年【】月【】日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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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等费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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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单价 |
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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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 |
经甲乙双方约定 【】 (下列二种情况只能选一种)。 A:该房屋无装修期。 B: 【 】 年 【】 月 【】 日起至 【 】 年 【】 月 【】 日为该房屋装修期,装修期间,甲方不收取租金( 前提条件为实际租赁期达三年以上 )。 但如乙方违约解除或被解除本协议的,应按装修期时长向甲方补缴租金【】元。 |
|||
|
履约保证金 |
【 】元,乙方应与首期租金一起缴付给甲方,即(大写):【 】元整(¥【 】元) |
|||
|
租金支付方式 |
1、乙方遵循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房屋的原则支付租金。 2、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支付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月【】日 的租金作为首期租金,共计 【 】 元(大写人民币: 【 】 元整)。 3、 以后租金每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季度末月的【】号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 、甲方在确认收到租金后【】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 □专用】发票。如乙方使用电汇方式支付的,确认收到租金时间以银行发出电汇凭证之日为准。 甲方租金收取专用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
|||
|
甲方 (盖章): 乙方: |
||||
附件 2:
商业用房移交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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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地址 |
钥匙 |
把 |
|
|
水表止数 |
水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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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止数 |
电卡 |
||
|
天然气止数 |
气卡 |
||
|
房屋设施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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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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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 接收人:
商业用房移交表
年 月 日
|
资产地址 |
钥匙 |
把 |
|
|
水表止数 |
水卡 |
||
|
电表止数 |
电卡 |
||
|
天然气止数 |
气卡 |
||
|
房屋设施是否完好 |
|||
|
备注: |
|||
附件 3:
退房交接单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因《房屋租赁合同》 期满 / 解除 / 提前终止 ,乙方不再租用房屋。
2.甲、乙双方已经结清《房屋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欠付第三方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及时处理。
3.双方对租赁房屋里的设备设施及现状作了清点,完成了房屋、钥匙及其他物品的交接,房屋验收合格。
4.乙方同意,对于合同解除/终止之日,乙方未搬走的设备设施、未拆卸的装修物,视为乙方放弃,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设备设施的 任何权利 ,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5.本交接单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 4:
乙方营业执照 及相关证件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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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26/cJSlkIwBkNKg6NPLYEc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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