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01012023000180-1
二、合同名称: 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012023000180
四、项目名称: 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技师学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64****83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郫都区新华综合医院
地址:成都****街****号
联系方式:138****51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医疗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749,000.00 | ¥749,000.00 | 1.医疗卫生服务时间 1.1 采购人假期外供应商提供全日(24小时)医疗卫生服务。 1.2 学生返校时,****中心和采购人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和其他临时性医疗卫生服务。 1.3.采购人放假期间,如需医疗保障,供应商则按照采购人要求到校或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医疗保障服务。 2.供应商提供的医务室服务不得设置不符合执业许可范围要求的业务。 3.供应商安排的在校医生须具有紧急救护和处理突发医疗事件的能力和资质。 4.配合采购人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对进入健康驿站的学生进行常规观察,如测量体温、血压等,并对健康驿站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健康驿站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如健康驿站有入住人员,需有至少1名医护人员住在站内进行观测,进行管理,并且如实做好观测记录和入住人员的详细信息登记。 5.协助采购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疾病防控和医务工作。提供具有副院长职务或医师副高职称的一名人员,作为学校的健康副校长,并对学校疾病防控工作给予指导,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4次。 6.供应商负责提供医务室所需的设施设备(除采购人的医务室现有基本配置包括桌椅、检查床、药柜、电脑)、医务室开展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物资(如:打印纸、病历、手消、笔、其他办公用品等)***网络搭建,网络使用等,以上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医务室现有基本配置包括桌椅、检查床、药柜、电脑,属于甲方财产,若乙方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进行维护或照价赔偿。 7.学生就诊所产生的费用单价价格(如药费、检查费等)不能高于供应商医疗机构的价格,就诊所产生的费用由师生自费。 8.活动或竞赛医疗保障 8.1采购人承办或组织的培训、竞赛、考试、运动会、军训等各类活动,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医疗保障。 8.2活动或竞赛医疗保障时,若需要医生到现场,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到场(至少安排1名医生、1名护士、1辆救护车到达现场),供应商不能抽调当日校内医务室医护人员。该项目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采购人新生军训包括技师和工贸新生。技师新生入学约连续开展10天,工贸新生约连续开展15天。军训期间,供应商须分别在郫都校区和郫都西校区设立医疗急救队,该项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的医务室面积郫都校区约60㎡,郫都西校区约88.75㎡,医生值班室均设在医务室内。健康驿站设有医护人员监管工作室1间。合作期间的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 10.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必须确保与安排到采购人处服务的工作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与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无任何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供应商安排到采购人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安全、就餐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要求。供应商因未向服务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或缴纳五险一金等任何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和引发劳动争议产生的法定赔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疫情或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校区增加医护人员时,每校区增加人员在3人及以内的,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11.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医疗服务团队的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医师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说明:(1)供应商提供医疗机构统一注册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复印件;(2)提供临床工作经验证明,由目前医护人员所在的单位提供;(3)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复印件。 1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医护人员各校区不低于5名(合计不低于10人),均须具有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每日各校区在岗人员不低于3名(1名医生、2名护士);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医护人员中副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2名。 说明:供应商提供拟配备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统一注册证明、医护人员资格证及执业证以及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证明材料。 1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医护人员采购人处服务期间参加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不得少于2次/年,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配置的医护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16.医疗垃圾:供应商与环保部门签订《医疗垃圾处置协议》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校园医疗服务产生的医疗垃圾由供应商负责转运。 17.按照教体艺厅函〔2022〕47号文件和“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健康驿站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协助采购人建设健康驿站,提供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储备。该文件内容和校园实施方案附后。 18.3供应商负责接送 |
合同金额: 7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05日至2026年05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JS2023-056-国资与后勤.pdf
JS2023-056-国资与后勤.pdf
成都市技师学院
202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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