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医院2台医用制氧机设备年度维保(本项目一采3年,2024年为第1年度)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德阳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2台医用制氧机设备年度维保(本项目一采3年,2024年为第1年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台医用制氧机设备年度维保、 1项、 预算金额 19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德阳市人民医院目前在用联帮LB/ZY-40型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由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研发并生产,其核心配件均有特殊专利设计和功能,要保证设备的各项功能指标均处于原厂设计状态,故障后必须更换原厂认证合格的配件,否则无法达到设备设计的功能预期,第三方配件通常为拆机旧件,无原厂认证,不能达到设备维修后保障功能性完整的要求,只有从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零备件,很多备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设备安全性和操作性很难保证,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是一套比较复杂的机组组成,如果对机组组成关系和各部件的技术参数不清楚,很容易导致其它正常部件的损坏,只有通过厂家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取得资质的工程师才能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理由所述,为满足医用气体设备配件更换、安全有效运行等使用要求,需要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的制造厂家“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维保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街****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地址: ****路****号
联系电话: 0838-***884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戴老师
联系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一段196号
联系电话: 0838-***5202
六、附件
上传医用制氧机单一来源扫描件.pdf
德阳市人民医院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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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49/iJis8I4BCwsrXBXleW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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