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3-28 19:25
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 202 2 〕 7 号 )
一、项目编号: 5113012022000002
二、项目名称: ****中心****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小蝌蚪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高****城科学大道 162 ****大厦
被投诉人 1 : ****中心医院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 97 号
被投诉人 2 :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广场
四、基 本情况
广州小蝌蚪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 202 2 年 2 月 10 日 ****中心****中心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5113012022000002 )作出的质疑答复,于 202 2 年 2 月 22 日向本机关邮寄送达了《投诉书》,本机关于 202 2 年 2 月 24 日收到。 该投诉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1 : 中标方串标围标。
投诉事项 2 : 对我公司废标处理不符合规定。
投诉事项 3 : 该医院产科婴儿洗浴设备招标中多次人为废标,并在第三次有我公司参与的投标中废除了我公司的投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 1 , 经调查,参与该项目投标供应商四川优盛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四川荣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为 饶勇军、 杨海,授权代表分别为冯娇、李亚茜,四川荣祥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李亚茜不属于四川优盛达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也不存在其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李亚茜在 2021 年 12 月属于四川德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但该公司未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四川优盛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四川荣祥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及主要人员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不属于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关联关系,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恶意串通的七种情形,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2 , 经调查,投诉人向我局提供的投诉书附件 2 《质疑函》和附件 3 《关于广州小蝌蚪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函》中均未提及投诉事项 2 中所述内容,投诉的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和质疑答复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 投诉事项除外 ”的规定。该投诉事项不予处理。
关于投诉事项 3 , 经核实,投诉人向我局提供的投诉书附件 2 《质疑函》和附件 3 《关于广州小蝌蚪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函》中均未提及投诉事项 3 中所述内容,投诉的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和质疑答复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 投诉事项除外 ”的规定。该投诉事项不予处理。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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