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普定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贵州省抗疫特别国债防疫体系项目建设设备购置
- 项目编号:: ACCG2020-103110PD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生物安全柜(双人)1套、实时荧光PCR检测系统1台、流动注射分析仪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光谱仪1台、顶空-气相色谱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高端无创呼吸机2台。
- 产品用途:: PRC实验室、发热门诊及水质监测实验室使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2020-08-20 至 2020-08-26
- 进口理由: 因新冠疫情防疫工作需要,拟采购实时荧光PCR检测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端无创呼吸机等设备,需采购的设备技术先进、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等特点,进口设备在检测准确性、稳定性方面较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进口设备性能稳定、精准度高,更能满足临床诊疗安全准确高效的实际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普定县卫生健康局
- 项目联系人:赵祥
- 联系电话:186****7366
- 联系地址:普定县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魏宇航
- 联系方式:135****0075
- 联系地址:安顺市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中心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普定县财政局
- 联 系 人: 朱静
- 联系方式:186****4855
- 联系地址:普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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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
- 购置进口产品参数.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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