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方案遴选/磋商公告
徐水区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主要针对妇女儿童为服务对象的三级妇幼保健院,根据业务需要,优化中药传统调配模式,现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方案进行遴选/磋商,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遴选/磋商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预算数量及金额:具体采购数量及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采购为准
采购方式:遴选/磋商
采购内容:遴选/磋商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单位一家
1.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须满足最新国标及省标标准,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必须能提供中药配方颗粒的自动化调剂设备(智能中药房)并免费提供调剂所需的一切耗材,负责设备维护,负责场地的装修及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调剂人员。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提供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管理、技术调剂人员、中医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培训内容等)。
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
服务期限: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供货并完成配套设施设备调试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必须在河***平台挂网;
3.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体系,能够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供应和质量;
4.投标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销售企业需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报名时领取采购文件):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药械科领取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 17:00
遴选时间:2024年6月15日 9:30
遴选地点:保定市****楼****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徐水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街****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312-***150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办公电话:0312-***1286
发布公告的媒介:***网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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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301/ffG4548BLhvw9NrMDAB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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