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床单位臭氧消毒机、呼吸机等一批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BCXZFCG2021-023S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产品名称:全自动血气电解质生化分析仪 数量:1台
- 金额: 77,000
- 产品用途: 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专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 2021-08-06 至 2021-08-10
- 进口理由: 国产全自动血气电解质生化分析仪技术参数上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建议购买进口设备(具体详见附件)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罗主任
- 联系电话: 180****6841
-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27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王珊
- 联系方式: 0851-****6677
- 联系地址: 贵****中心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 贵阳市财政局
- 联 系 人: 黄老师
- 联系方式: 0851- 85806835
-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箭道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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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论证附件.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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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0/6sCFFXsBCmDyuluYeE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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