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标的基本信息 | |||||||||||||||||||||||||||
| 数据编号 | ZZB-01816 | ||||||||||||||||||||||||||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转让底价 |
0.215000
0.0000
万元总价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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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始日期 |
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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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日期 | 2026-09-17 | ||||||||||||||||||||||||
| 公告周期 | 10个工作日 | 公布媒体名称 | ***网、***网站 | ||||||||||||||||||||||||
| 标的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标的类别 | 设备 | ||||||||||||||||||||||||
| 资产描述 | 以标的现状为准 | ||||||||||||||||||||||||||
| ***网上报名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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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况 | |||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 ZRF-03234 | |||
|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注册地(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 内部决策情况: | |||
| 信息监管 | |||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 数据编号 | XXJG-03257 | 机构属地市编码 | 520100 |
| 关联转让方编号 | ZRF-03234 | ||
| 国资监管类型 | 地方 | ||
|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 |
| 监管机构属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
|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批准机构类型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日期 | |||
| 二、标的简况 | ||||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
| 数据编号 | PGXX-02909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账面净值(万元) | 账面原值(万元) | |||
| 标的评估值: | 万元 | |||
| 标的单价评估值: | 万元 | |||
| 披露信息表 | |||||||
| 数据编号 | PLXXB-03124 | ||||||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
| 资产额度: | 1 |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价款与结算 1. 因本次转让的资产按单价转让,按实际过磅总重量据实结算;唯一单价不区分类别与材质,含保温材料等附属物,不剔除表面杂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的7日内乙方向交易所支付12万元价款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计量地点进行称重、搬运,双方共同计量,总价达到12万元价值的资产后受让方两个工作日内再次支付12万元,方可称重、搬运,以此类推据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甲乙双方应在结算完毕后共同签章《货物总结算单》,并交至交易所统一结算。 2. 项目交接完毕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二、踏勘与标的 1. 报名前须自行赴现场踏勘,验核标的现状及瑕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双方共同签章),费用自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已知晓并接受标的存在瑕疵情况,对处置标的现状及运输等无异议。转让方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决定受让行为。踏勘联系人:张工,181****8709。 2.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备齐公告载明的全部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附件栏;且须签署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表》,方可提交报名。 标的均已报废,部分构件可能缺失,不作质量、数量、规格、性能保证,再次利用责任自负;资产包整体转让,须全部接收,不得挑拣、筛选或部分受让,成交后不得要求补齐物品或退还保证金、价款及服务费。 三、交接与安全 1. 标的按原状交接,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转让方指挥,不得装运本标的物以外的物资;在整个拆卸、装运过程中受让方人员应掌握该批物资装运及拆卸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转让方在回收现场向受让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如在整个标的物资回收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对拆卸过程中的所有自有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负责,转让方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须遵守转让方安排的交接时间并快速装车,违者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 买卖资产涉及的税费按照税务机关的征收对象,各自承担。 4. 受让方取得本标的后,如标的内含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保温材料、电子产品及相关设备等,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因处置不当、处置不合规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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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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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30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交易预付款在7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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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返还: |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
|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 无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受让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交纳账号: | 2182010001201100013925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州农商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纳金额: | 2.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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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事项: |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 ||||||
|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 ||||||
|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自主报价 | ||||||
|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 五、转让方承诺 | |||||||
|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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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 |||||||
|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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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 |||||||
|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该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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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附注二:***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 |||||||
| 1、***网络竞价为连续的方式进行,竞价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次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开始(最终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时间为准)。各竞买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买人的每次报价须在180秒内完成(最终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报价时间为准)。(注:***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组织方有权顺延竞价开始时间),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竞价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下一次报价应高于上一次报价,成为最新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50元/吨(具体金额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数据为准); 2、***网络竞价的起始价是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 3、***网络竞价起始价高于挂牌价,且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以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竞买人为本次标的受让方,如此竞买人不同意受让的,则交易所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竞价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4、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网络环境,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具备唯一性,凡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录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参与竞价,该竞买人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不得以非本人参与为由认为报价无效。***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平台,网络延迟等原因而不能按时报价、未报价或多出价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应对其帐户安全负责,***平台成功后及时更换密码。任何***平台的用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价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或未及时更换初始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该账户及密码为竞买人在交易所参加竞价的唯一账户,竞买人应自行留存。如忘记密码,***平台登录页面找回; 7、***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8、网络竞价操作流程:***网http://www.****.net→在首页最下方竞价大厅中找到目标标的并点击“出价”→在新打开的页面中点击“申请竞价”→在登录页面填写交易所提供的账号、密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标的报价现场后进行项目报价信息检查→竞价正式开始后为报价时间按加价幅度进行连续报价(每次产生新报价都会刷新报价倒计时间)→连续报价结束; 9、***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竞价交易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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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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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清单.xlsx 现场踏勘确认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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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 |
1.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清单.xlsx 查看 下载 下载记录
2. 现场踏勘确认表.doc 查看 下载 下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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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交易所联系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贵安建工193台闲置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6090103575 |
| 数据编号 | LXR-03176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吴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86793166/8411323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路****号****广场 | ***网址: | http://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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