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2-28 16:11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都江堰市民政局关于都江堰市民政局家庭照护床位提升服务现将有关采购需求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 采购人名称:都江堰市民政局
二、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长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民政局家庭照护床位提升服务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00 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 、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是、□否。
2 、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否。
3 、本项目是否属采购进口产品项目:□是、☑否。
4 、本项目是否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是、 □否。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需求及技术清单:见附件 2 。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 、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其他: 。
2 、拟采用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3 、拟采用评审标准:见附件 3 。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为: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还须具备的其它特定条件:
2.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2 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七、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从公示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即 2022 年 2 月 28 日到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28-****03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长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028-****2028
附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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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49/VijaP38BRBabc_31yR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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