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ZZZ-2020A2114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电子胆道内窥镜 数量:1套、电子十二指肠镜 数量:1条、 血液分离系统 数量:1套、新生儿婴幼儿呼吸机 数量:1台、无创呼吸机 数量:1台、全自动电脑验光仪 数量:1台、眼底血管造影系统 数量:1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数量:1台、内窥镜检查系统 数量:1套
- 产品用途: : 医疗使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 否
- PPP项目: : 否
- 时间: 2020-09-30 至 2020-10-11
- 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严主任
- 联系电话: 0851-****6153
- 联系地址: ****路****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贵州众智恒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业务二部
- 联系方式: 0851-****9672
- 联系地址: ****路****号****大厦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 贵阳市财政局
- 联 系 人: 黄老师
- 联系方式: 0851-****6835
- 联系地址: ****街****号
-
- 进口论证.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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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0/I_0D3XQB-r01s4-PAE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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