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9月2日
|
反馈(投诉)问题 |
任务91:昆明市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不足 |
|
整改目标 |
配备基本辐射监测设备,提高辐射环境监测能力。 |
|
整改措施 |
(一)配合市级部门对涉及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企业开展辐射监测,提高辐射监测设备的使用率和工作人员能力水平。 (二)严格落实辐射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市级辐射环境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完善盘龙区辐射环境应急预案。 (三)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及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 |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对盘龙区一个市控点位进行监测,对部分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严格使用省厅配发的辐射监测仪器。 (二)为切实做好盘龙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核与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已完成昆明市盘龙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编制工作。 (三)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法律法规、辐射环境安全防护知识宣传。 |
|
自查自验情况 |
2024年10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会同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盘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复核,整改措施已落实,同意通过区级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pl****@****.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刘永安,0871-****5955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532/sa9PcJkBg7S5K-63rBa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