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212026000108
二、项目名称:2026年便携式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路****号****大厦 | 392,830.00元 | 98.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国药集团四川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320900 | A02320900 中医器械设备 | 熏蒸治疗仪 | 倍益康 | QL/XZIA | 5(台) | 9,650.00 |
| A02320300 | A02320300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便携式视频脑电图仪 | 新拓 | NT9200-R40U | 1(台/套) | 299,680.00 |
| A02329900 | A02329900 其他医疗设备 | 二氧化碳检测仪 | 卡普 | MEMO-Pro | 2(台/套) | 22,4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雯(采购人代表)、尹丹梅、徐仕莲、许持卫、陈弟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标准下浮20 %计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收款单位: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源街支行 (4)银行账号:2860 8184 6310 001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中标人发送开票申请信息至31****@****.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7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1012126210200005225[2026]00142
2.监督部门:金堂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1055;监督部门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388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路****号
联系方式:135****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路****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联系方式:028-****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3791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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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49/RlCfGqEBni4p5U9XKfl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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