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施秉县人民医院弥散残气肺功能测试系统、便携式睡眠检测仪购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GZKJDZC2020-121号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弥散残气肺功能测试系统(1套)、便携式睡眠检测仪(1套)
- 产品用途: : 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全县人民群众。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 否
- PPP项目: : 否
- 时间: 2020-11-09 至 2020-11-13
- 进口理由: 进口设备在多个方面能够准确给病人提供有效、安全性较高的治疗。进口设备的机精度、稳定性高,故障率低,相对安全国产产品在治疗效果、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且该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为更好地服务患者,特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施秉县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滕文军
- 联系电话: 0855-***1848
- 联系地址: ****城关镇下河坝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贵州凯君达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张燕
- 联系方式: 177****0331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四栋704室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 施秉县财政局
- 联 系 人: 周明辉
- 联系方式: 0855-****1065
- 联系地址: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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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资料_121.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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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0/cHrtqnUBM0bhRG35S-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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