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晴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JH-2020-051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台;冷冻外科装置 1台;麻醉机(含工作站) 1台;眼底照相及眼底荧光造影 1套;眼科YAG激光机 1套;眼底532激光治疗机 1套。
- 产品用途:: 用于临床医疗工作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 时间:2020-08-18 至 2020-08-22
- 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产品申请表、主管部门意见表。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晴隆县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牛应昆
- 联系电话:187****9666
- 联系地址:晴隆县人民医院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 张艳
- 联系方式:0859-***7127/187****6396
- 联系地址:****城****楼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晴隆县财政局
- 联 系 人: 易笠
- 联系方式:0859-***8717
- 联系地址:晴隆县财政局
-
- 申请表.pdf
- 主管部门意见表.pdf
-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0/yLQ8-3MBvCzLwWvWXZi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