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铜仁市人民医院2021医用设备(五)
- 项目编号: 0637-218102020757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1.飞秒激光近视治疗系统;2.早产儿数字化广域成像系统;3.肾输尿管硬镜;4.电子镜;5.麻醉机(麻醉机工作站);6.监护仪(双有创、双体温)。
- 金额: 21,100,000
- 产品用途: 医疗救治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 2021-08-20 至 2021-08-24
- 进口理由: 我院拟采购 1.飞秒激光近视治疗系统;2.早产儿数字化广域成像系统;3.肾输尿管硬镜;4.电子镜;5.麻醉机(麻醉机工作站);6.监护仪(双有创、双体温)等医用设备。国产同类产品不能满足我单位的使用功能和技术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铜仁市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杨主任
- 联系电话: +8685186800041
- 联系地址: 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中段120号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吴毅若、吴娟
- 联系方式: +8685186800041
- 联系地址: ****大厦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 铜仁市财政局
- 联 系 人: 李杰
- 联系方式: 0856-***3829
- 联系地址: ****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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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论证.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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