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01162023000163-1
二、合同名称: 成都市双流****中心年临床检验服务外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101162023000163
四、项目名称: 2023年临床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西航港大道中三段689号
联系方式:137****3116
供应商(乙方):成都千麦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1栋10层1,2号
联系方式:(028) 8605 00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成都市双流****中心年临床检验服务外包 | 1(批) | ¥1,069,601.50 | ¥1,069,601.50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实验室达到行业要求,检测设备、试剂符合规范标准,标本存贮、运输方式以及检测方法符合标准。(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2.检测人员依法取得从业资格证。(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3.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材料,包括质控方法和质量检测报告。 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室内质控资料及当年国家卫生部认证的合格的室间质量评证合格材料。 5.成交供应商每年接受一次由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运行评估,含:组织管理、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履约情况等内容。评估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报告出具时间:自标本收取后计算,常规生化不超过12小时;常规肿瘤标志物、激素类不超过24小时;感染免疫、分子生物不超过48小时;病理不超过3个工作日;急诊报告需2小时内电话通知;检测报告单需有合法电子签名,能提供电子查询服务。(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7.服务时间:每日配置专业运输车辆,开展上门收取标本服务,收取标本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15:00(核酸检测标本收取时间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进行上门收取)。 8.成交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测)、病理相关实验室服务点,依法有能力提供病理科和医学检验科的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等内容的检验服务。 9.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并****中心开展的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 |
合同金额: 1,069,601.5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玖仟陆佰零壹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检验服务外包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成都市双流****中心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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