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凤冈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HSZB(2021)-33号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血液透析机13台、血液透析滤过机5台、超高清胸腔镜系统1台、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1台;
- 金额: 4,970,000
- 产品用途: 医用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 2021-07-30 至 2021-08-05
- 进口理由: 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超高清胸腔镜系统、乳房活检与旋切系统:进口医用设备和国产设备相比,在可靠性、准确性等方面更具有优势,且技术成熟,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维修率低、售后服务好。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凤冈县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 联系电话: 136****2211
- 联系地址: 凤冈县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 贵州宏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杨工
- 联系方式: 152****8169
- 联系地址: 遵****城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 凤冈县财政局
- 联 系 人: 蒋先生
- 联系方式: 0851-****9618
- 联系地址: 贵****大道****号
-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JPEG
- 行政主管部分意见表.JPEG
- 专家论证意见1.JPEG
- 专家论证意见2.JPEG
- 专家论证会签到表.JPEG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0/pIVt8XoBHy5lmkOR6R-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